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海生态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20250118
二、合同名称: 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SDSITC-01252204
四、项目名称: 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自然资源部北海生态中心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22号
联系方式:0532-58761035
供应商(乙方):青岛欣宇通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118号-9
联系方式:17667605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租赁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客户需求的车型、使用时间、数量提供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5
主要标的单价:782.5元/天
合同金额: 65.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止。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0118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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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自然资源部北海生态中心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22号乙方(中标人):青岛欣宇通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118号-9乙方于2025年7月4日参加了自然资源部北海生态中心组织的“车辆租赁项目,编号:SDSITC-01252204"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车辆租赁项目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车辆租赁服务服务内容:按照客户需求的车型、使用时间、数量提供服务技术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第二条合同总金额按照中标单价,根据甲方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中标单价见附件一《车辆服务单价》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合同期内,各项实际结算数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如发生超额,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实际结算总额达到65万元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服务交付甲方安排用车计划,告知乙方用车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协作配合。第四条交付验收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1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第五条服务成果产权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甲方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结算付款方式1、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普票后结算。付款方式:青岛市内四区(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李沧区)出车每两个月结算1次,青岛市内四区以外地区出车按次结算。2、付款时间:甲方收到发票和结算清单,组织验收组核对本结算周期工作量及工作成果、确认无误后,两个月内将租车费一次性付清。3、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需将未完成结算的帐单交给甲方,甲方审核通过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第七条售后服务及承诺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第八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九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4、使用车辆运输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如违法使用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25、按车辆的性能用车,不得任意承载与车辆用途不相符的运输任务。如甲方违背用车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或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关费用。第十条乙方责任1、乙方按乙方要求,准时提供对应车辆;2、乙方所提供车辆应购买车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司乘险等法律规定的保险费用;3、乙方需努力服务好客户,全力支持甲方工作:4、乙方需做好用车记录,按时提交各类表格、票据;5、乙方会在甲方提出用车后第一时间落实情况,并告知甲方;6、乙方需如实填写服务记录表,在服务结束后让客人签字确认,并保留所有相关票据。7、车辆在运行过程中,若乙方司机发生行车事故时,由乙方处理,按交通法规执行;给甲方及乘车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次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次应提供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另行聘请第三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3、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4、乙方如提供服务期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交通事故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通知乙方终止服务。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及送达条款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1、本合同项下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书面通知的,各方指定接收对方通知的收件地址及收件人如下:甲方收件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22号收件人:张蒙蒙收件人手机号:15336390066乙方收件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118号-9收件人:刘晓宁收件人手机号:17667605333一方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将通知送达至指定地址被拒收的,视为有效送达。收件地址或收件人等有变更的,一方应给予对方书面通知,告知新的收件地址或收件人等信息,否则应承担未及时通知变更产生的后果及责任。2、甲乙双方上述收件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3、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一方发生更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吊销/注销等重大事项时,应于知晓该事项12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立即协商本合同变更事宜。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正本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11日至206年7月10日止。第十七条下列文件作为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42、乙方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附件车辆服务单价甲方(盖章):自然资源部北海生态中心乙方(盖章):青岛欣字通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22号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列晚8经办人:张蒙蒙经办人:刘晓宁联系电话:15336390066联系电话:17667605333日期:20207.1日期:2025.7.110Z54H35附件1:车辆服务单价接送站及包天服务单价车型胶东机场/青岛西站(元/趟)接送站(青岛北站、青岛站)(元/趟)包天(元/天)大众帕萨特,5座(或同类型同级别车辆)337.90177.84569.09别克商务GL8,7座(或同类型同级别车辆或同级别SUV车辆)453.49213.41640.22丰田海狮,13座(或同类型同级别车辆)586.87400.14782.50丰田考斯特,20座-23座(或同类型同级别车辆)782.50444.601031.47金龙/宇通,39座-50座(或同类型同级别车辆)853.63515.741111.50注:(1)接送机(站)包含路桥费、油费、司机餐费,飞机、火车晚点不再增加额外费用。(2)用车超过4小时按照1天计算,不足4小时按照1天价格的50%计算。超时、超里程、路桥费、停车费及司机食宿费用价格表车型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为)行驶公里路桥费、停车费司机餐费(元/餐)司机住宿(元/天)基础(小时)超时单价(元/小时)基础(公里)超公里单价(元/公里)大众帕萨特,5座(或同类型同级别车辆)9301002据实结算30150别克商务GL8,7座(或同类型同级别车辆或同级别SUV车辆)9401002据实结算30150丰田海狮,13座(或同类型同级别车辆)9501002据实结算30150丰田考斯特,20座-23座(或同类型同级别车辆)9501004据实结算30150金龙/宇通,39座-50座(或同类型同9601006据实30150级别车辆)结算注:(1)市外连续多天外业用车的情况,计算超时费用时工作时间仅包含往返途中车辆行驶时间及根据用车人安排产生的时间。(2)单车单次连续多天的用车任务,基础里程整体计算(如:周一、二、三连续用车,基础里程为100*3=300公里,三天总里程不超过300公里,不产生超公里费用,超出300公里以外的据实结算)。)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