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宗食材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荔山御园幼儿园2025)



【延续合同】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LGCG2023000150-A
二、合同名称:【延续合同】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GCG2023000150
四、项目名称: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荔山御园幼儿园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社区荔山御园幼儿园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佳膳福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新塘围工业区139号101、3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8大类。大米类、小麦粉或面粉类、成品食用油类;生鲜食品(共3类):鲜蛋类、生鲜肉类、冻品类;乳制品类(共1类):仅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调味品类(共1类)。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811120
合同金额:181112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荔山御园幼儿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1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第二次续签合同.pdf

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第二次续签合同-副本.pdf

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第二次续签合同(合同编号:LGCG2023000150-标段号-序号)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荔山御园幼儿园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信义荔山御园小区内联系人:罗文良联系电话:13750096462乙方:深圳市佳膳福蔬菜配送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新塘围工业区139号101、3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9432937N联系人:林明潮联系电话:13632727978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招标项目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3000150》的招标结果,深圳市佳膳福蔬菜配送有限公司为二十标段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二十标段)。(二)项目采购范围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范围为8大类:1.预包装(共3类):大米类、小麦粉或面粉类、成品食用油类;2.生鲜食品(共3类):鲜蛋类、生鲜肉类、冻品类;3.乳制品类(共1类):仅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4.调味品类(共1类)。二、合同期限及合同签订要求1.本项目配送服务起止日期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且-1-2.因政策变动等原因终止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导致合同无法续签、终止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3.因政策变动导致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缩减,龙岗区教育局、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在合同签署时提交《食材供货承诺函》(格式及具体内容由乙方自行制定)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文件。三、合同款项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合同费用支付上限为1811120元/年,(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壹万壹仟壹佰贰拾元整),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实际供货量,折扣率为乙方投标时填报折扣率,为0.98(即98折)。(二)基准价1.所有品类(除乳制品类)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基准价=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配平台)上月5、15、25号公布的价格[以甲方下单产品“品名(别名)”的价格(非含费价)]取平均值(平均值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两位)*基准折扣率(0.92)。2.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原则上甲方不采购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如甲方确需要采购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需与乙方提前确认基准价),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基准价=标段内学校(幼儿园)成立议价小组与乙方进行统一议价确定(保证同一标段内的议价产品价格一致)*基准折扣率(0.92)。3.乳制品类的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基准价由标段内学校(幼儿园)成立议价小组与乙方进行统一议价确定(保证同一标段内的议价产品价格一致),价格确定后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说明。4.乙方应积极做好特殊时期食材配送保障,如逢节假日、考评、检查、动物疫情、重大会议或防洪防台风等特殊时期的食材配送,不得借故哄抬物价或拒绝配送,确保食材不间断供应。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在甲方确认后方可调整。(三)费用支付1.每个月由甲方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一次。-2-(1)货款每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及相关报账材料,发票公章必须与公司名称相符,合同方、收款方、发票方三者必须一致。同时按货物品目分类提供明细、汇总清单及产品价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配平台)上月5、15、25号公布的价格截图作为证明材料);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料核对无误,且符合付款条件后按财政审批流程予以支付。因财政审核等原因导致的逾期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2)符合付款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和深圳市校园食材过渡期监管平台(“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启用后,则使用新平台)的结算单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3)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深圳市佳膳福蔬菜配送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翔支行开户账号:410242000400064032.合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人员工资、加班费、劳动保护费、防暑降温费、技术津贴、工具费、材料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共财产及公共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通胀风险、利润、管理费、税金、管理范围内因偷盗、抢劫等案件所产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金等一切费用。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四)按要求预留消费帮扶额度,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采购。由学校(幼儿园)在832平台下单,由中标供应商进行支付结算。学校(幼儿园)在支付食材经费时,不支付中标供应商代开发票产生的税费差额。学校(园)作为采购主体,承担采购主体责任,应加强对采购账号的管理和采购过程的管控,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支付给中标食材供应商相应款项前,应对采购事项的金额、支付情况进行确认。(五)乙方为甲方购置的保险(或在原有保险基础上补充相关协议))金额为:500万元的食品安全险和300万元的公共责任险(须确保所购保额可覆盖所有就餐人员),受益人必须为甲方所有就餐人员,且保险期限涵盖整个合同服务期。四、项目技术及管理要求(一)配送要求1.时间地点要求:食材送达具体时间为每日5:30前(由学校、幼儿园确定具体-3-时间)。