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保养采购合同公告(江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
一、合同编号:20250714
二、合同名称:公务车保养
三、项目编号:20250714
四、项目名称:公务车保养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江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地址:退役军人事务局
3、联系方式:13317583322
4、供应商(乙方):江陵县三元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
5、地址:江陵县工业元津江啤酒厂旁
6、联系方式:135086179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2990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990元
5、合同金额:0.29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退役军人事务局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5-02167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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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合同.doc
车辆维修协议托修方(甲方):江陵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修方(乙方):江陵县三元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维修类别与项目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同意后再填写《车辆维修单》,乙方开始维修。维修单应当注明维修时限。二、维修配件与材料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出具材料清单(清单上应注明材料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质量有效期等要素),并标明价格,供甲方选择。三、质量标准1.质量标准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所列标准执行。整车修理(含发动机大修,变速箱.差速器大修)和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者10日。2.质量保证期起算日期。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开始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开始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3.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机动车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拖延或拒绝,除非乙方能够在3日内提供证据表明车辆在质保期内的故障与维修质量无关。四、费用结算1.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挂帐,每次维修清单需由甲方驾驶员(或指定人员)签字认可。每次维修时甲方驾驶员需出具居民身份-1-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确认。如驾驶员(或指定人员)变动,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2.对于长期维修的车辆,在结算时乙方可以给予甲方费用优惠(工时费优惠10%,材料费优惠5%)。3为保证乙方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甲方应该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或维修费达到壹万元时到乙方处结算,大修后应当在接车时结算费用。如不能按时结算付款的,甲方不能享受优惠。4.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乙方账号:17270401040005285户名:江陵县三元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陵县支行荆陵分理处五、其他事项1.甲方交付送修车辆钥匙给乙方后,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车辆及车上物品,车上物品不得损坏、丢失,车辆不得开出修理厂。2.乙方应当在《车辆维修单》上约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果逾期未能完成,甲方有权扣减维修总费用的2%作为违约金。3本协议未尽事宜,待执行过程中协商解决4.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当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执行。执行时间从二0二五年---二-月__二日至二0三五年土二月三土日止。附件:甲乙双方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代表(字):李文茜法人代表(签字):24年13月21日2022年--12月31日2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车保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