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春风牌采购合同公告(眉山市公安局2025)



一、合同编号: YC2025070004786
二、合同名称: 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YC2025070004786
四、项目名称: 采购合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眉山市公安局
地 址: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
联系方式:13990333678
供应商(乙方):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
联系方式:137355762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警车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6.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75850.000000元
合同金额: 45.51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四川眉山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春风650-6台.pdf

春风650-6台.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YC2025070004786采购合同甲方:眉山市公安局乙方:浙江于特种装备制定采购合同当事人甲方(采购人):眉山市公安局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邮编:620010法定代表人:**电话:028-38167766委托代理人:朱宝银电话:15878481010H乙方(供应商):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邮编:法定代表人:赖民杰电话:18656639789委托代理人:林碎琴电话:159571911751基本约定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基于***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下称“警采中心”)电子卖场交易平台,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就此次采购标的签署本合同。瑕疵担保1.21.2.1标的物的瑕疵担保1.2.1.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可以合理选择请求乙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1.2.1.2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FAN1.2.1.3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的,不影响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时,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1.2.1.4立在质保期内,如果标的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2.1.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2.2权利的瑕疵担保1.2.2.1乙方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2.2.2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人1.2.2.3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2.2.4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2.2.5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2.2.6甲方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乙方不承担1.2.2.1中规定的义务。1.2.2.7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1.3不可抗力1.3.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1.3.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二不能免除责任,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行P1.4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由其自行解决。1.4.1继续履行: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乙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补救措施: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保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保期。1.4.2损害赔偿TH1.4.2.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该损失。1.4.2.2在检验期和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且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以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对标的物进行免费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根据标的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4.2.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1.5特殊情况下的合同终止一1.5.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标的物,或者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构成违约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5.2.1如果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标的物类似的标的物,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标的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且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面1.5.2.2女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6争议解决1.6.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警采中心提请调解:调解不成则任何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7本合同在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如订单取消,则本合同作废。1.8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自主补充条款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自主补充条款与合同模板不一致的,以自主补充条款为准。2标的物约定2.1标的物清单及标的物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2技术要求约定2.2.1乙方在交付标的物时,应一并交付产品合格证、保修文件、用户手册、操作指南、保养及维修手册等。2.2.2乙方应保证其标的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标的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以下简称“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2.2.3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正规合格产品。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以甲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2.3商务要求约定2.3.1合同总金额为标的物交付甲方时的最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仓储、检测检验费用,甲方除此之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2.3.2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并验收通过之日时起自乙方转移至甲方。2.3.3乙方保证交付的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零件、部件、配件、耗材等)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2.3.4乙方应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地点,确认收货前,货物发生的一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3.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标的物的服务保障,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乙方服务承诺以及其他渠道销售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性能缺陷、质量缺陷、维修保养等。二2.3.6乙方标的物的质保期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自标的物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电话为1771394引203安同履行约定3.1交付标的物3.1.1接收人及联系方式:朱宝银158784810103.1.2交付地点: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3.1.3交付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3.2履约保证金3.3验收标的物3.3.1自标的物送达交付地点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及时会同乙方组织验收,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验收期限,甲方应提前与乙方协商,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延长验收期限。若验收期限届满,甲方未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3.3.2本标的物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标的物包装完好,2、标的物外观无破损,3、与标的物的描述与要求相符。4、与标的物的数量要求相符。5、标的物能正常使用和运行。6、乙方应将标的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签字确认。3.3.3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标的物,可邀请第三方检验机构参与验收。3.3.4验收通过后,在标的物验收单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标的物交付之日文2本合同下的标的物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甲方且由甲方确认验收通过时转移。乙方应承担标的物在交付甲方且由甲方确认验收通过前的一切风3.3.5工险,除非货损是由于甲方明显不当的行为直接引起的,但该行为不包括验收行为。3.3.6标的物质量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退货。甲乙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产品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支付,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承担。3.3.7甲方验收不通过,有权拒收、退货:标的物存在瑕疵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通过更换、维修或减少价款等补救方式,通过验收。因标的物瑕疵或权利瑕疵造成不能如期交付的,甲方有权主张延期交付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3.4支付合同款3.4.1乙方应在验收通过后1个王作日内开具合格发票。3.4.2委托中心付款的,甲方应向***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出具委托付款函,明确先付款或验收完成后付款,若验收期满,甲方未提供委托付款函,视为已验收,中心转付合同款。3.4.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为:开户名称: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账号:95110078801400001937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4自主补充约定4.1付款方式:先付,款到发货签章甲方:山市公安屋浙江春风动力特公章)可I(乙方公章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2025.07.0附件12标的物清单序号标的物名称标的物技术参数单价(元)数量合计中(元)1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春风牌650CCCF650J-2B(MS版)警车外观春风牌650CCCF650J-2B(MS版)警车外观立75850.006455100.00合同总金额:455100.00元(大写)肆拾伍万伍仟壹佰圆整元整附件2采购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系眉山市公安局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朱宝银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与贵单位/公司办理车辆采购合同的有关事宜。代理人在此过程中签署的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用装色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甲方公章:甲方盖章日期:205.7.9成中心附件3供应商授权委托书1本授权委托书申明:赖民杰系浙江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林碎琴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我公司的名义与贵单位办理车辆采购合同的手续和事宜。代理人在此过程中签署的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乙方公章上米乙方盖章日期:25.0Z(附件4城田装备标的物验收单合同编号:YC2025070004786序号标的物名称标的物描述与要求数量甲方验收人(本人签名)乙方验收人(本人签名)1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春风牌650CCCF650J-2B(MS版)警车外观春风牌650cCF65028(MS版)警车外取***警。用袋6命一甲方检验情况说明一一乙方检验情况说明验收结果验收日期:验收结果:口通过口不通过(在方框中打钩)甲方(盖章):整用装备之方(盖章):总验收人(签名)总验收人(签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春风动力特种装备制造春风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