食材送达后,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分类清点,待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送达学校指定位置,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改变送货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增加或减少配送点个数或者变更送货地点,乙方对此无条件配合。2.乙方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材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3.乙方提供的大宗食材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材。4.乙方提供的食材配送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车辆应该有明显专用车辆和公司标识凭甲方专用通行证进出甲方所在地。车辆信息应在签订子合同时同步提交甲方备案,如有变更须经得甲方同意。5.乙方所运送产品不可分包、转包(其中食材配送环节未经龙岗区教育局同意,不得分包)6.乙方提供的生鲜肉等鲜活类须当日配送,其余品类食材可视甲方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须确保甲方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7.乙方应具备完善的配送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流程、食堂专项配送服务人员、物流配送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客户沟通及投诉反馈等相应机制。8.乙方每天需配送多种类的牛奶,在甲方指定位置提供摆放牛奶柜,具体种类和数量教职工牛奶每日80瓶,幼儿牛奶每日400-450瓶(由幼儿园实际需要确定)。9.牛奶应保证厂家为正规厂家,出厂日期、保质期标明清晰,包装无破损,营养全面、品质优良,保证全程冷链运输。10.配送食材可通过“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全面、及时、准确上传追溯信息,确保相关品名、规格、批次等数据真实完整,确保配送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可控。11.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建成后,乙方需通过平台处理甲方食材订单并按合同供货,满足学校食堂智慧化管理需要。12.乙方能够为甲方提供相关软件支持服务,保证与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食堂采配平台(天天采配)及采购单位的信息化对接,实现系统下单及结算。13.乙方需根据配送食材具体情况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为方便甲方管理要求,-4-检测报告需做好品类索引。14.乙方提供配送服务的车辆需符合合法上路的要求,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服务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作为证明材料。15.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纠纷,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龙岗区教育局、甲方无关。若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先行垫付的,均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二)验收要求1.验收参考《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2.乙方与甲方在食材品种、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甲方和乙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甲方的验货品种、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乙方一份,甲方两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品种、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退换,乙方无条件退换,并保证甲方人员正常就餐。3.龙岗区教育局、甲方有权对乙方配送的各类物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4.临时加货处理:对于甲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人员用餐时,乙方需在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90分钟内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5.乙方配送的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6.龙岗区教育局及甲方可引进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管单位对乙方配送的所有物资进行现场验收并进行相关项目检测,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第三方监管单位的验收、检测等监管并认可第三方的检测结果。(三)人员要求1.人员需求(1)服务人员需求一览表-5-序号人员类别数量1粗加工服务人员配备1名粗加工服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对于用餐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要求配合做好肉类等粗加工即可。)粗加工服务人员要求:乙方应配备或派驻粗加工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产品粗加工辅助服务。粗加工服务人员在上岗前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健康报告(除健康证外还需全面体检)。粗加工服务人员必须符合并遵守甲方食堂管理要求与规范。(2)乙方所有选派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为其办理工伤社保等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乙方所有选派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应经培训后上岗。(3)乙方应有服务人员的稳定性保障措施,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需更换粗加工服务人员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替换具有同等资质的粗加工服务人员。(4)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供甲方备案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5)乙方所有选派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1)服务人员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2)服务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服务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4)服务人员出现传染性疾病的。附:服务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岗位素质情况备注1林明潮项目负责人2李红艳对账负责人注:乙方需提供服务人员名单,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原则上应保持稳定,提供长期服务。(四)车辆要求乙方须配备满足甲方需求数量的冷藏(或冷冻)车辆,且车辆上须有中标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和专业车辆字样等标识,具体数量为:冷藏车1辆,冷冻车辆(乙方需提供服务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经-6-营许可证复印件交由甲方留存)。五、应急处理乙方出现短期供应不足等紧急问题时,须报备龙岗区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乙方承诺的《食材供货承诺函》及应急方案解决紧急配送问题。六、服务综合评议1.采购人负责各学校(幼儿园)中标供应商季度考评结果的收集、汇总、计算,并根据评价标准确定中标供应商季度综合工作评议考核结果。2.各学校(幼儿园)为考核实施机构,设立学校食堂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学校专班),具体负责供应商的评议考核工作。学校专班职责(1)监督供应商的食材配送行为(2)建立供应商考评档案台账;(3)每月召开学校专班工作会议,商讨日常考评中遇到的问题,商定当月的考评结果;(4)每季度进行供应商季度考评,考评结果报送龙岗区教育局。3.各学校(幼儿园)评议考核分值均为百分制,对中标供应商实行日常考评、月度考评、季度考评的动态考核评价机制。评价标准:中标供应商年度综合工作评议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4.中标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为百分制,得分为中标供应商负责配送服务的所在包组各学校(幼儿园)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5.日常考评: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每日配送情况进行日常考核,按照《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附件6)的要求,对供货异常情况(分为价格、质量、数量、时间、卫生、态度和其他共七大类)进行逐一登记。