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2025)
芦淞区审计局南方中学新校区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1)合同公告
芦淞区审计局南方中学新校区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7月10日
采购合同编号:芦财采计[2025]000016号-1
采购人(全称):芦淞区审计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南方中学新校区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芦财采计[2025]000016号
3、项目内容:南方中学新校区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廖晔晖
6、联系电话:0731-28580593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60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本合同价款不采取预付款方式,在项目完成后一次性结清,最长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7月07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04日。总日历天数:150天。
2、地点:株洲市芦淞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株洲市芦淞区审计局
验收方式:根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相关标准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7-07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7月07日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芦淞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1-28580593
电话:18175193345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红锦大道613号2幢10-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渝北金科支行
帐号:5005010866000000024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株洲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