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后勤改造 浴池改造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2025)



一、合同编号:[230001]SC[CS]20250189-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后勤改造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50189-1

四、项目名称:2025年后勤改造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53号
联系方式:0454-6192580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正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万发社区三江商贸城A10#楼000102号房一楼二号间
联系方式:186045445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5年后勤改造项目-浴池改造项目
1(项)
¥1,950,739.51
¥1,950,739.51
【无】

合同金额: 1,950,739.51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零柒佰叁拾玖元伍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8月25日
履约地点:佳木斯学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584a83ef775a47eabbc53ca831793c8b.pdf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2025年07月10日

政府采购工程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采购计划号:黑政采计划[2025]08079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正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0001]SC[CS]20250189-1签订地点:佳木斯学院签订时间:2025年07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2025年后勤改造项目(二次)项目(招标编号:[230001]SC[CS]20250189-1)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2025年后勤改造项目(二次)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年后勤改造项目(二次)2、工程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院内3、承包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工期:本工程竣工起止时间2025年07月05日至2025年08月25日,共45天。6、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合格标准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1950739.51元,大写:壹佰玖拾伍万零柒佰叁拾玖元伍角壹分。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2025年后勤改造项目-浴池改造项目2025年后勤改造项目-浴池改造项目11950739.511950739.5100合计¥1950739.51元(大写:壹佰玖拾伍万零柒佰叁拾玖元伍角壹分)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施工中使用的水费、电费在结算时予以扣除。提供存放所用材料的场地。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甲方办理的消防等申请、批件手续或委托乙方代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2、指派张海峰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本工程质量、材料、工程进度等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认证工作,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如乙方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代表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严重的停止执行合同,3、委托黑龙江省国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吴振虹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1份。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四、乙方权利和义务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3天内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乙方办理的工程质量检测等报批手续和支付费用。2、严格执行实施规范、安全措施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增减项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提供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变化清单。3、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规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4、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工程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6、本工程项目班子成员包括:梁正及、高亚江。其中项目经理姓名:梁正及、级别:经理、职务(职称):二级注册建造师、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姓名:高亚江、职称:工程师。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第1页-7、确保施工安全,如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人身损害,或造成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五、材料供应1、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工程项目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尤其是胶粘剂、涂料等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甲方指定材料种类、品牌、规格、型号和单价等,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并承担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费。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用于本工程,不准挪作他用。3、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明,甲方应予签字认可。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检验费包含在材料设备价格中。5、严格按照图纸和清单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杜绝肆意更改、以次充好、降低施工质量、延误工期,各类建筑材料执行样品审查合格后使用。6、施工材料检测单位为第三方,由发包人确定,施工材料检测费用由承包单位支付。在施工前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发包人负责对检测单位、工程承包人履约情况的监督,涉及本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六、工期保证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证该工程按时竣工。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提前竣工费用另签协议。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可顺延。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未按本合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期可顺延。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七、工程质量和验收1、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质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检测手续,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报告。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一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3、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如不及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4、政府采购中心参与组织的工程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应向财政监管部门建议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5、工程竣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约请甲方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可采取全面验收和抽检验收方法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3日内及时予以解决。造成工程顺延由乙方承担责任。6、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为:验收合格后20日内;提供竣工图纸时间和份数为:验收合格后20日内,3份。7、采购图纸、清单描述不一致之处,实际施工中以两者标准较高执行,遇有特殊情况,由佳木斯学院总务科组织审计科及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办理。8、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乙方有违约情况,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按合同整改,整改合格日期作为最终完工日期。八、付款方式和结算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2、付款期数:三期3、付款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第一阶按履约进度付款,工程形象过半支付合同价款的50%975369.76102025-07-312第二阶验收合格后合同价款的30%585221.85102025-08-313第三阶中标单位在配合采购单位办理完所有竣工手续后,余款以采购单位审计审定后金额一次性付给成交供应商390147.9102025-10-31(注:对于有预付款安排的合同,采购人可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预付一定比例采购资金,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供应商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情况除外,预付款比例上限不超过50%))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975369.764、工程结算形式。固定价格形式竣工结算,按中标(成交)价格结算,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承认。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在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论工程内容或工程量如何调整,工程结算时保证不能超出中标(成交)价格。