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智服”系统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


浙江省本级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47000181720255802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科智服”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0625-25216463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科智服”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凤起路620号省社科院办公室
联系方式:18324488688
供应商(乙方):杭州微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盛路9号24栋1楼1042,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联系方式:18058172027,1538109417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社科智服”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98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198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社科智服”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开发合同.pdf

“社科智服”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开发合同.pdf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科智服”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确认书编号:浙财采备[2025]25155号项目名称: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科智服”系统(二期)项目编号:0625-25216463甲方(采购人):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乙方(成交供应商):(杭州微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科智服”系统(二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0625-25216463)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1、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11,988,0001,988,000科智服”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合计11,988,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佰玖拾捌万捌仟元整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1)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风险和费用;(2)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执行和完成合同约定功能范围内不能或缺的所有附带工—1-作及费用,不论合同中是否提及,也不论其是否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料到。(3)乙方根据现行税法应支付的所有税款;(4)其他根据本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开销。本项目建设应满足等保三级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三级以及第三方软件测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关于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有关要求,使用信创目录中的软硬件产品,采用符合信创要求的技术路线,部署在满足信创要求的软硬件环境。2、服务成果及归属2.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成的技术成果(包含项目过程产生的所有项目材料、知识产权【7方已取得知识产权的部分产品和源代码除外,此项仅指为甲方定制开发部分的知识产权和源代码】、软件源代码等)归甲方所有。2.2乙方保证乙方交付的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但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若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3、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转包或分包4.1不允许转包,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5、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5.1质保期(免费运维期):1年(自项目终验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6、项目工期和实施地点:6.1项目工期: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初验,初验后试运行一年。6.2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7、货款支付7.1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应按照甲方需求提出合理的项目工作方案,甲方根据项目进度考核完成情况,如未达成预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并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即¥795200元(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其中向杭州微宏科技有限公司支付¥636160元(人民币陆拾叁万陆仟壹佰陆拾元整),其中向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支付¥15904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零肆拾元整)。第二期付款:项目初验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即¥994000元(人民币玖拾玖万肆仟元整);其中向杭州微宏科技有限公司支付¥795200元(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其中向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支付¥198800元(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第三期付款:试运行结束项目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剩余尾款。即Y¥198800元(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其中向杭州微宏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5904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零肆拾元整),其中向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支付¥39760元(人民币叁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7.2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应付款项付至以下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信息如有变更,应在合同约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因乙方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导致的风险与损失由乙方承担。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9、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10、保密责任10.1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或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会议的相关信息或文件统称为保密信息。10.2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除非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任何时间不得向任何合同以外的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且除履行本合同确有必要外,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10.3本条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11、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1.1根据响应文件的承诺组建项目组人员,并确定项目负责人与甲方保持联系、沟通。11.2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11.3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来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11.4负责处理好与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工作。12、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2.1甲方应当协助乙方进行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合部条件。33012.2甲方应当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2.3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的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12.4甲方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13、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3.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结合验收情况,验收合格的,在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资金支付到乙方约定账户。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因乙方单方面逾期交付或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3.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14、不可抗力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5、合同修改与解除15.1本合同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权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本合同如需修改,必须达成书面协议,并作为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5.2合同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单方解除。16、争议处理16.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16.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7、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7.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甲方报政府监管部门备案后生效。17.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17.3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甲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赔偿损失的责任。17.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6463)、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17.5乙方在本合同外通过书面形式或大众媒体方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其中为用户设定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的,不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7.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条文执行。17.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联合体执肆份。发6-甲方(盖章):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乙方:联合体(主办单位)(盖章):杭州微宏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凤起路620号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69号东杭大厦9楼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行:华夏银行杭州之江支行签名日期:2075年6月27日开户帐号:10456000000345296法定(授权)代表人:外发源,签名日期:2025年6月27日乙方:联合体成员单位)(盖章):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3号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凤起支行开户帐号:7331210182600117569法定(授权)代表大去业签名日期:225年6月27日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科智服”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确认书编号:浙财采备[2025]25155号项目名称: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科智服”系统(二期)项目编号:0625-25216463甲方(采购人):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乙方(成交供应商):(杭州微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科智服”系统(二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0625-25216463)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1、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11,988,0001,988,000科智服”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合计11,988,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佰玖拾捌万捌仟元整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1)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风险和费用;(2)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执行和完成合同约定功能范围内不能或缺的所有附带工—1-作及费用,不论合同中是否提及,也不论其是否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料到。(3)乙方根据现行税法应支付的所有税款;(4)其他根据本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开销。本项目建设应满足等保三级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三级以及第三方软件测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关于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有关要求,使用信创目录中的软硬件产品,采用符合信创要求的技术路线,部署在满足信创要求的软硬件环境。2、服务成果及归属2.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成的技术成果(包含项目过程产生的所有项目材料、知识产权【7方已取得知识产权的部分产品和源代码除外,此项仅指为甲方定制开发部分的知识产权和源代码】、软件源代码等)归甲方所有。2.2乙方保证乙方交付的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但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若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3、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转包或分包4.1不允许转包,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5、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5.1质保期(免费运维期):1年(自项目终验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6、项目工期和实施地点:6.1项目工期: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初验,初验后试运行一年。6.2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7、货款支付7.1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应按照甲方需求提出合理的项目工作方案,甲方根据项目进度考核完成情况,如未达成预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并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即¥795200元(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其中向杭州微宏科技有限公司支付¥636160元(人民币陆拾叁万陆仟壹佰陆拾元整),其中向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支付¥15904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零肆拾元整)。第二期付款:项目初验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即¥994000元(人民币玖拾玖万肆仟元整);其中向杭州微宏科技有限公司支付¥795200元(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其中向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支付¥198800元(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第三期付款:试运行结束项目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剩余尾款。即Y¥198800元(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其中向杭州微宏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5904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零肆拾元整),其中向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支付¥39760元(人民币叁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7.2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应付款项付至以下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信息如有变更,应在合同约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因乙方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导致的风险与损失由乙方承担。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9、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10、保密责任10.1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或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会议的相关信息或文件统称为保密信息。10.2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除非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任何时间不得向任何合同以外的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且除履行本合同确有必要外,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10.3本条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11、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1.1根据响应文件的承诺组建项目组人员,并确定项目负责人与甲方保持联系、沟通。11.2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11.3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来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11.4负责处理好与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工作。12、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2.1甲方应当协助乙方进行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合部条件。33012.2甲方应当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2.3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的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12.4甲方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13、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3.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结合验收情况,验收合格的,在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资金支付到乙方约定账户。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因乙方单方面逾期交付或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3.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14、不可抗力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5、合同修改与解除15.1本合同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权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本合同如需修改,必须达成书面协议,并作为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5.2合同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单方解除。16、争议处理16.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16.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7、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7.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甲方报政府监管部门备案后生效。17.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17.3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甲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赔偿损失的责任。17.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6463)、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17.5乙方在本合同外通过书面形式或大众媒体方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其中为用户设定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的,不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7.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条文执行。17.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联合体执肆份。发6-甲方(盖章):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乙方:联合体(主办单位)(盖章):杭州微宏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凤起路620号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69号东杭大厦9楼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行:华夏银行杭州之江支行签名日期:2075年6月27日开户帐号:10456000000345296法定(授权)代表人:外发源,签名日期:2025年6月27日乙方:联合体成员单位)(盖章):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3号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凤起支行开户帐号:7331210182600117569法定(授权)代表大去业签名日期:225年6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科智服”系统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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