6.月度考评:月度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进行。各学校(幼儿园)每月根据上月的日常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按照《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附件7)对各自中标供应商进行月度考评。7.季度考评:季度考评以月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月综合评分数据进行汇总统计,依据每月综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中标供应商季度考核得分,按照《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表》(附件8)对各自中标供应商进行季度考评,季度考评得分报采购人汇总。季度考核将作为中标供应商履约评价及退出机制的依据。-7-8.年度考评:结合日常考核、月度、季度考评情况,由龙岗区教育局专班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配送服务履约考评。级别评级得分合格供应商优90分(含)及以上良80(含)-90分不合格供应商中60(含)-80分差60分以下9.中标供应商连续合同周期内累计两个月度考核评分或单季度考评结果低于80分的,采购人报区工作专班审核同意后,可启动中标供应商退出及候补机制,并报市工作专班备案。10.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服务综合评议制度及其附件相关条款的解释权归区专班所有。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变化调整需要、上级文件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区专班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服务综合评议制度和相关附件进行调整和更新,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接受。11.争议解决:(1)日常考核争议处理:中标供应商需对《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现场签名确认,如有异议可当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有异议可在登记表上注明原因,双方保留证据,在12小时内向局专班书面提出复议申请。(2)季度考核争议处理:若中标供应商对季度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当期考核结果出台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起申诉。由局专班采取调查、取证、组织学校(幼儿园)评议考核小组复议等方式处理。(3)扣款争议处理:中标供应商对扣款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扣款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局专班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七、违约责任及其他合同终止条款(一)违约处理机制中标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出现食材质量不符合要求、未按照约定时间准时配送、存在品种类别与订单不匹配、虚假报价、车辆无明显公司标识的、配送人员没有按要求着装等违约情况,采购人及学校(幼儿园)有权利通过警告、发函、约谈、扣-8-款和扣分等方式进行处理,原则如下:每月第一次:学校(幼儿园)当日发出警告,中标供应商必须两天内回复整改意见,并采取具体整改措施予以保证;每月第二次:学校(幼儿园)向所在辖区教育办书面报告(报告附上第一次书面整改通知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整改函;中标供应商必须两天内回复整改意见,并采取具体整改措施予以保证。同时学校(幼儿园)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并扣除当天货款的20%作为违约金。每月第三次:学校(幼儿园)向龙岗区教育局专班书面报告投诉,并附上证明材料;由龙岗区教育局专班约谈中标供应商。扣款和扣分具体情形在合同进一步约定。各学校(幼儿园)涉及扣款的情形的,应向学校(幼儿园)班子会通报、确认,并报龙岗区教育局备案。注:如因上级部门重大政策变动导致甲方需变更、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需无条件配合。(二)退出机制和终止情况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以下行为情况之一者,经查属实的,龙岗区教育局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本标段内各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地提前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子合同》,启动候补机制:1.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拒绝采购人订货、供货要求的;2.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3合同周期内累计两个月度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4.合同周期内单季度考评结果低于80分的;5.不按招标文件等要求规定,发现3次以上虚假报价的;6.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违背招标承诺书等情况达到2次的;7.经2次以上(含2次)的有效投诉处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指的是中标供应商被投诉内容经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8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或因货品质量或其他原因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9.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品安全事件的,属于中标供应商责任的;10.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公司资质条件降低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9-标人资格要求的或被法院封停或执法部门吊销营业经营权等情形的;11.中标供应商所属员工在配送过程中与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产生矛盾,发生严重肢体冲突,升级为刑事案件,经行政机关判定主要责任在中标供应商一方的12.中标供应商在本服务合同内因其他非食材质量安全问题而需退出(或强制退出);13.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或其他政府部门催告或通报仍不清偿的;14.中标供应商员工出现传染性疾病,继续履约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15.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以上退出情形,涉及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项目须经区财政局备案,100万元以下项目局专班备案。八、候补机制(一)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因食材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标段内各学校(幼儿园)连续两次季度综合评议考核结果为不满意等触发退出机制需要终止采购供应合同情形的,根据龙岗区教育局分配的各标段A、B角互为候补供应商,候补机制为合同过渡措施,仅作为临时配送任务(过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龙岗区教育局将重新招标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二)具体候补分配机制如下:问题标段所在街道候补标段所在街道二十标段布吉街道十九标段布吉街道备注:1.如乙方提出无法提供候补服务,须书面说明;则候补供应商由工作专班研究审议后另行决定。2.如出现A、B角供应商同时触发退出机制的情况,则由工作专班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他段标的中标供应商中选择候补供应商,提供临时配送服务。(三)龙岗区教育局与候补供应商签订过渡期服务主合同,甲方与候补供应商签订过渡期服务子合同。九、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随时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相关内容,以及抽查审核,-10-乙方应当配合。2.甲方应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3.为开展综合服务评议,甲方应对乙方出具考评意见。4.甲方须根据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费用。5.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乙方在确认后应当予以更换或退货。(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料不明确,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要求甲方补充,甲方收到后认为需要补充的,向乙方补充相关资料。2.乙方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制定项目服务方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为甲方提供服务。