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巴楚县色力布亚镇中心卫生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巴楚县色力布亚镇中心卫生院
二、供应商名称:四川凯发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巴楚县色力布亚镇中心卫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41101000022825191
五、合同编号:11N45815582120257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计量检测校准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17100
171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巴楚县色力布亚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亚森·阿布力米提
联系电话:13893642511
传真:/
地址:巴楚县色力布亚镇中心卫生院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仪器设备鉴定校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15582120257001).pdf
合同编号:11N45815582120257001采购单位(甲方):巴楚县色力布亚镇中心卫生院服务单位(乙方):四川凯发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四川凯发计量检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四川凯发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四川凯发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计量检测校准服务---1项17100.0017100.00合同总价(元)171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柒仟壹佰元整二、付款方式乙方的收款及账户信息如下:收款账户:四川凯发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10011001300030000111011169426942开户行:成都银行银都支行开户行代码:313631365105510500760076三、服务条款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各类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按照计量法规的要求,委托乙方进行检定/校准/检测,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需要检定/校准/检测的仪器由乙方负责检定/校准/检测。2.甲方有权查验乙方的检定/校准资质,必要时可索取有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乙方有义务提供检定/校准资质证明。3.甲方需乙方提供现场校准检定服务的,甲方应提供相应的辅助人员、设备及与校验检定条件相1/3符合的校验检定场所,并配合乙方下厂工程师现场工作。4.甲方所需检定/校准/检测计量器具应保持正常工作性能,乙方对送校检验检定仪器只作一般性检查,校准检定时如发现计量性能缺陷,将通知甲方。如甲方仪器在送校检定期间,发生丢失、被盗等情况,乙方按双方协议价或仪器折旧价进行赔偿。5.甲方有新增或退检的计量器具,须书面通知乙方对新增部分重新报价、对需退检仪器进行退检操作。6.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仪器校准检定,甲方需支付乙方校准检定费用,乙方需提供的发票类型为税点6%增值税发票。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校准实验室,证书号为:CNASL12034。在认可范围内对甲方委托的计量器具,乙方优先采用国家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及实验室自制的方法,以保证出具的数据均可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和国际单位制。2.甲方提供的计量器具清单,乙方一律视为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对其清单进行认真的评审,并向甲方提出需要现场校准或带回实验室进行校准的仪器建议。对超出乙方校准能力范围的计量器具,在通知甲方后,乙方有权利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计量机构。3.乙方对甲方委托送校的计量器具确保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以约定时间为准,外包部分以协作校准机构规定日期为准。现场校准的计量器具按甲方委托周期,在7天内通知甲方以确定下厂校准日期。4.乙方在校验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由甲方另行处理。如甲方所委托仪器的型号、规格、准确度与实际校准器具不符,校准时,乙方以检验的实际情况出具对应的证书以及确定最后收费额。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密技术资料和保管送校的计量器具。乙方在校验过程中如接触到甲方任何相关技术资料,乙方应为甲方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同时不得使用甲方的技术机密进行技术开发。6.乙方工程师现场提供校准服务需由甲方带领前往,若由于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协调、不辅助、没有合适的工作场地、工作环境不满足技术要求所造成的违约,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检定、校准和检测报告出具及领取乙方完成检定/校准(包括现场检定)仪器的7个工作日后,向甲方出具检定、校准或检测报告。甲方付款后由乙方将证书报告邮寄给甲方,甲方也可到乙方公司领取,报告领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58号52幢。三、收费标准和结算时间方式1、检定、校准和检测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或按乙方的中标价格执行。2、甲乙双方按甲方的实际检定、校准和检测的计量器具清单(见检定/校准实际结算单)和报价清单核计总额。若核计的实际检定/校准/检测金额总费用低于报价总金额的80%,甲方应按报价总金额的80%支付给乙方。3、现场检定、校准和检测交通费包含在现场服务费里,若涉及到修理费,甲方应另行支付,若甲方需要加急,加急费由甲乙双方商议协定。4、甲方收到乙方实际检定/校准结算单核对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费用;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甲方才能取证书,或由乙方邮寄给甲方。2/3四、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的行为、质量进行监督,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以保障乙方为甲方提供更优质的计量检定、校准或检测服务。五、甲方未依约履行协议及时支付协议约定费用或者乙方未依法依约进行检定、校准或检测,双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约赔偿金按检测费用总额的10%计算。六、本协议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七、本协议签章后生效,有效期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九、其它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联系人或通信地址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按本协议或书面通知地址所寄送的任何材料,除非对方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送达。2、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结算单视为合同的附件部分,合同附件是对合同正文补充说明的相关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合同附件法律内效力与合同容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量检测校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