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柯桥区稽东镇人民政府2025)



【合同公示】稽东香榧产业园办公改造项目限额以下合同公示

稽东香榧产业园办公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XE20250422

项目名称:
稽东香榧产业园办公改造项目

招标单位:
柯桥区稽东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
稽东

相关行业:

房屋建筑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特征规模:
稽东香榧产业园办公改造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标底预算。

标 段:
稽东香榧产业园办公改造项目

招标内容: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中标单位:
华绿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中标价:
818042元

中标工期:
60

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2025-07-01 09:35:30

合同备案日期:
2025-07-10 09:28:53

附件:
稽东香榧产业园办公改造合同.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A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1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H《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2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柯桥区稽东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华绿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稽东香榧产业园办公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柯桥区稽东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5.工程内容:稽东香榧产业园办公改造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6.工程承包范围:稽东香榧产业园办公改造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壹万捌仟零肆拾贰元整(¥818042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陈志根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月3日签订。本合同于2025年10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单位盖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承包人执份。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4发包人:(公章)有承包人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3062170449773X0地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竹田头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206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57588363212传真传真:057588091091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城支行账号:账号:0007619626000935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浙江中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联系电话:13735364222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明确1.1.2.5设计人:名称:中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系电话:13587345121;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明确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明确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o1.1.3.10临时占地包括:承包人需积极配合,由建设单位负责相应的临时占地费用。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相关法律6法规及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本工程设计文件指定的标准、规范。2、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同的施工规范存在冲突时,采用高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e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按行业规范实施。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招标文件及其附件7、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工程量清单10、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联系单等书面协议、纪要或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时间等所有与本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部门及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部门及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文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7联络7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娄建林。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四楼A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陈芳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韩伟江。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合同签订时明确。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3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招标文件口径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裘永波;8身份证号:职务: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386752080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处理工程所涉及全部事项,包技工程质最、工期进度、工程投资、安全行为监督,签发工程变更联系单和设计联系单。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干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施工现场已完成前期工作,可以进场施工,具体移交时间以发包人指令为准。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助处埋地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由承包方负责做好保护工作,费用实际发生时,由承包方解决。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相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提交。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相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提交。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理。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时法德法规,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文明施工,符合环境卫生有关管理规定:(2)在施工过规中承包人必须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发包人的监督管理:(3)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手续(4)发包人临时通知的关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事宜。9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陈志根******************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233200620230470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浙233200620230470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建安B(2005)3480456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73号4楼A区: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项目的现场实施及管理,但不得也无权以承包人名义对外签署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文件。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月到位率不低于80%,若抽查发现出勤率未达到要求,处以1000元/日的罚款。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不解除合同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程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扣除违约金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不解除合同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程由承包人承担。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不解除合同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程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不解除合同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程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三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书面报告由总监及发包人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程由承包人承担。10承包人主更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理中承包人承担,同时,加对发包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仃处话。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林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同约定的施工图范围内工程,禁止违法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回承包人移交止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移交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2%的腹约担纳保证全)担保形式可采用转账、汇票、工程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险但和咨招保公司保函)第形式缴纳,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大内退(不计)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千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依照合同和有天法伴、法规负责和主持款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对工程项目地工进仃生以程理(包括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款的审核等)。关干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执行。关千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监理人自行设立,费用由监理人自理。