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承诺和违约承诺提供服务,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委托给第三方,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4.乙方承诺具备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质,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提供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相关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检测合格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标志等。5.如收到甲方的整改通知,乙方应当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6.如因食材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及法律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7.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秘密信息及国家秘密。8.乙方特此声明并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产品或服务,均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若有任何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任一规定致甲方或甲方客户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及产生任何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支出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一)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11-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二)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三)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十一、不可抗力(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三)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十二、合同的解释甲乙双方就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解释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乙方承诺已知悉并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因合同条款产生争议的解释权在甲方。十三、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冲突,以有利于甲方的原则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本合同的内容;2.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4.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服务第二次续签主合同(二十标段)5.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附件、答疑及补充通知;6.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投标文件。-12-(二)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者行政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备案加入本合同,即时生效;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参照适用交易习惯和惯例。(四)为有效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罗文良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络人,其联系电话为13750096462,电子邮箱541905267@qq.com,联系地址为本合同页首载明的地址;乙方指定林明潮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络人,其联系电话为13632727978,电子邮箱为290103393@qq.com,联系地址为本合同页首载明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须在发生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变更方承担。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服务第二次续签主合同(二十标段)附件3:乙方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件4:乙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附件5:食品安全承诺书附件6: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附件7: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附件8: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表-13-(本页为盖章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025年7月11日签约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14-附件1:中标通知书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成交)通知书深圳市佳膳福蔬菜配送有限公司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组织的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中,经深圳市龙岗区教有局确认,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预算金额(元)中标折扣率中标标段项目编号LGCG2023000150A项目名称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服务期限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展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预算金额(元)¥19003953.00中标折扣率0.98中标标段二十标段中标折扣率:0.98请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会采购人联系人:杨士媛,联系电话:0755-89551977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人:李志强,联系电话:1511802023年07月31日业务专用抄适:点龙我局备注,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资道,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本通书向金融机构中请订单可录深交易集国融资服务平台(hp/g相关政法现梦河深时政府采的管网(hpggwc)信息公开.融服务平台咨询电话:0755-555533552.本中标(成交)通可通上方二流证有伪及下电子版-15-附件2: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服务第二次续签主合同(二十标段)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服务第二次续签主合同(二十标段)甲方: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联系人:周怀军联系电话:0755-89551979乙方:深圳市佳膳福蔬菜配送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新塘围工业区139号101、3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9432937N联系人:林明潮联系电话:13632727978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招标项目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3000150》的招标结果,深圳市佳膳福蔬菜配送有限公司为二十标段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二十标段)。(二)项目采购范围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范围为8大类:1.预包装(共3类):大米类、小麦粉或面粉类、成品食用油类;2.生鲜食品(共3类):鲜蛋类、生鲜肉类、冻品类:3.乳制品类(共1类):仅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4.调味品类(共1类)。二、合同范围及预算金额(一)本标段共包含15所学校(幼儿园),本标段费用支付上限为19003953.00元/年,(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万零叁仟玖佰伍拾叁元整),实际合同金额以本标段各学校(幼儿园)签订的《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1--16-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第二次续签合同》(以下简称《子合同》)为准。