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 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2025)



合同编号:

4532800HT2025009060101

合同名称: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物业管理

项目编号:

4532800JH202500906

项目名称: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物业管理

采购人(甲方):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

供应商(乙方):

西双版纳佳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版纳州

所属行业:

公共安全管理机构

合同金额:

52872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10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10

代理机构: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2024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2025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年)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二年).pdf

协议书编号:本协议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b西双版纳州政府集中采购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协议书签订地点:西双版纳州景洪市鉴证日期:225年7月10日西双版纳州政府集中采购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协议书甲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地址:景洪市景德路13号乙方:西双版纳佳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景洪市勐渤大道39号版纳大厦12、13楼甲、乙双方根据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纳入州级政府集中采购的编号为BNCG(磋商)2024008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以及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物业管理采购计划(4532800JH2025009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服务内容(一)项目名称:2025年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1、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州公安局办公区、刑侦支队办公楼、刑科所办公区等的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办公区办公楼外围及停车场安全保卫、访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停放规范管理工作、办公区水电及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维修)物业管理服务、等事项;根据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州公安局要求,做好病媒生物治理,定期开展登革热及寨卡病毒药物喷洒、毒鼠站维护及药物投放,并积极协助配合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等。2、水电及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维修)将由乙方聘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人员提供现场服务。二、服务地点1.景洪市景德路13号州公安局办公区(包括备勤工作点、移动警务站)。2.景洪市么龙路5号州公安局刑侦支队办公楼、刑科所办公区。三、服务期限1、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2、根据采购文件和相关规定,可续签服务期限至3年,但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就合同期内的服务及质量等因素考核合格后,双方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续签合同,甲方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考核标准详见本合同“第七款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3、合同期内,若甲方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更换服务公司,需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应仍按照本合同服务质量的要求,提供服务至新公司接手。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金。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528,72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捌仟柒佰贰拾元整)。2.付款途径:服务款由甲方从基本账户转至乙方基本账户。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50%的管理服务款26436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叁佰陆拾元整)2025年12月份,乙方转入甲方10%履约保证金52872元(大写人民币:伍万贰仟捌佰柒拾贰元整)后支付剩余50%的管理服务款26436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叁佰陆拾元整)。4.甲方资金支付时间特别约定因甲方属于行政单位,资金拨付时间受州级财政限制。甲方仅能保证,在乙方按照甲方财务报账要求提供相应单据后,在15日内及时将拨款申请提交给州级财政,具体到款时间以州级财政拨付时间为准。五、人员派置要求:(一)人数要求:根据本合同服务内容,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拟派驻甲方现场服务人员15人,人员配置如下:1.州公安局办公区:12人。具体为:安保人员7人、保洁员3人、绿化工1人、水电工1人。2.刑侦支队办公楼、刑科所办公区:3人。具体为:安保人员2人、保洁员1人。(二)人员配备条件要求:1.