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土地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一、合同编号:沁财磋商采购-2025-22-A

二、合同名称: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三、项目编号:沁财磋商采购-2025-22

四、项目名称: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沁阳市沁园北路十二号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13939153663

2.供应商(乙方):焦作市中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焦作市解放中路228号

联系人:张璇

联系方式:159391986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576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12个月、地点:沁阳市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土地管理服务
详见合同。
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12个月
合格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7月14日

合同.pdf

技术合同书项目名称: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项目地点:沁阳市合同签订地点: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7月1日技术合同书委托方(甲方):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托方(乙方):焦作市中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作范围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要求,完成沁阳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全民所有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和湿地资源的实物量、价值量和使用权状况清查:完成未确定使用权人的国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重点查清储备土地有关情况:完成基准时点资产清查成果的更新,形成更新时点资产清查各项成果,通过国家质检核查,完成汇交入库等工作。二、工作内容1.实物量清查全面掌握沁阳市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状况,明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状况,查清未确定使用权人的国有建设用地资产状况,形成资源底图和实物量图层。2.价值量核算配合省厅收集价格、收益、成本等价格信号,按照统一的基准时点更新和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体系,形成价格矢量成果;-1-结合实物量清查成果,核算资产经济价值,形成价值量图层。3.使用权状况清查在地籍调查成果覆盖范围内,重点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理清以利用为主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主体、类型、来源、年期、合同金额等状况,形成产权图层。4.成果更新基于年度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将实物量和价值量基准时点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5.统计汇总基于实物数据和价值估算结果,开展基础统计和汇总统计,得到系列资源清查基础表和汇总表,编制相关专题图件。6.成果汇总建立沁阳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更新沁阳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三、工作成果1.沁阳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2.沁阳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质检报告;3.沁阳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集:4.沁阳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汇总表格;5.沁阳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图集。四、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2025年7月底前,完成基准时点的实物量、价值量清查,完成储备土地资产清查等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基本理清地籍调查覆盖范围内的使用权状况,完成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2026年6月底前,完成更新时点的资产清查工作,并进行数据质检、汇交等。)五、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六、项目价款及付款方式依据中标通知书,本项目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陆仟元整(¥576000.00元)完成资产清查成果的自检、上报以及成果汇交入库工作并通过上级验收后,60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七、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配合乙方提供有关基础资料;2.协助乙方顺利进入现场开展调查工作:3.保证款项按时支付。(二)乙方的义务1白收到用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5日内,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作业;27方应当根据政策、法规、本合同和技术要求,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弟三方。乙方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4.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木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图纸、文件成果及资料信息等泄露给第三方。八、其他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伴规定及时协商处理;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和终止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成果交接完毕和项目价款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委托方(甲方):(盖章)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只小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沁阳市沁园北路十二号联系电话:13939153663受托方(乙方):(焦作市中地房地产食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章):地址:焦作市解放中路228号联系电话:0391-878627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广场支仃账号:2481081942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土地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