(一)本标段学校(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可园学校、深圳市龙尚区布古街道可园第二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可园第一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东方盛世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景和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假日名城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信义实验小学、深圳市龙尚区布古街道海轩广场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贤义外国语学校、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红悦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荔山御园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木棉湾学校、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木棉湾第二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中心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龙珠花园幼儿园。三、合同期限及合同签订要求1.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配送服务起始日期以本标段各学校(幼儿园)签订的《子合同》为准。2.因政笛变动等原因终止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导致合同无法续签、终止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3因政铺变动导致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缩减,甲方、学校(幼儿园)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7古须按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在合同答暑时提交《食材供货承诺函》(格式及且体内容由7方自行制定)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文件。5.食品安全保险:乙方为学校(幼儿园)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期限内,必须为久受拉(幼儿园)购买保额至少为500万元的食品安全险和300万元的公共贡仕险(须确保所购保额可盖所有就餐人员),且受益人必须为所有就餐人员。本标段食品安全险保额为7500万元,公共责任险保额为4500万元。四、合同款项及支付方式(本项目由标段内各学校(幼儿园)和乙方进行结算,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实际供货量,本标段的折扣率为乙方投标时填报折扣率,为0.98(即98折),具体结算价格如下:1所有品米(险制品米)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即中农网价格*0.92*-2--17-0.98),基准价=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配平台)上月5、15、25号公布的价格[以学校(幼儿园)下单产品“品名(别名)”的价格(非含费价)]取平均值(平均值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两位)*基准折扣率(0.92)。2.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原则上学校(幼儿园)不采购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如学校(幼儿园)确需要采购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需与乙方提前确认基准价),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即临时确定价格*0.92*0.98)。基准价=各标段内学校(幼儿园)成立议价小组与乙方进行统一议价确定(保证同一标段内的议价产品价格一致)*基准折扣率(0.92)。3.乳制品类的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即议定价格*0.98)。基准价由各标段内学校(幼儿园)成立议价小组与乙方进行统一议价确定(保证同一标段内的议价产品价格一致)。4乙方应积极做好特殊时期食材配送保障,如逢节假日、考评、检查、动物疫情、重大会议或防洪防台风等特殊时期的食材配送,不得借故哄抬物价或拒绝配送,确保食材不间断供应。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在甲方确认后方可调整。(二)费用支付1.本合同甲方没有付款义务,《子合同》项下货款每个月由学校(幼儿园)与乙方按照《子合同》约定结算一次。(1)货款每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向学校(幼儿园)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及相关报账材料,发票公章必须与公司名称相符,合同方、收款方、发票方三者必须一致。同时按货物品目分类提供明细、汇总清单及产品价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配平台)上月5、15、25号公布的价格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学校(幼儿园)对乙方提供的资料核对无误,且符合付款条件后按财政审批流程予以支付,因财政审核等原因导致的逾期支付不视为甲方及《子合同》内各学校(幼儿园)违约。(2)符合付款条件的,学校(幼儿园)自收到发票和深圳市校园食材过渡期监管平台的结算单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2.《子合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人员-3--18-工资、加班费、劳动保护费、防暑降温费、技术津贴、工具费、材料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共财产及公共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通胀风险、利润、管理费、税金、管理范围内因偷盗、抢劫等案件所产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揭失赔偿金等一切费用。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三)按要求预留消费帮扶额度,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采购。由各学校(幼儿园)使用平台账号在832平台下单,由乙方进行支付结算。各学校(幼儿园)在支付食材经费时,不支付乙方代开发票产生的税费差额,并应确认收到乙方的发票和支付凭证。五、项目技术及管理要求(一)配送要求1.时间地点要求:食材送达具体时间以本标段各学校(幼儿园)签订的《子合同约定为准。食材送达后,按照学校(幼儿园)的要求进行分类清点,待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送达学校指定位置,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幼儿园)可以改变送货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学校(幼儿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增加或减少配送点个数或者变更送货地点,乙方对此无条件配合。2.乙.方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材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3.7.方提供的大宗合材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材。4.乙方提供的食材配送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凭专用通行证(各学校(幼儿园)自行制定)进出学校(幼儿园)。5.乙方所运送产品不可分包、转包(其中食材配送环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6.乙方提供的生鲜肉等鲜活类须当日配送,其余品类食材可视学校(幼儿园)实际需求的情配送,但须确保学校(幼儿园)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7.乙方应具备完善的配送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流程、学校(幼儿园)食受专项配送服务人员,物流配送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客户沟通及投-4--19-诉反馈等相应机制。8.乙方每天需配送多种类的乳制品,方式自行决定,例如:在学校(幼儿园)指定位置提供摆放牛奶柜,具体种类和数量由乙方与学校(幼儿园)签订合同时约定。9.乳制品应保证厂家为正规厂家,出厂日期、保质期标明清晰,包装无破损,营养全面、品质优良,保证全程冷链运输。10.配送食材可通过“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全面、及时、准确上传追溯信息,确保相关品名、规格、批次等数据真实完整,确保配送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可控。1.