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房屋危险性鉴定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直属房产管理处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FW2025-04908
二、合同名称:京畿路1号房屋危险性鉴定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4908
四、项目名称:京畿路1号房屋危险性鉴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直属房产管理处
联系方式:13952948726
供应商(乙方): 南京工大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736847194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京畿路1号房屋危险性鉴定
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4908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工程管理服务/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项目预算: ¥15000.0
项目地点: 镇江市京畿路1号
采购单位: 镇江市直属房产管理处
联系人姓名: 镇江市直属房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 13952948726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5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78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0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10 09:51
技术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2025000362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镇江市润州区京畿路1号(川味酸菜鱼)房屋危险性鉴定项目委托方(甲方)镇江市直属房产管理处受托方(乙方)南京工大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签订地点:江苏.镇江有效期限:签订之日起半年Y7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镇江市直属房产管理处单位住所地:镇江市寿邱街8号法定代表人:傅九生项目联系人:阎静联系方式:13952948726受托方(乙方):南京工大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金川门外5号法定代表人:万里项目联系人:陈锡武联系方式:18651908853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金川门外5号南京工业大学电光源研究所东楼电话:025-83239923传真电子信箱:251089509@qq.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镇江市润州区京畿路1号(川味酸菜鱼)进行房屋危险性鉴定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提供满足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检测报告、鉴定报告、计算书。2.技术服务的内容:1、收集工程结构的施工图纸和相关施工资料,对相应检测对象L的结构体型尺寸和体量现状进行现场调查。2、根据规范要求对检测对象的材料强度等进行现场及实验室检测。3、根据现行规范进行承载能力计算分析。3.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检测、实验室数据分析,出具合法合规的检测报告、鉴定报告、计算书。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江苏镇江;2.技术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后半年内;3.技术服务进度: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测,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双方协商决定。现场完成后,15个工作日提供检测报告、鉴定报告、计算书。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相应的标准、规范、规程要求。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提供相关历史资料(建筑、结构设计图);(2)房屋如改造,提供改造设计图如有。2.提供工作条件:(1)协调现场检测工作,需专人配合;(2)提供可靠的电源、水源;(3)负责对破损部位进行修复3.其他:协助乙方联系相关部门。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双方商定。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元)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进行现场检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检测报告、鉴定报告并将电子版(未盖章)发送于甲方,同时完成专家评审,甲方确认后,支付检测费用人民币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元),乙方收到检测费用后,出具纸质盖章版报告并寄送于甲方。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山西路支行帐号:01380120060000188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2.涉密人员范围:无3保密期限:无4.泄密责任:无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2.涉密人员范围:无3.保密期限无o4.泄密责任:无L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空白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以下空白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供本合同项下相应的正式检测报告、鉴定报告、计算书一式肆份。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乙方提供相应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作为验收的依据。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及专家评审。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甲乙双方商定。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乙、双)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无方违反本合同第无条约定,应当无(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无方违反本合同第无条约定,应当无(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无方违反本合同第无条约定,应当无(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4.无方违反本合同第无条约定,应当无(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5.乙方因自身原因不履行,甲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够实现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乙方另应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仍需赔偿。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阎静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陈锡武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检测工作开始前的准备工作联系,检测进行时的协调和联系;2.联系、组织试验工作成果的验收;3.其他联系事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以下空白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以下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发生法律纠纷,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用等均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以下空白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无;2.可行性论证报告:无3.技术评价报告:无4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无;6.其他:无。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镇江市直属房产管理处(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南京工大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危险性鉴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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