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堤防安全鉴定采购合同公告(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 | 其他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2628053G20254201
二、合同名称:水库堤防安全鉴定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QZXHLYCG2025-028
四、项目名称:水库堤防安全鉴定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地 址:龙游县
联系方式:0570-7025903
供应商(乙方):浙江九州治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亭川东路126号
联系方式:1805708171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水库堤防安全鉴定
数量:1.00
单价(元):40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龙游县 8座小型水库、4段堤防开展安全鉴定工作服务要求:.起草水库堤防安全鉴定报告书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

2.合同金额(元):40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pdf

采购合同.pdf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QZXHLYCG2025-028ht项目名称:水库堤防安全鉴定甲方:龙游县林业水利局乙方:浙江九州治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地点:龙游县林业水利局签署日期:201527月10日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水库堤防安全鉴定项目编号:QZXHLYCG2025-028甲方:龙游县林业水利局乙方:浙江九州治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7月3日14时30分进行的水库堤防安全鉴定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金额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1水库堤防安全鉴定总价(大写):肆拾万捌仟元整总价(小写):¥408000元第二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对龙游县8座小型水库、4段堤防开展安全鉴定工作,具体详见下表序号水库名称类型位置(长度)备注1石塘垄水库小二型社阳2龙井水库小二型詹家混凝土强度检测3南山塘水库小二型东华4蛇头里水库小二型塔石5黄岩水库小二型湖镇6南垄水库小二型湖镇7五坟坞水库小二型石佛8毛家坞水库小二型东华9湖底叶防洪堤3级堤防500米10小南海南北堤4级堤防5400米11曹垄堤4级堤防888米12丁新围堤4级堤防13330米2.安全鉴定服务承担单位须包括完成以下工作:2.1自行收集工程有关资料,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开展隐患探测、工程测量、工程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外观量测(水库需包括库区和大坝平面图、大坝剖面图、溢洪道剖面图等:堤防主要为现状测量及交叉建筑物测量)。3.按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对水库堤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评价内容包含:现场检查及运行情况分析、防洪能力复核、水库结构和2渗流稳定分析、金属结构及机械电气评价(如有)、结构安全、交叉建筑物安全、运行管理等。4.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安全评价报告。5.起草水库堤防安全鉴定报告书。第三条服务地点、方式和期限1.地点:龙游县。2.方式:合同当事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和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3.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无。第五条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付款方式经水库安全鉴定审查会与专家组审定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凭正式发票、合同由采购单位结算。第七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向乙方递交资料和文件。2.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3.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4.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5.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第八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乙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第九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乙方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4.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合同价格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第十条违约处理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5%作为违约金。2.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第十一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保密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4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乙方对其获知的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甲方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否则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乙方获知该项目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3.乙方应对服务期内的所有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诉乙方的法律责任第十四条争议及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公司加盖鉴证章后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方备案同意,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鉴证公司执一份。甲方(盖章):龙游县林业水利局乙方(盖章):浙江九州治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条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负责人或授权条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衢州市亭川东路126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05708177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衢州支行账号:账号:13810154740007352签订日期:20年月10日签订日期:20诊年7月19日合同鉴证方:衢州兴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证日期:2025年月1日5采购合同合同编号:QZXHLYCG2025-028ht项目名称:水库堤防安全鉴定甲方:龙游县林业水利局乙方:浙江九州治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地点:龙游县林业水利局签署日期:201527月10日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水库堤防安全鉴定项目编号:QZXHLYCG2025-028甲方:龙游县林业水利局乙方:浙江九州治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7月3日14时30分进行的水库堤防安全鉴定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金额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1水库堤防安全鉴定总价(大写):肆拾万捌仟元整总价(小写):¥408000元第二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对龙游县8座小型水库、4段堤防开展安全鉴定工作,具体详见下表序号水库名称类型位置(长度)备注1石塘垄水库小二型社阳2龙井水库小二型詹家混凝土强度检测3南山塘水库小二型东华4蛇头里水库小二型塔石5黄岩水库小二型湖镇6南垄水库小二型湖镇7五坟坞水库小二型石佛8毛家坞水库小二型东华9湖底叶防洪堤3级堤防500米10小南海南北堤4级堤防5400米11曹垄堤4级堤防888米12丁新围堤4级堤防13330米2.安全鉴定服务承担单位须包括完成以下工作:2.1自行收集工程有关资料,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开展隐患探测、工程测量、工程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外观量测(水库需包括库区和大坝平面图、大坝剖面图、溢洪道剖面图等:堤防主要为现状测量及交叉建筑物测量)。3.按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对水库堤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评价内容包含:现场检查及运行情况分析、防洪能力复核、水库结构和2渗流稳定分析、金属结构及机械电气评价(如有)、结构安全、交叉建筑物安全、运行管理等。4.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安全评价报告。5.起草水库堤防安全鉴定报告书。第三条服务地点、方式和期限1.地点:龙游县。2.方式:合同当事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和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3.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无。第五条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付款方式经水库安全鉴定审查会与专家组审定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凭正式发票、合同由采购单位结算。第七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向乙方递交资料和文件。2.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3.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4.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5.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第八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乙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第九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乙方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4.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合同价格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第十条违约处理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5%作为违约金。2.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第十一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保密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4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乙方对其获知的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甲方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否则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乙方获知该项目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3.乙方应对服务期内的所有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诉乙方的法律责任第十四条争议及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公司加盖鉴证章后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方备案同意,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鉴证公司执一份。甲方(盖章):龙游县林业水利局乙方(盖章):浙江九州治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条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负责人或授权条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衢州市亭川东路126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05708177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衢州支行账号:账号:13810154740007352签订日期:20年月10日签订日期:20诊年7月19日合同鉴证方:衢州兴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证日期:2025年月1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堤防安全鉴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