乙方拟派驻甲方现场服务人员,均为乙方提供人员,乙方应全权负责其人员工资、劳保、安全、社保、购买相关意外及责任险、等。若发生劳务、意外伤害、工伤、等纠纷,都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应全额承担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全部损失。2.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需保持相对稳定。3.项目负责人应有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资格证书。4.保洁人员、服务员应有健康证。5.绿化人员应有林木种苗从业资格证书。6.电路及电器维修及维护人员须有电工从业资格书。7.依法应具有从业资格证书的其他业务,乙方人员也必须具备才能进行。但不管乙方及其人员是否依法管理及从业,均不减免乙方应全权负责其从业人员安全及相关责任,均不得加重甲方负担。(三)入驻前其他要求1.乙方人员入驻甲方提供服务前,需提供给甲方所有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复印件、住址、联系电话和头像)。2.乙方需提供给甲方所有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入驻前10天的身体状况情况等。3.工程维修维护人员等专业工作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给甲方。4.乙方的服务人员变更,需提前告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入服务项目。六、工作要求一)保洁方面:1.景洪市景德路13号州公安局办公区保洁区域1.1公共区域:科技楼、“三站”楼、业务技术用房三栋楼房公共区域(大厅、走廊、楼梯、卫生间、洗手台、窗台窗槽、消防器材、指示灯、天花板)、电梯、电梯厅、公共垃圾桶、公共展示架、露天停车场、摩托停车库等。1.2会议室:科技楼一楼1号会议室;二楼2号会议室;三楼指挥中心3-1会议室、3-2会议室;四楼4号会议室等。1.3办公室:科技楼二楼207室、209室;三楼305室、307室、309室、317室;四楼401室、402室、411室、413室及备勤室、党委会议室、会议休息室等。1.4备勤室:备勤工作点3号楼及六层健身房等。2.景洪市么龙路5号州公安局刑侦支队办公楼、刑科所办公区保洁区域:(大厅、走廊、楼梯、卫生间、窗台窗槽、消防器材、指示灯、天花板)、电梯、电梯厅、公共垃圾桶、公共展示架等。3.保洁要求:(1)窗子:即时清洁后目视无水痕、无手印、无污渍、光亮洁净,窗槽无垃圾纸屑,边框无污渍、无积尘。每周窗槽精细清洁一次。(2)卫生间:每天定时清洗消毒蹲坑、小便池、洗手台,清除垃圾,筒内杂物,更换垃圾袋,更换抽纸、卷纸;定时清洗相关卫生洁具;天花板无蜘蛛网,墙体、地面无明显污垢、无灰尘、无尿渍、无口痰、无异味,洁具洁净光亮、无污渍、无灰尘,镜面无手印、无污垢。每周精细清理一次,墙面、地面、小便池、蹲坑、隔断板及门、洗手台。(3)茶水间:清除洗手台垃圾、杂物,更换垃圾袋,更换抽纸;墙体无积尘;茶水间消毒。(4)大厅、走廊:早、午进行推尘,不定时消毒,天花板无蜘蛛网,地面无污垢、无垃圾纸屑、无烟头、无积尘。花盆、展示架、墙面挂件、安全指示牌、消防器材无灰尘、无污渍。警容镜干净透亮,无手印、水渍。每半个月地面、地脚线精细清理一次。(5)楼梯、扶手:即时清洁后楼梯无垃圾纸屑、无烟头、无积尘,扶手洁净,无油渍、无污渍、无灰尘。每周楼梯、扶手精细清洁一次。(6大院、道路、停车场、室外楼梯:每天早、午进行清洁,地面保持整洁干净、无大件垃圾,无堆积型落叶。每月对大院、道路、停车场进行一次杂草清理。(7)会议室、休息室:桌椅干净整齐,无污渍、无水迹、无灰尘;地面光亮无水痕、无垃圾纸屑,窗台无灰尘,无水渍。每半个月对会议室、休息室桌椅进行精细清洁消毒一次。(8)办公室:局领导办公室及指定办公室每天专人清洁,做到地面无污渍,桌椅无灰尘、印迹,空间、角落无蛛网,筐内无垃圾,缸中无烟头、烟灰,茶具洁净,关锁好门窗。(9)公共区域垃圾桶:每天不定时、不定次清洁、擦拭,做到外表干净,桶内垃圾容量不超过三分之二。每月进行精细清洁一次。(10)电梯:每天早、中、午进行清洁,消毒,电梯门柜及门外侧、轿厢内、地垫上无污迹、无尘土、无垃圾无杂物。地垫每周清洗一次,电梯每月进行一次不锈钢保养。(11)保洁统一要求:公共区域做到班前清洁完毕,定时循环保洁,保证无卫生死角。每天化学消毒一次,每周进行四害消杀1次。(二)州公安局办公区和刑侦支队办公楼、刑科所办公区水电等维护方面。1.工作区域及内容1.1熟悉州公安局办公区内各类房屋建筑部件、附属构筑物地面、墙面、台面以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及供水、供电的各类设施、设备位置。1.2熟悉州公安局办公区域内水、电、电梯、机电设备性能使用和操作。1.3对州公安局办公区内的机电设备,加压供水、供电的各类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及保养。1.4熟悉判断和处理一般性故障,基础障碍排除,确保州公安局办公区正常供水供电。2.工作具体要求2.1按照州公安局要求,对服务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部件、附属构筑物地面、墙面、台面以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等进行基本养护维护。2.2按照州公安局要求,对东城办公区的电梯、配电房、发电机、加压用水、水泵等机电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保证机电完好率达潮100%。2.3.每天两次对所辖区域内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发萨现设备缺陷和运行不正常时及时处理或逐级上报请示领导采取措施,同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2.4在工作时间内,接到办公楼的报修单或报修电话后,根据工作情况及时安排维修,做到“水不过天,电不过夜”。2.5发生临时停电、停水、或电梯关人、火警等突发事件时,应尽快(30分钟内)到位,迅速查明原因,采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6服从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维修及其它临时性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怠工、敷衍。(三)保安管理1.工作区域及内容负责州公安局、刑科所办公区门卫值班、来访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停放规范管理、定期巡视。办公楼外围及停车场安全保卫工作。科技楼、“三站”楼、业务技术用房、刑科所四栋楼房消防器材检查。2.工作具体要求2.1建立岗位值班记录,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做好换岗和交接班的口头和书面汇报。2.2外来办事人员及车辆的进出问询、登记,形迹可疑、闹事和其他衣着不整的人员阻止其入内。2.3维持门口交通秩序,指挥和疏导进出车辆,详细做好外来出入车辆及人员的问询和登记,指挥车辆规范停放。2.4巡视检查工作:科技楼、“三站”楼、业务技术用房、刑科所四栋楼房消防器材检查。对办公区、停车场安全巡视检查。(四)绿化养护方面1.