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环境影采购合同公告(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5)
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624MA7J385662507020042
项目业主:
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合同编号:
441624MA7J385662507020042
合同总金额:
¥157,02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0日
服务内容:
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编制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合同附件
技术咨询合同(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服务项目).pdf
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5-07-15
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地址:河源市和平县委托方(甲方):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5年7月10日签订地点:河源市和平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就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和执行。第一条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项目的前提条件: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环评技术规范等。2.咨询内容: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编制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保证编写的报告的质量达到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的要求。3.咨询要求:《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达到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的要求。第二条咨询工作进度:1.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交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需要的资料后,乙方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2.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准确或者发生非乙方所能控制的事件,则乙方的工作时间顺延。第三条甲方提供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提供加盖公章确认的所需资料,包2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基本资料和数据等,并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按资料清单提供)(2)根据本项目进展的时间要求,及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修改时所需的相关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为乙方进行现场调研等工作提供方便与配合;(2)及时提供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资料,以便乙方根据意见修改报告,并给于尽可能的配合;第四条报酬及支付方式:1技术咨询报酬为:壹拾伍万柒仟零贰拾元整(157020.00元。(此经费含税)。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三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5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肆万柒仟壹佰零陆元整(¥47106.00元);(2)完成《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送审稿)》并经甲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肆万柒仟壹佰零陆元整(¥47106.00元);(3)自甲方收到乙方的《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稿)》及环评批复5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人民币陆万贰仟捌佰零捌元整(¥62808.00元)。3第五条保密条款:1.保密范围: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其他不能通过公开渠道获悉的所有信息(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均属保密范围。2.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泄露、披露或提供给第三人(包括与项目无关的各自员工、顾问等)立使用,并且双方均同意尽量减少前述保密信息的扩散范围。3.保密期限:双方对本合同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内仍然承担保密义务。4.泄密责任:由于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第六条咨询成果及其验收标准:1.乙方提交《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稿)》一式伍份(含电子版)。2.《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达到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的要求。第七条知识产权归属: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技术成果享有免费使用的权利,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43.《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八条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编制费。2.甲方应保证其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合作条件,否则乙方有权推迟完成咨询成果。3.甲方迟延支付本合同下约定款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每天万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4.因乙方自身原因迟延交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按照本合同总额每天万分之一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没有正当理由均不得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0%。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1.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双方一致同意如果工作内容、范围、时限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乙方实际工作量发生根本性变化,双方应就本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协商调整;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政策性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5能完全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或政策性的影响后果协商确定变更合同条款或者终止本合同履行。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订本合同时对其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对其后果不能克服的重大客观事件,包括严重的自然灾害、社会事件以及国家政策、法令的重大修改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天内书面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后果,双方协商处理善后事宜。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双方的联系人和通信地址以本合同中确定的为准,任何一方的联系人和通信地址的变更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人和通信地址所递交文件视为已经送达。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价款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以下无正文)6盖章页甲方: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盖章)(签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2025年7月10乙方: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序度名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年月月10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环境影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