5、工程结算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形式竣工结算,按结算书审核审定金额结算。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在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论工程内容或工程量如何调整,工程结算时原则上不能超出中标(成交)价格,但如发生重大工程量偏差、清单漏项及变更签证(工程量偏差、清单漏项及变更签证包括:图纸中设计但清单漏项;图纸和清单都有缺陷,不能保证项目施工的完整性;或发生不可预见紧急情况)等问题时,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此条款与合同其他条款相冲突时,以此条款为准,按照此条款执行)。6、工程竣工结算:验收合格后20日之内,若未按时提交工程审计材料,甲方依据乙方截止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计,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20个日历日内提出审计意见,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审计额为本工程项目的结算总额。乙方对上报竣工结算负责,若上报竣工结算与初步审核确认结算价误差范围在+5%以外的,超出+5%部分审计费用由乙方支付。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逾期未递交所有材料,每逾期一天,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总金额1‰违约金。九、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1、履约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担保形式缴纳。转账缴纳的必须由成交单位从其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2、以担保形式缴纳的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方式缴纳均可,须将担保资料缴纳给招标人。3、成交单位应在履行采购合同内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采购人联系退还成交单位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转为质量保证金),否则,履约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履约保证金采取转账方式退还。4、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或者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转为质量保证金)。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当的。6、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无息退还。7、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信息:户名: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佳木斯市汇源支行账号:08316101040009511十、质量保证金甲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在预付尾款中按本合同合计金额3%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标注:具体内容甲乙双方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在以上条款基础上自拟添加,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历史履约情况等因素免收质量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明确质量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并明确逾期退还质量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第3页-1、质量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3%收取,在交纳质保金后付清余款。2、质保期限:建筑、装饰、道路、给排水、采暖、消防等工程2年,屋面、外墙、浴池及卫生间的防水工程5年。十一、工程保修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5年。2、质量保修期间,由于施工质量等发生的问题,需要维修时,乙方无偿负责保修。乙方收到甲方保修通知1日内,进行保修。3、质量保修期间,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责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用。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4、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工程保修期按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执行,(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保修期责任:质保期内免费进行故障维修和处理,质保期后如发生故障,需及时提供技术支持。中标单位如果不能在质保期内24小时内履行维修义务,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替原施工单位完成保修任务,所发生的费用在其质保金中扣除。(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不能在甲方提交实质性证据保修响应期内做出响应并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替原施工单位完成保修任务,所发生的费用在其质保金中扣除。维修项目执行新增及应急项目审批程序)十二、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三、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延期开工或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0元违约金。2、由于甲方提供或确定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本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4、甲方未办理验收手续,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逾期竣工所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950.74元违约金。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负责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7、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和现场堆放的物品及工程成品,如保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10、乙方拒不执行保修期责任和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2、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十四、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其他约定-第4页-(一)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设计图、工程清单;4、投标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等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组成。(二)1、乙方针对此项目缴纳安全施工责任保险,保单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由甲方留存;2、主要材料应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提供,材料质量(参数)不得低于甲方所提供样品质量(参数)。(三)关于施工期间其他约定:(1)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应认证相符、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一致,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须经招标单位同意,更换人数不得超过配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少于6天,故离开前需向校方书面申请,否则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一天扣减合同价的万分之三,上不封顶(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其他人员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9)落实工作职责。(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做好校园环境保护,施工区域工程围挡封闭式隔离,及时做好施工扬尘及建筑垃圾清运;施工区域张贴施工公示铭牌及安全标识。(3)严格按照图纸和清单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杜绝肆意更改、以次充好、降低施工质量、延误工期,各类建筑材料执行样品审查合格后使用。(4)施工材料检测单位为第三方,由招标单位确定,施工材料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在施工前出具检测合格报告,招标单位负责对检测单位、工程承包人履约情况的监督,涉及本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检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回填土压实度、混凝土、钢筋、植筋拉拔试验、门窗、各类涂料、腻子、石膏板、矿棉板、级配碎石压实度及承载力、不锈钢栏杆、岩棉、瓷砖及石材、给排水及消防管道、电缆电线、防水卷材、素土夯实度等。(5)按照主材明细表提供相应主材信息及材料达到招标单位标准。(6)所有进场材料均须达到国标级以上标准,施工进场后提供质量合格证明及材料检测报告。主要材料必须先提供材料样品报送甲方认可后方可大批采购。施工中使用的电缆应加保护套,涉及乙方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残土外运乙方自行负责。(7)中标单位负责施工安全,出现施工安全事件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同时,加强现场管理,施工期间若因施工原因造成采购单位的原有物品丢失、设施设备破损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十六、合同文件组成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签订时间:2025年07月10日乙方(章)签订时间:2025年07月10日签订地点:佳木斯学院签订地点:佳木斯学院单位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53号单位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万发社区三江商贸城A10#楼000102号房一楼二号间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吴苏礼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张青春委托代理人:吴苏礼委托代理人:徐春婷电话:0454-6192580电话:18604544583电子邮箱:jmsxygyzcglk@163.com电子邮箱:zhengtujianzhu@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佳木斯市汇源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行账号:08316101040009495账号:23050168515100001979账号名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账号名称:黑龙江正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54007邮政编码:154002-第5页--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后勤改造 浴池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