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建成后,乙方需通过平台处理学校(幼儿园)食材订单并按合同供货,满足学校食堂智慧化管理需要。12.乙方能够为甲方提供相关软件支持服务,保证与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食堂采配平台(天天采配)及采购单位的信息化对接,实现系统下单及结算。13.乙方需根据配送食材具体情况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为方便学校(幼儿园)管理要求,检测报告需做好品类索引。14.乙方提供配送服务的车辆需符合合法上路的要求,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服务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作为证明材料。15.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纠纷,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贵任,与甲方、学校(幼儿园)无关。若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先行垫付的,均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二)验收要求1.验收标准详见《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2.乙方与学校(幼儿园)在食材品种、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学校(幼儿园)和乙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学校(幼儿园)的验货品种、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乙方一份,学校(幼儿园)持三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品种、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学校(幼儿园)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退换,乙方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学校(幼儿园)人员正常就餐。-5--20-3.甲方、学校(幼儿园)有权对乙方配送的各类物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4临时加货处理:对于学校(幼儿园)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人员用餐时,乙方需在接到学校(幼儿园)口头或书面通知后90分钟内将货物送到学校(幼儿园)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5.乙方配送的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6.甲方及各学校(幼儿园)可引进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管单位对乙方配送的所有物资进行现场验收并进行相关项目检测,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第三方监管单位的验收、检测等监管并认可第三方的检测结果。(三)人员要求1.人员需求(1)服务人员需求一览表序号人员类别数量1项目负责人1名2综合服务人员至少配备6名3粗加工服务人员按照各学校(幼儿园)要求配备粗加工服务人员1)项目负责人要求:负责统筹标段内各学校(幼儿园)的食材配送工作,确保订单顺利完成。负贵与甲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沟通、协调。要求具有食材配送项目管理经验: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2)综合服务人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期限内进行食品检验检测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等。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者核合格证明),负责食品检验检测的人员需具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提供第三方机构或政府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检测类人员证书的)。-6--21-3)粗加工服务人员要求:乙方应根据标段内各学校(幼儿园)的实际需要配备或派驻粗加工服务人员,为学校(幼儿园)提供产品粗加工辅助服务。粗加工服务人员在上岗前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健康报告(除健康证外还需全面体检)粗加工服务人员必须符合并遵守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要求与规范。4)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前根据所服务标段的实际情况与各学校(幼儿园)确定服务人员人数,并提供人员服务方案。(2)乙方所有选派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凭健康证上岗,并须为其办理工伤社保等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乙方所有选派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应经培训后上岗。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供甲方备案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3)乙方应有服务人员的稳定性保障措施,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替换具有同等资质的项目负责人。需更换粗加工服务人员的,应提前向其所服务的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经所服务的学校(幼儿园)同意后,可替换具有同等资质的粗加工服务人员。需更换综合服务人员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替换具有同等资质的综合服务人员。(4)乙方所有选派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1)服务人员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2)服务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幼儿园)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服务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4)服务人员出现传染性疾病的。附:服务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岗位素质情况备注1林明湖项目负责人/对账负责人有多年的事业单位、学校的服务经验2李红艳对账负责人有多年的事业单位、学校的服务经验3李志强综合服务人员有多年的事业单位、学校的服务经验4刘嘉威综合服务人员有多年的事业单位、学4刘嘉威综合服务人员校的服务经验5杨明刚综合服务人员有多年的事业单位、学校的服务经验6樊细综合服务人员有多年的事业单位、学校的服务经验7事利龙综合服务人员有多年的事业单位、学校的服务经验8黄博伟综合服务人员有多年的事业单位、学校的服务经验9陈添拥粗加工服务人员有多年的事业单位、学校的服务经验10郭清才粗加工服务人员有多年的事业单位、学校的服务经验1李正兵粗加工服务人员有多年的事业单位、学校的服务经验12李学军粗加工服务人员有多年的事业单位、学校的服务经验(四)车辆要求乙方须配备满足标段内各学校(幼儿园)需求数量的冷藏(或冷冻)车辆,具体数量以本标段各学校(幼儿园)签订的《子合同》约定为准。六、应急处理乙方出现短期供应不足等紧急问题时,可按学校(幼儿园)为单位报备甲方,启动应急预案。原则上根据乙方承诺的《食材供货承诺函》及应急方案解决紧急配送问题,乙方应与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协商约定符合各学校(幼儿园)的配送服务方案,针对性的制定包括:迟到未及时配送、退货换货不及时、突发恶劣天气、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等情况的应急处理办法。七、服务综合评议(一)甲方负贵各学校(幼儿园)乙方季度考评结果的收集、汇总、计算,并根据评价标准确定乙方季度综合工作评议考核结果。(二)评价标准:乙方季度综合工作评议考核得分80分(不含)以下评价为不满意,80分(含)以上评价为满意。(三)各学校(幼儿园)评议考核分值均为百分制,对乙方实行日常考评、月度考评、季度考评的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四)乙方季度综合评议考核为百分制,得分为乙方负责配送服务的所在标段各学校(幼儿园)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8--23-(五)各学校(幼儿园)为考核实施机构,对食材配送服务商进行履约考核评价。各学校(幼儿园)设立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配送服务乙方评议考核小组,具体负责乙方的评议考核工作。(六)日常考评: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根据乙方的每日配送情况进行日常考核,按照《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对供货异常情况(分为质量、时间、安全、价格、服务共五大类)进行逐一登记。日常考核将作为月度考核得分和季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各学校(幼儿园)对供应商履约管理,在日常考评的基础上,对于未按合同履约的情况引入警告、发函、约谈和扣款等惩处机制,具体在《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配送服务第二次续签合同》(子合同)进行约定。