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韩伟江11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33020791联系电话:13735364222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明确通信地址:台合同签订时明确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依据监理合同,但涉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材料价格、用材、追加工程款、经济补偿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签证才有效。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1、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有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担承担。3、承包人中标的质量等级标准为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4、工程竣工后经质监部门核准,不能达到要求质量等级的,作违约论处;要求合格等级未达到的,无偿返工至合格等级,违约金按合同价的5%处罚,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若因此返工导致工程延期,其延期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5、安全施工:乙方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乙方未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经检查指出后对未及时整改的,每发生一起则扣除5%的履约保证金,直至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能安全文明施工,被相关部门处以处罚的,则甲方对乙方予以同等额度的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12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白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投标前应踏勘工程现场,自行调查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有义务对周边建筑、市政园林设施及附属工程加以保护,如造成事故损失,由承包人负全责并按原价赔偿。要求达到合格。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编制。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施工方案进行合理调整,指令调整的工作计划,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计划完成所有工作,如不能完成,由发包人出具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内仍不能按时完成的,发包人将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开工前3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13后组织设计后3天内审定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若发包人和监理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承包人在3天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应3天内对承包人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之日起3日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3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3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3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时明确。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不能按期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工期每滞后一天按合同价的1%进行处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5.3如果承包人因为下列某一个原因而被延误,承包人有权申请延长工期(1)发包人发生了重大方案变更,同时需要承包人发生较大返工或停工;(2)发生了某种不可抗力事件或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3)施工过程中非承包方原因停工或延误的。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按国家规定(2)/(1)/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5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材料由承包人根据施工图及要求的规格和型号采购特殊要求:无价材料由发包人参与看样定货。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返工损失和工期质量违约责任。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所有材料设备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有合格证和质保书且必须是全新的,并按规定需要进场复试的材料设备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当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质量目标要求时,承包人不得采购。若承包人所购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时,承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返工直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无论发包人或、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人)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2)关于施工图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原则上采用国内优质品牌。有信息价的原则上参照信息价执行,具体参照办法按照1.2.5点条款执行。(3)直接影响工程品质和外观效果的材料、设备,必须经发包人、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人(如有)认可后才能使用,如发包人认为有必要要求承包人采购的,承包人须积极配合。(4)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砼、钢材、预拌砂浆、混凝土等)及其他发包人认为重要的材料须经发包人、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人(如有)确认材料设备的厂家、规格、品牌、型号、系列等,承包人按确认后的产品进行采购,且品牌及质量须15达到中档及以上。其中混凝土、预拌砂浆必须使用商品砼、商品预拌砂浆。(5)承包人采购所有材料、设备在采购前向发包人提供样品、有关资料和采购计划,经发包人、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人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用于施工。(6)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到货时,就材料设备规定的种类、产地、品牌、型号、系列、数量、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发包人代表、承包人双方及监理人(监理工程师)按发包人招标时的约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以供核对。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设备,一经发现必须无条件更换,承包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加以拒绝。如有实际使用材料设备与原报验材料设备不一致时,以发包人有权处以1万元/次罚款。如因选用材料不符合要求而返工引起的工期延误和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7)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对承包人的进场材料设备进行随机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抽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以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61、本工程应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报请批准,否则变更无效。2、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发生下列情况的结算时予以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的调整(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调整:①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②设计变更等经甲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②设计变更等经甲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本省“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单价的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等经甲方确认的联系单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的幅度内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按照业主参考标底编制规则中的计价口径,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进行结算。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进行结算。下列情况造价不得调整:建设过程中一般的技术措施费不因实际施工方案不同而调整。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17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招标文件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3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3天内审批完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18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本工程采用约定范围内固定单价及固定下浮率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在合同实施期间,人工、材料、机械均不进行价格补差。标底中明确的暂定价可在施工中以业主认定同类档次、材质、价格签证为准,补差。所有材料签证价在取定额规定的税金后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率,也不下浮。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及中标下浮率),合同价根据承包人中标价确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招标文件口径执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口径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口径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9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招标文件口径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招标文件口径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招标文件口径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组织措施费用的管理与支付方式,根据相关文件执行。2、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凭工程验收资料和支付依据拨付至合同价的8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3、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定并出具审定报告后,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98.5%;4、余款1.5%作为保修金(不计利息),在责任缺陷期(保修期)满后付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业主相关要求编制。