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能力提升相关仪器设备 生化培养箱 低温恒温水浴锅 体视显微镜 全自动酶标仪采购合同公告(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
内容:
等级创建能力提升相关仪器设备项目
一、合同编号:N5111012025000142-2
二、合同名称:等级创建能力提升相关仪器设备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142
四、项目名称:等级创建能力提升相关仪器设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224号
联系方式:0833-2400315
供应商(乙方):四川星川牧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泰路28号宜莱顿总部基地2号楼2层211号
联系方式:186280804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生化培养箱
1(台)
¥11,000.00
¥11,000.00
HSP-260
2
低温恒温水浴锅(水浴槽)
1(台)
¥2,900.00
¥2,900.00
DLT-2006
3
体视显微镜
1(台)
¥8,000.00
¥8,000.00
MZ101
4
全自动酶标仪
1(台)
¥34,100.00
¥34,100.00
DR-200Bn
合同金额: 56,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9月08日
履约地点: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包2).pdf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07月11日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11012025000142-02包签订地点: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时间2023年7月10日。采购人(甲方):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应商(乙方):四川星川牧航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142号)(包号:2包)的《招标文件》7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万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1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W第一条合同履约期、交货期及地点要求:1、合同履约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5年9月9日止。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所有设备到货,并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对甲方使用的人员操作培训。2.交货地点: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设备在配送时均需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即指定楼层和房间等)。第二条、合同货物序号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全自动酶标仪无锡华卫德朗仪器有限公司DR-200Bn台134,10034,1002低温恒温水浴锅(水浴槽)上海达洛科学仪器有限公司DLT-2006台12,9002,9003体视显微镜广州市明美光电技术有限公MZ101台18,0008,0003体视显微镜司MZ101台18,0008,0004生化培养箱青岛海尔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HSP-260台111,00011,000合计:56,000第三条、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万陆仟元整,即RMB¥56,00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7方履约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检测、差旅、保险、税金、配送、运输(含二次搬运、转运)、验收、售后服务、利润及与乙方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四条、结算、付款方式及时间节点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捌佰元整,RMB¥16800.00元。所有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完成对使用人员操作培训,无乙方任何质量责任,通过验收并出具履约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65%,即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肆佰元整,RMB¥36400.00元:剩余5%自出具履约验收报告之日技海即人民币大写:起1年,无7方任何质量责任,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贰仟捌佰元整,RMB¥2800.00元。甲方如因财政资金审核或划款原因延后,乙方须理解并同意付款时间相应延迟,不视为甲方实际支付日期以财政资金审核通过或划款到位为准。2、支付前,乙方须按甲方财务部门要求向甲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第五条、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等技术标准。2.产品包装应严密,基本要求: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品名、制造厂商、批号、生产日期等。3、实行“三包”,产品发生非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免费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第六条、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须提供配送服务,保障交货时间,确保将货物安全及时的配送到甲方要求的楼层和房间等指定地点;配送货过程中应注意货品安全,货物无丢失、污染、损坏等情况发生、无错送货少送货等现象,保障配送质量。2、乙方应做好运输、配送过程中的货物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运输中要确保配送的设备安全、可靠。若甲方发现配送的设备存在包装破损或质量不符合要求,将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乙方需无偿更换。防国E3、所有设备的质保期限均为自出具履约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5年。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售后维修服务,48小时内无法解决问题的,需通过更换或代用等措施,保证甲方工作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并自行承担因售后维保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设备在质保期内经乙方3次维修或更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质保期结束后,乙方须提供终身维保服务,因设备维修维保产生的人工费、差旅费及配件更换费等费用应以最优价格向甲方进行结算。5)货到现场但未交付前(指出具履约验收报告前)造成的遗失、损坏等问题,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交付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更换或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6)乙方应全力支持保障甲方因特殊紧急情况下的紧急供货。第七条、验收方式、条件、依据及标准1)验收方式: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2)验收条件:乙方所有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对甲方所有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完成。3)验收时间:达到验收条件,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4)验收依据: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文件及承诺与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和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标准进行验收。5)验收标准:①甲方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报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关于沿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的规定进行履约验收,甲方与乙方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按招标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有利于甲方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②在验收时,如甲方需要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涉及到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进行查验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如实提供,如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甲方验收不予通过,视为乙方不能交付,按违约处理。③在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同时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交由甲方验收,如货物经乙方K整政初到招、投标文件有及合同约定相关要求的,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AI约责任。丽第八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2、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4、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甲方享有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5)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第九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和售后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3、因政策、法律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甲方需要停止执行本项目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并提供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合同款,主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山及合理使用。H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履约期间有关提供货物和售后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乙方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为本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含临时劳务用工)购置安全责任或人身意外保险,本项目履约期间,乙方单位工作人员(含临时劳务用工)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第三方安全责任事故,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验收合格出具履约验收报告后方视为交货。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合同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十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可y(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本项目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承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两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盖章)乙方:四川星川牧航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王刘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27A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224号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泰路M28号宜莱顿总地2号楼2层2球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通悦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大学路账号:03092100000003633账号:4402004509100054331电话:0833-2400315电话:18628080498传真:传真:签约日期:0025年日月(0日签约日期2025年7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能力提升相关仪器设备 生化培养箱 低温恒温水浴锅 体视显微镜 全自动酶标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