(七)月度考评:月度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进行,各学校(幼儿园)每月根据上月的日常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按照《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对乙方进行月度考评。(八)季度考评:季度考评以月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月综合评分数据进行汇总统计,依据每月综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乙方季度考核得分,按照《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表》对乙方进行季度考评,季度考评得分报甲方汇总。季度考核将作为乙方履约评价及退出机制的依据。考核完成后,由甲方对相关乙方档案(包括基础资料、交易记录和考核资料等)进行建立、收集、整理和归档,以备日后查阅。(九)乙方季度综合工作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甲方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乙方,并允许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中辩材料。甲方组织专题会,根据学校(幼儿园)提交的考评材料及乙方提交的申辩材料,对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及投票表决。(十)乙方连续两次季度综合工作评议为不满意的,甲方报区工作专班审核同意后,可启动乙方退出及候补机制,并报市工作专班备案。(十一)乙方服务综合评议制度及其附件相关条款的解释权归区专班所有。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变化调整需要、上级文件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区专班有权对乙方服务综合评议制度和相关附件进行调整和更新,乙方需无条件接受。(十二)争议解决:-9--24-1.日常考核争议处理:乙方需对《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现场签名确认,如有异议可当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有异议可在登记表上注明原因,双方保留证据,在12小时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复议申请。2.若乙方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当期考核结果出台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起申诉。由甲方采取调查取证、组织原评审小组复议等方式处理。八、违约责任及其他合同终止条款(一)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以下行为情况之一者,经查属实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井要求本标段内各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地提前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子合同》,启动候补机制:1.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拒绝学校(幼儿园)订货、供货要求的:2.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以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3.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资质条件降低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5.不按招标文件等要求规定,发现3次以上虚假报价的:6.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在合同期内有三次以上被抽检不合格的;8.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违背招标承诺书等情况达到二次的9.因货品质量或其他原因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10.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面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属于乙方责任的:11.经2次以上(含2次)的有效投诉处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指的是乙方被投诉内容经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12.连续两次综合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13.乙方所属员工在配送过程中与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产生矛盾,发生严重肢体冲突,升级为刑事案件,主要责任在乙方一方的;14.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或其他政府部门催告或通报仍不清偿的;15.乙方员工出现传染性疾病,继续履约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10--25-16.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二)如因上级部门重大政策变动导致甲方需变更、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需无条件配合。九、候补机制(一)本合同及《子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因食材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标段内各学校(幼儿园)连续两次季度综合评议考核结果为不满意等触发退出机制靈终止采购供应合同情形的,根据甲方分配的各标段A、B角互为候补供应商,经补初制为合同过渡措施,仅作为临时配送任务(过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甲方将重新招标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二)具体候补分配机制如下:问题标段候补标段二十标段十九标段备注:1.如乙方提出无法提供候补服务,须书面说明:则候补供应商由工作专班研究审议后另行决定。2.如出现AB角供应商同时触发退出机制的情况,则由工作专班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他段标的中标供应商中选择候补供应商,提供临时配送服务。(三)甲方与候补供应商签订过渡期服务主合同,学校(幼儿园)与候补供应商签订过渡期服务子合同。十、其它事宜因厨房建设时间未能确定的新开办学校(幼儿园)或因不可抗力原因停止办学,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十一、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冲突,以有利于甲方的原则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本合同的内容:2.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4龙岗区教窗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一11--26-项目招标文件及附件、答疑及补充通知;5.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二)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者行政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备案加入本合同,即时生效: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参照适用交易习惯和惯例。凡因本合同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承担对方为维权支付的律师费、保函费、公证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合理费用。(四)为有效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周怀军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络人,其联系电话为0755-89551979,电子邮箱为lgiyiiyxxzx@lg.gov.cn联系地址为本合同页首载明的地址:乙方指定林明潮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络人,其联系电话为13632727978,电子邮箱为2901033930qq.com,联系地址为本合同页首载明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须在发生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变更方承担。