工作区域及内容州公安局办公区和刑侦支队办公楼、刑科所办公区范围内绿化相关苗木的养护工作,各类植株进行整形修剪、土壤、水肥管理和病虫害综合治理等,做好绿化带、盆株的日常清洁和绿化生产垃圾的清运。做到绿化植物长势良好,无虫害,施肥、修剪及时,造型美观。2.工作要求2.1熟悉州公安局办公区和刑侦支队办公楼、刑科所办公区的绿化布置、概况,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面积,努力提高绿化完好率,因地制宜,合理布置花草树木,创造优美的植物景观,发挥绿化生活环境效益。2.2加强绿化养护管理的知识和技能,熟悉花草树木的品种、名称、栽培技术和管理方法,掌握花木病虫害的防治方法,正确并熟练使用园林机器、工具。2.3根据需求对花草树木全面浇水,满足其生长需要,防止过旱或过涝。大厅内盆栽绿植每天巡视并适时进行维护。2.4每季度对花草树木施肥一次,方法正确,满足花草树木正常生长发育需要。2.5根据园林功能要求、花木分枝规律和生长特性、以及环境关系对花木进行修剪、整形,使花木生长量适当,长势优良,乔灌木树形优美。2.6每天不定时清理杂物、杂草、适时剪草,保持草坪的适当生长高度,草地整洁美观。2.7以“预防为主”和“治早、治小、治了”为原则,及时防治花草树木的病虫害,每两月进行一次全面病虫害防治。2.8定期对花木进行培土、日灼。对遭受自然损害的花木及时修补、扶持和补苗。2.9每天巡视院内的绿化,严格制止破坏绿化行为,完善绿化维护、隔离设施。2.10在管理养护过程中,如有苗木死亡的,乙方应补栽相同苗木,费用由乙方承担。七、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2.为乙方提供开展项目所需的政策依据,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及相应的工作条件保障,在服务期间必须添购或更换的设备、设施等,乙方可以提出,报甲方研究同意后,由甲方购买。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人员遵守物业服务制度,共同维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秩序安全,内外环境,爱护设备设施。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5.委托管理期间,甲方对乙方的日常服务享有监督权及检查权,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聘用人员的专业及服务水平、环境卫生以及绿化、保洁等进行满意度调查,并根据每月各部门监管小结提出的问题及收集和检查到的问题,进行综合评价。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问题反馈依然没有改善,或者在监管小结中同种(合理)问题被指出三次,则甲方将出具书面的《整改通知》给乙方。乙方第一次收到书面《整改通知》,则甲方可在物管服务费中扣除500元;乙方第二次收到书面《整改通知》,则甲方可在物管服务费中扣除1000元;乙方第三次收到书面《整改通知》,则甲方可在物管服务费中扣除2000元,并有权解除服务合同,且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但乙方要按照《合同》要求,不降低服务标准,提供服务至新承揽方接手。6.履行过程中,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合同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的,则应根据乙方实际履行情况付清应付服务费,并承担由此造成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7.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用于放置清洁材料、设备、绿化工具的场所。8.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乙方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消防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管理、操作,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检查和监督,督促员工遵守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保密规定,并服从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2.乙方用工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用工人员购买规定的保险。3.乙方用工人员因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与乙方发生的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作为有合法用工主体资质的单位,应自行对其用工人员承担全部用工主体责任5和用人单位责任。4.服务期限内,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乙方为服务人员提供统一的工作制服以及服务工作所需的器械、装备等。!驻场服务人员应按甲方要求衣貌整洁,佩戴工作牌。5.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搞好辖区内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作,保洁、绿化等垃圾、污物及时清理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丢弃、摆放并及时运走垃圾。6.甲方对安保、保洁、绿化、水电等后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就检查出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商讨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7.乙方要签订保密承诺书,所有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未经甲方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微信或著述等,若违反规定或承诺,乙方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8.乙方负责州局大院内部安全、保洁及绿化、水电等后勤工作。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管理服务期内发生环境污染、火灾、水、电等重大安全事故,损害甲方职工身体健康,经相关部门调查确定属于乙方责任的,必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9.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10.乙方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均不得上岗,体检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提供给甲方“人员名单表”、体温检测要正常以及要有《健康证》等。