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社会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15232025000044-1
二、合同名称:江安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15232025000044
四、项目名称:江安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西段2号
联系方式:0831-2631988
供应商(乙方):四川戎翔智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前进社1幢1层1号
联系方式:155208268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社会化服务
1(项)
¥701,000.00
¥701,000.00
无
合同金额: 701,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零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8月11日
履约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江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07月11日
江安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社会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5232025000044采购人(甲方):江安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地址:宜宾市江安县供应商(乙方):四川戎翔智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前进社1幢1层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安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江安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社会化服务项目1.2.采购项目编号:N51152320250000441.3采购内容:服务内容技术参数品牌数量服务要求无人机统一施尿素2次(千亩高产片)。统一施肥无1000亩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分2次统一施肥实行病虫害统防统治(含推广飞防)服务。飞防次数2次,含药剂。(药剂里包含了飞防费)主要物资:噻虫嗪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噻虫嗪50%剂型:水分散粒剂规格:5克/袋野田赛冠22000袋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开展中稻飞防中使用主要物资:吡蚜.呋虫胺总有效成分含量:60%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呋虫胺20%吡蚜酮40%剂型:水分散粒剂规格:4克/袋捕瑞特22000袋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开展中稻飞防中使用第1页共5页主要物资:氯虫苯甲酰胺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氯虫苯甲酰胺200克/升剂型:悬浮剂规格:10克/袋普钻戈44000袋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开展中稻、再生稻飞防中使用主要物资:苯甲.嘧菌酯总有效成分含量:325克/升有效成分及其含量:苯醚甲环唑125克/升嘧菌酯200克/升剂型:悬浮剂规格:10毫升/袋宇龙美收22000袋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开展再生稻飞防中使用主要物资:肟菌.戊唑醇总有效成分含量:75%有效成分及其含量:肟菌酯25%戊唑醇50%剂型:水分散粒剂规格:5克/袋宇龙稳收22000袋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开展再生稻飞防中使用主要物资:二化螟性诱装置(含安装)一、诱芯:1.活性组分为顺-11-十六碳烯醛,顺-9-十六碳烯醛,顺-13-十八碳烯醛等;2.诱芯活性组分/信息素含量0.5mg/个;3.载体为PVC塑料毛细管,载体长度75mm,外径≥1.8mm4田间持续期6-8周:田间使用密度1个/亩:-15度下储存期W2年;二、诱捕器:1.整体造型结构:成圆柱形,分为多部分组合而成,至少包含有中桶、倒立式漏斗、诱芯杆、卡扣件等组件,插槽适用直径11mm的支撑杆;2.配套专用支撑杆,材质为包胶铁杆,高度≥1.5米,直径≥11mm;3.诱捕器最大外径:W170mm;最高高度:≥320mm;4.倒立式漏斗为锥形网状,进虫口直径为≤20mm,高度为≥200mm,下口内径160mm:诱芯杆长:125mm,中桶内径165mm;5.诱捕器中桶外可安装卡扣件,以结合插杆配套使用能够锁紧,可以根据作物长势调节诱捕器高度使用。6.诱捕器具有一定的耐紫外老化强度,能在田间使用两年以上;7.纸箱包装,配备使用说明书及合格证;宁波纽康1000套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安装二、服务相关要求1.质量要求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含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不符合的不予验收。第2页共5页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1.4乙方开展社会化服务的,要将作业日志和飞行轨迹图作为完成面积佐证材料。1.5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送货到甲方指定镇、村、组)。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送货清单(联系人、地点、数量等)要求送货,并取回签收回单。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保期:一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48小时内完成更换。逾期未完成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乙方经三次通知不到场或3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RMB)¥:701000.00元(大写:柒拾万壹仟元整)。本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包括本项目的上下车人工费、服务费、安全费、运输费、材料费、税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2.支付方式:一次付清。第3页共5页3.付款进度:1、签订合同后且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四、合同履行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或结合农时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甲方指定地点)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六、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七、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投标人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相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合同生效及其他第4页共5页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江安县财政局、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乙方(盖章):四川戎翔智科农业发展有限公甲方(盖章):江安县农业农村局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p7n地址: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前进社1幢1层1号电话:15520826815电话: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直属支行开户账号:01301201000010740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205年7月11日合同签订地点:江安县农业农村局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社会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