红绿灯控制系统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仁寿县交通运输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14212024000331-1

二、合同名称:天府仁寿大道三绕至大化段红绿灯控制系统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4212024000331

四、项目名称:天府仁寿大道三绕至大化段红绿灯控制系统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仁寿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书院路585号
联系方式:028-35034845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一段6号
联系方式:157006180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天府仁寿大道三绕至大化段红绿灯控制系统服务项目
1(包)
¥2,073,200.00
¥2,073,200.00


合同金额: 2,073,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柒万叁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21日至2027年02月10日
履约地点:仁寿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合同.pdf
仁寿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7月09日

天府仁寿大道三绕至大化段红绿灯控制系统服务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4212024000331-1履约地点:仁寿县签订地点:仁寿县交通运输局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1日采购人(甲方):仁寿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人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书院路585号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供应商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一段6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天府仁寿大道三绕至大化段红绿灯控制系统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2,073,200.00数量:1.00单位:包,总金额(元):¥2,073,200.00品目编码C16020300品目名称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标的天府仁寿大道三绕至大化段红绿灯控制系统服务项目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零柒万叁仟贰佰元整(¥2,073,200.00)二、服务要求具体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829,280.002025-01-3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签订合同之日起(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21,140,260.002025-02-2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项目建设完成,确认红绿灯控制系统与仁寿交警大队智慧交通智慧管理系统完成接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0%。3103,660.002027-02-1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运行计算,完成履约服务满2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采购人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第2页-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在采购文件要求范围内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双方约定条款的,除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责任外,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2、在仲裁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执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有3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3页-甲方:仁寿县交通运输局(盖章)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李老师章)地 址:仁寿县文林街道书院路585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 梁勇开户银行:/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一段6号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眉山市分行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1日账号:2313 399129100012170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1日-第4页-履约情况评价表项目业主名称:仁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名称:天府仁寿大道三绕至大化段红绿灯控制系统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四川中铧智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工作的总体评价满意M一般口不满意口对委派到本项目任职的项目负责人的评价满意心一般口不满意口对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的评价(1)姓名:张艳梅满意一般口不满意口(2)姓名:林红梅满意一般口不满意口(3)姓名:满意口一般口不满意口(4)姓名:满意口一般口不不满意口需要说明的事项:联系电话:028-36200212项目业主(招标人):仁寿县交通运输局(盖单位鲜章)2025年01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绿灯控制系统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