核心工作人员须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入本项目。11.乙方负责招聘保安、保洁、绿化、水电等各岗位人员,招聘的员工应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违法证明文件,同时对工作人员的品德、行为与安全进行全面管理,并详细登记员工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复印件、住址及联系电话)。12.乙方工作人员严禁与甲方发生斗殴事件。若有争执,应立即报经甲方处理,乙方工作人员若由服务态度不佳者,经甲方提出事证,乙方应立即撤换。13.在服务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保管、维护甲方提的设施、设备。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非正常损坏、丢失,乙方需修复或照价赔偿。14.乙方收取劳务费/管理费/保洁费/绿化维护费等应出具正规发票及劳务用工人员名单,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金由乙方承担。八、乙方保密义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不宜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在追究乙方合同总价30%的违约责任的同时,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九、违约责任式(一)甲方责任L1.甲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向2甲方追偿损失,并要求甲方支付一定违约金。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则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承担人民币贰万元的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因任何情况进行调整),守约方可选择无条件解除本协议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下义务,同时,如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因甲方属于行政单位,资金拨付时间受州级财政限制。甲方仅能保证,在乙方按照甲方财务报账要求提供相应单据后,在15日内及时将拨款申请提交给州级财政,具体到款时间以州级财政拨付时间为准,逾期30天以上支付服务款的,甲方须赔偿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给。(二)乙方责任1.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索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2.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循合同严守原则,向甲方出示、提供、汇报的信息、材料、数据均应真实有效。若甲方发现乙方欺瞒、造假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甲方的损失。3.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迎接相关部门对安保、绿化、保洁、水电工作的检查。如不配合,视为违约,并立即解除合同,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4.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的,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5.如因乙方工作中出现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书面通知要求整改,未整改到位或再出现相同工作失误或错误的,甲方将另请人员进行处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6.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则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承担人民币贰万元的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因任何情况进行调整),守约方可选择无条件解除本协议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下义务,同时,如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解决方式(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事宜(一)因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交政府交易(采购)中心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中所提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因此所支出的按《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计算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等实现权力的一切费用。(四)甲方有权拒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新增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范围以外的其他条件。十二、合同期满后但在新的服务机构进驻之前,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延续执行。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成交人报价文件及澄清或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署):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德路13号邮编:666100电话:法定代表人(签署):织动委托代理人(签署):开户银行:账号乙方(签署):西双版纳佳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渤大道39号版纳大厦12、13楼邮编:666100电话:0691-2147821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代理人(签署):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景洪东路支行账号:250902310902450435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 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