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 渗滤液采购合同公告(兴国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兴国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2025)


内容:

[GZXY2025-XG-GK001]兴国县龙口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

兴国县龙口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
一、合同编号:
兴财购2025B001426221
二、合同名称:
兴国县龙口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合同
三、项目编号:
GZXY2025-XG-GK001
四、项目名称:
兴国县龙口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兴国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5号(原中医院德恩楼)
联系方式:18679768999
供应商(乙方):广东锦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伟丰路5号6栋502室
联系方式:180027803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兴国县龙口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50000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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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在1小时内上报。如发现未按要求,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⑦药剂进出库,要与甲方指派的监督人按要求做好登记工作,做好台账记录。如发现未按要求,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⑧每次专业作业时要符合相关专业作业安全的标准、规定,并穿戴好相应护具,安全文明作业,及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如发现未按要求,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服务期内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概由乙方负、>全责。aE⑨日常检测由乙方负责,须按甲方及环保部门的要求建立相关水质处理运行日志、规范管理制度、健全运行台账,详细记录每日运行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报送上月渗滤液处理数据报表。如发现未按要求,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经环保检查或反馈发现乙方处理水质不能达到排放标准,除承担环保部门的处罚外,还应承担其他责任:当年累计一次被查处超标,甲方扣除中标供应商当月运行服务费的25%;当年累计二次被查处超标,甲方扣除中标供应商当月运行服务费的50%,并有权决定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服务期间,如出现超标排放或直排、外溢(除不可抗力外)等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和环保部门有权根据相关法规和合同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严禁乙方在服务期间为达到进水量、出水量及排放标准进行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8)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他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九、违约责任1、除合同不可抗力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从服务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7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3、合同期限内,若由于项目原水不足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停机超过14天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办法。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8interface return error赣州欣耀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编号:GZXY2025-XG-GK001广东锦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赣州欣耀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国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兴国县龙口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采购编号:GZXY2025-XG-GK00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成交结果如下:品目服务内容数量单位中标折扣率(%)1、服务范围:兴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与更换:渗滤液处理站设备的运行: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第三方环境监测(含地下水、地表水、外排水、环境大气、厂界噪声、土壤、渗滤液、沼气)。2、因项目性质特殊,本项目合同金额暂定5000000.00元,渗滤液处理采购单价控制在66元/吨以内,最终结算价以中标单价为准,按实际出水量计费,结算总金额不超过5000000.00元。3、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等。1项72中标折扣率(%):72%。请你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20日内与采购单位兴国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电话:李先生、18679768999)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履行责任。赣州欣耀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70071923兴国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督电话:0797-7799610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赣州欣耀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0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兴国县龙口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GZXY2025-XG-GK001)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服务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服务范围1兴国县龙口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3兴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与更换;渗滤液处理站设备的运行;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第三方环境监测(含地下水、地表水、外排水、环境大气、厂界噪声、土壤、渗滤液、沼气)。年二、合同金额渗滤液处理单价为47.52元/吨(大写:肆拾柒元伍角贰分),按实际出水量计费。本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变,服务费用包含:水费、电费、药剂费、人工费、维护保养费、补充碳源费、分析化验费、浓缩液及污泥处置费、浓缩液及污泥处置药剂费、管理费、膜组件更换费、利润及税费等,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三、付款方式1、因项目性质特殊,本项目按实际出水量计费结算总金额不超过5000000.00元。2、服务费按季度结算。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的工艺系统熟悉期。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日常运营管理考核从合同签订后开始。服务费按季度结2算和支付(实际支付季度服务费为每季度应付服务费减去考核扣款),结算日为下季度第一个日历日,结算日后15日内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上一季度费用(如遇节假日,支付日顺延)。项目到移交期限时的最后30日,费用在办理完移交手续20个日历天支付,不计利息。下一季度5日前,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每季度实际处理出水量统计上一季度服务费,结合上季度采购人考核意见加盖公章并计算最终服务费,报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市政门将款项打入采购人账户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给中标供应商。结算付款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发票作为结算支付凭证。水量计算:流量计由采购人负责每日进行抄表,中标供应商进行确认,以确定每日处理量,出水量及浓缩液产生量。如果双方就水量记录结果存在分歧,任何一方有权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确定。四、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五、履约地点:兴国县龙口生活垃圾填埋场(甲方指定地点)。六、履约保证金:本合同乙方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2)履约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方式进行提交;(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4)甲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七、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3(4)乙方需为本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省级或国家级环保协会颁发的污废水处理项目合格证书。(5)服务运营期间,甲方有权委托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要求对处理出水的水质进行监督检测,同时根据甲方管理需要,垃圾场有4处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也需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测。(6)乙方针对突发应急事件有处置预案,并明确项目负责人,保证联系通畅,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按协议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7)乙方签订合同后须遵守并执行甲方于项目现场的运营管理制度,运营管理制度基本情况如下:①保持好渗滤液处理站站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设施、设备,市政道路、排水沟、房屋、路灯等的维护,甲方如有发现环境卫生有脏、乱、差;相关设施、设备,市政道路、排水沟、房屋、路灯等的维护未及时,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若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单三日内未整改到位的,按每次2000元进行处罚,以此类推;②保证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如出故障3天内需修理好,恢复正常,未能达到的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如技术上确实修理不好的,要报告甲方,同时做好备用或应急处理工作,如甲方发现未做好备用或应急处理工作的,按每次2000元进行处罚;③所有药物需按照规定摆放妥当,标识清晰,不可乱堆放,药物摆放位置区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做好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如发现未按要求,按每次500元进行处罚;④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如发现未按要求,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⑤落实安全用电措施,不得乱拉、乱挂、乱接电线,不使用非生产性大功率电器,不得超线路负载使用电器。如发现未按要求,按每次1000元进行处罚;6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污水处理项目名称:兴国县龙口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招标编号:GZXY2025-XG-GK0017采购人(甲方):兴国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中标人(乙方):广东锦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7月11日签订地点:兴国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有效期限:2025年7月-2028年7月1121以下为签署页甲方:兴国县市政甫服务中心乙方:广东锦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5量(授权代表)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伟丰开户银行:路5号6栋502室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城账号:牛山支行账号:******************电话:电话:18219279970签订日期:2025年7月1日乙方为中小企业9.1、服务范围:兴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与更换;渗滤液处理站设备的运行;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第三方环境监测(含地下水、地表水、外排水、环境大气、厂界噪声、土壤、渗滤液、沼气)。2、相关技术要求和运行管理按Ⅱ级填埋场标准执行:渗滤液处理站出水水质确保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二规定限值的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在渗滤液处理量供给充足的情况下,进水量不低于100m²/d,达标出水量60-70m²/d,如达不到最低出水量时,乙方应自行增加相应处理设备或措施解决,处理站做到每日进行日常化验并做好日常记录。3、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必须保证所做的工作结果达到最新环保标准。4、服务费用:水费、电费、药剂费、人工费、维护保养费、补充碳源费、分析化验费、浓缩液及污泥处置费、浓缩液及污泥处置药剂费、管理费、税费等,甲方不支付合同约定外其他任何费用。5、相关技术要求:生活垃圾渗滤液在填埋场经过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物制标准》(16889-2024)表2规定的质量浓度限值;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值序号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染排放监控位置1色度(稀释倍数)40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放口2化学需氧量(CODcr)(mg/L)100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放口3生化需氧量(BOD5)(mg/L)30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放口4悬浮物(mg/L)30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放口5总氮(mg/)40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放口6氨氮(mg/L)25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放口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 渗滤液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