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招标文件口径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0(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本工程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承包人应在28日内提供工程结算资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甲方在同等时间内提供审核意见送审计部门审计,以审计报告作为结算依据,如有抽审,以抽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上报决算与审定决算的差距超过5%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全额支付,核增部分审计费21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支付的审计费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上。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结算价的1.5%(不计息)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22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本工程保修期限为24个月,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之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定热行。(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23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1)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中标人在工程进场前必须办理好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起诉。2421.补充条款21.1承包人必须按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特别是交通安全及一切地下设施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理,与甲方无涉。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有义务对原市政工程加以保护及修复,由承包人造成的损坏将原价赔偿。21.2本工程不得转包,发包人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区公管办给予责处。承包人必须接受甲方关于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及有关管理制度。21.3承包人投标前应踏看工程现场,自行调查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情况,今后如造成事故损失,责任由承包人负全责。21.4本项目实际实施时,如因地形地貌等因素,导致部分项目不能实施的,工程量相应减少,发包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减少损失。21.5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等需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1.6本工程施工时,承包人必须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安全发光锥、晚间警示灯、文明施工牌等安全设施费用请在报价中予以综合考虑,业主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施工时必须做好现场相关安全设施,以确保交通安全、各类人员出入安全及一切设施的安全等,如因施工造成人身安全等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必须保护好交通、施工安全及一切地下设施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理,与甲方无关,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有义务对周边建筑、市政园林设施及附属工程加以保护,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将原价赔偿。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醒目的大型项目公示牌一至二块及小型的文明施工牌若干块(式样须经业主审定),该部分费用不再另行支付。21.7本工程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必须提供该工程现场项目经理及项目施工管理班组成员名单;发包人严格审查项目经理及项目施工管理班组成员有否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若被发包人查实有类似情节的,发包人有权责令中标方更换涉及到的人员。项目经理在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调换。21.8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变更以发包人书面指令为准,以发包人书面指令作为结算依据,其余指令无效。如变更涉及返工的,承包人应对需要返工的工程拍摄影像资料,并在影像资料上写明工程量,经发包人和监理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如承包人不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1.9本工程完工后,中标人应提供存档及各类相关验收工程送审所需的全部竣工技术资料、竣工图及结算资料,并作为付款等的必要条件(具体份数由发包人明确)投标时需考虑此项费用。2521.10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擅自超过标底工程量施工(即多做)的,超出部分业主在决算时有权不予计量,且施工单位不得因此拆除、挖除或拔除超过部分的工程实体,如施工单位强行拆除、挖除或拔除的,由此造成的损失,业主有权在工程款支付时进行双倍扣除。21.11工程竣工验收后使用过程中,若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引起的任何问题业主有权向施工单位追诉法律责任。:21.12因质量、安全或文明施工等问题被业主单位、上级部门、审计部门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通报的,业主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取消三年内业主发包工程的投标资格,并上报区公管办。21.13开工和竣工验收的各种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21.14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施工场地内各种纠纷事宜,妥善处理各项事宜。21.1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未经业主同意不得调换,否则业主有权直接从工程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21.16施工中所用产品及工程必须保证其牢固性,如达不到规范要求而引起的第三方责任由施工方承担。21.17承包人必须对已完工的成品进行保护,若有损坏,由承包人承担损坏的一切费用。21.18承包人必须提供该工程现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及项目施工管理班组成员名单;发包人严格审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及项目施工管理班组成员有否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若被发包人查实有类似情节的,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更换涉及到的人员。21.19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出勤需进行考勤。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离开工地必须向监理人书面请假,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离开。21.20承包人应按照《绍兴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现场防止扬尘污染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施工时如未能达到相关要求,则扣除合同价的相应费用,并处5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罚金。26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柯桥区稽东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华绿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名称:稽东香榧产业园办公改造项目为提高工程质量,全过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诚信的原则。切实加强行风廉政建设,现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双方特签订廉政合同如下:一、甲乙双方必须遵照《廉政准则》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洁自律。二、甲乙双方必须建立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级、各部门以及责任人,谁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甲方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1、不准收受乙方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现金、贵重物品及各种礼品。2、不准用任何名义到乙方报销费用、借款及借用贵重物品。3、严禁参加有可能影响公务的各种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正常的礼仪往来实行报告制度。4、不准与乙方人员进行赌博活动。四、乙方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1、不准行贿甲方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2、不准给甲方单位任何人员报销任何费用。3、不准宴请甲方人员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变相赌博活动及有碍公务的宴请。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召开连接自律民主生活会,对照要求落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六、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权制,甲方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给予纪律、行政27处理,并与经济挂钩,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乙方单位后人员违反廉政规定,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七、本合同是工程承包合同的延续与工程承包合同一并签订,盖章后即生效。有平1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茶茶法定代表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签约时间:225年6月2日.28安全生产责任书发包人(全称):柯桥区稽东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华绿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名称:稽东香榧产业园办公改造项目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一、乙方应遵守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及省、市关于《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二、乙方应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制度。三、乙方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须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四、乙方应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进岗前要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五、乙方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应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要采取点面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并做好台账记录。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处理、整改,并履行复查手续。六、乙方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制度,按照事故处理程序,依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七、乙方应对工程的安全年产负全面责任,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违反规定而造成重大工伤事故的,一律解除施工合同。八、本责任书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续延与工程承包合同一并签订。盖章后立即生效。29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RP签约时间:25年月2日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