-12--27-附件4.7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馆完配国装密园家国%宝国国民国装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深圳市佳福蔬菜配送有限公司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JY14403071096838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9-432937N(身份证号码)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志强日常监督管理人员:由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广东省深㙟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新国住工业区139号101.301所: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发证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国国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新围工区经营场所:139号101.301局十休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贸易商,网: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经营项目: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签发年07月有效期至2029年07月22日司诃(各案业专用章爱区医医装窗医医区国装医国国医医医医区医商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30-附件5: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承诺书我公司清楚作为中标供应商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将加强自律,并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对贵单位和社会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持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并保证在许可范围内提供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货源,且提供每批次食品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三、保证食品原料来源合法、安全,不提供以下食品:(一)无证、照的供应商、农贸市场等销售的米、面、食用油、调味料等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一次性餐具等食品相关产品。(二)过期、变质或预包装无中文标识、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标注内容不齐全、包装不完整或消水油等假冒伪劣食用品。(三)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来源不明或不符合要求的水产品,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兽肉及其制品。(四)《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四、不弄虚作假,造成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的,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同意一律当场销毁。五、自觉建立票、据、证档案,无条件配合食堂工作人员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要求如实记录相关进货信息。六、接收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落实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告。七、自行承担工作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本公司自愿签署以上承诺,并将严格履行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该承诺书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单位:(盖章)深圳市佳膳福蔬菜配送有限公司出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1-附件6: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食堂食材供应商供货异常情况登记表学校(幼儿园):配送供应商:序号类别异常情况登记具体详情1价格方面存在不按照中农网(议价)价格配送食材的情形口2质量方面食材存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口未注明清晰的货物来源地、时间或未及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带有专业检测机构公章)、票据、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口食材快检检测超标口3数量方面未按照学校(幼儿园)订单品种进行配送物品或与订单数量相差大于5%(不含)口恶意虚报缺货的情况口4时间方面配送不准时口退换货未及时补充到位的(参考投标承诺函进行时间约定)口5卫生方面供应商食材配送人员健康证过期或未穿工服(佩戴工作证)的口粗加工完成后未将加工场所垃圾清理干净的口存在其他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卫生)口6态度方面供应商服务态度较差的口对学校(幼儿园)反馈的意见未及时整改的口存在盗取货物或其他违规情况的口7其它未使用冷链车进行配送口未按时、保质、保量供货,且未向采购人提供书面说明的口1.各单位每日要认真检查供应商的配送情况,凡出现以上情形的在“口”内打“”,并在具体详情栏中详细登记异常情况;2.对表格中未列明的情形,可在空白处补充列明;3.此表将作为供应商月度考评和年度总评的重要依据。收货方签名:送货方签名:送货日期:-32-附件7: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供应商名称:年月序号类别内容评分细则扣分备注1价格方面价格情况食材报价高于中农网价格(议价价格标准)的,扣5分/次。价格确认后,再次提出异议的情形,扣2分/次。2质量方面物品质量配送物品存在霉烂、变质、过期、破损、品种不达标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或存在以次充好达不到要求的情况,扣5分/次。索证制度未注明清晰的货物来源地、时间或未及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带有专业检测机构公章)、票据、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的,扣5分/次。食品检测食材快检检测不合格且经定量检测仍不合格的,扣10分/次。3数量方面物品数量未按照学校(幼儿园)订单品种进行配送物品或与订单数量相差大于5%(不含),扣2分/次。虚报缺货恶意虚报缺货的情况,一经查实,扣3分/次。4时间方面配送时间配送不准时,扣2分/次。应急响应时间退换货未及时补充到位的(参考投标承诺函进行时间约定),扣2分/次。5卫生方面配送人员工作人员未持有健康证、未统一穿工服(佩戴工作证)、初加工完成后未将加工场所垃圾清理于净的以及有其他不文明行为等情况的,扣0.5分/次。6态度方面服务态度供应商服务态度较差且不予整改的,扣3分/次。整改情况对学校(幼儿园)反馈的意见未认真及时整改的,扣2分/次。其他情况存在盗取货物或其他违规情况的,一经查实,扣2分/次。7其他情况其他未使用冷链车进行配送的,扣3分/次。未按时、保质、保量供货,且未向采购人提供书面说明的,扣2分/次。总分评议考核小组签名:考评时间:评议考核单位(公章):33附件8: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表供应商季度综合评议考核评分表学校(幼儿园):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履约时间考核日期年月日月份月度考核评分季度得分情况说明签名:日期:供应商意见签名:日期:说明:1.季度考核得分为各学校(幼儿园)的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总得分的平均值;2.季度考核影响供应商的合同执行(即单季度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将终止合同启动退出候补机制),须经供应商确认:3.各学校(幼儿园)应将考评结果报本单位班子会确认。34附件9:食材供货承诺函食材供货承诺函各位领导,各位老师: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招标招标项目名称:龙岗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3000150)的招标结果,我司为二十标段中标人。再次我司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二、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营生产许可证、产品第三方检验报告等必要证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三、保证严格执行,符合合同的配送要求、验收要求、人员要求、车辆要求,不对产品造成污染。四、及时回收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做好售后应急服务。五、配合学校完成扶贫任务。六、严格按照合同项目规定的价格制定机制,执行配送服务。七、做好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使得学校有良好的服务体验。八、为所服务的学校,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要求执行。投标单位:(盖章)深圳市佳膳福蔬菜配送有限公司PR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日期:年月35interface return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宗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