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幼关爱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肥西县民政局2025)
肥西县民政局“朝夕相伴”老幼关爱服务第1包
一、合同编号: 2025AEEFN00131-1-001
二、合同名称: 肥西县民政局“朝夕相伴”老幼关爱服务第1包
三、项目编号: 2025AEEFN00131-1
四、项目名称: 肥西县民政局“朝夕相伴”老幼关爱服务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肥西县民政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23003008083X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三河路30号
联系方式: 0551-68899575
供应商(乙方): 安徽省社家老年服务中心
合同乙方编号: 52340000578520766Y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1号中天左岸西组团二楼
联系方式: 181109800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肥西县民政局“朝夕相伴”老幼关爱服务第1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77.1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第一包为:上派镇、山南镇、铭传乡、柿树岗乡(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开展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4天21小时26分45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7-15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7-1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7-15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20分
附件:
肥西县民政局“朝夕相伴”老幼关爱服务第1包.pdf
中标通知书(第1包).pdf
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肥西县民政局“朝夕相伴”老幼关爱服务第1包项目编号:2025AEEFN00131-1甲方(采购人):肥西县民政局乙方(成交供应商):安徽省社家老年服务中心签订地:肥西县民政局肥西县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安徽省社家老年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肥西县民政局“朝夕相伴”老幼关爱服务第1包;1.2.2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1.2.3服务质量:合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771,6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柒万壹仟陆佰元整元)。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40%预付款,剩余服务资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据实结算。(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1.4.2发票开具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日历天):365;1.5.2服务地点:第一包为:上派镇、山南镇、铭传乡、柿树岗乡(采购人指定地点;1.5.3服务方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开展服务。1.5.4续签条款:¨是否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肥西县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肥西县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陈德华或授权代表(签字):李志强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安徽省社家老年服务中心账号:20000334397010300000018开户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市场分理处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3.2本项目无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归属。2.5详见合同条款1.4.1。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30日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30日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乙方按照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约定进行定期督导和考核、验收。2.15.3项目考核、验收要求按附件2考核细则。2.17.1本项目没有履约保证金。2.17.2本项目没有履约保证金。2.18本合同一式肆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3.1特别说明:1.发现乙方利用本项目活动和服务套取或者骗取其他财政资金项目的或顺带开展商业性质等其他目的的活动或以开展活动为名收取参加群众费用、乡镇园区或村社区费用等情况,除扣减本次活动所涉及的活动费用以外,第一次发现扣减服务费5万元,第二次扣除减20万元服务费,和违约责任费用合并计算,并当即解除合同,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2.本项目需安排1名驻点社工负责业务对接、项目督导,人员由乙方和3.1其他两包成交供应商轮流安排。3.2项目负责人:李桢,电话:13085064283,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中级),证书编号:201906038340000381。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服务团队人员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执行。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和服务团队人员不得随便调换,确需调整的,须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3本项目根据考核、验收结果,按季度据实结算,但项目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77.16万元。3.4合同未尽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附件1分项报价明细表第1包(报价:771600元)序号服务内容项(预估数量)单价分项总价(元)备注1老年人和青少年活动服务项目老年人和青少年活动服务城市社区552场672元/场370944农村社区468场594元/场277992开展大型活动10场6746.4元/场674642未爱护航-未成年人保护社区活动24场2300元/场55200不少于24场3其他费用4……合计金额771600注: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黏贴区域“老年人和青少年活动服务项目”包括老年人和青少年活动服务、大型活动服务内容均按季度考核,考核细则如下:1.基本指标(30分)(1)场次要求(15分):每月至少完成规定场次。少1场扣1分,扣完为止。(2)覆盖率要求(5分):要求所在乡镇各村社区覆盖率达到50%。少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3)活动人数要求(5分):城市社区平均每场人次不得少于50人:农村社区平均每场人次不得少于20人。少1-5人,扣0.5分:少6-10人扣2分,少10人以上不得分。个案服务:每次上户服务对象不少于3户,每户服务时长不少于半个小时。若少于3户,不得分;若1户服务时长少于半小时,扣2分,依次类推,直至扣完为止。(4)场次占比(5分):每月每乡镇的青少年类或老年人类服务项目场次占两项服务活动比例最低40%、最高60%。青少年类或老年人类服务项目场次占比不在区间内,发现1次/月/镇扣0.5分,扣完为止。2.活动现场(40分)采购人抽取一定比例实地查看活动开展情况。(1)活动内容(10分):活动内容与参与对象关联度高、具有多样性,同一社区一个季度内活动内容不得重复。关联度高、活动内容多、无重复活动得10分,一般得5-8分,较差3-5分,很差不得分。(2)工作人员人数(5分):现场参与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3人及以上得5分,2人得3分,2人以下不得分。(一)老年人和青少年活动服务考核细则(100分)附件2考核细则一、老年人和青少年活动服务项目考核细则(3)活动效果(10分):活动效果好、参与度高、评价满意得10分,一般得6-8分,较差3-5分,很差不得分。(4)现场组织(5分):组织有序、安全有保证,有专人负责维持秩序等得5分,一般得3分,较乱不得分。如出现安全事故,采购人解除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5)与资料的一致性(10分):现场活动开展与活动方案、预算、签到、人数、主题、物资、群众反馈等活动资料内容一致得10分,发现一处不一致扣2分,扣完为止,一场活动发现3处以上不一致视为无效场次。3.活动资料(20分)(1)宣传动员(3分):提供活动预通知材料:少1次扣0.5分。以此类推。(2)活动策划(3分):要有活动的详细方案和活动预算:少1次扣0.5分。以此类推。(3)活动中要有签到、图片(须使用水印相机APP标注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信息)、群众意见反馈表、物资领取表等佐证资料(3分):少1次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4)活动中现场电子屏或横幅应明确主题“朝夕相伴”活动主题、应明确主办单位“肥西县民政局”(3分),少1次扣0.5分。以此类推。(5)活动宣传(8分):活动后须十天内立即开展宣传报道,不得在季度考核时突击宣传,应在国家、省、市、县级媒体上宣传报道,重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项目。同一内容稿件只算一次发布,一稿多投不重复计算。每季度不得少于30篇,其中省级以上不少于10篇。不符合要求的或少报道的1篇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4.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采购人使用问卷星微信小程序在服务乡镇范围开展不记名式问卷调查,问卷量500份以上。两项服务活动知晓率和满意度均应在90%以上85-89%之间,扣1分:80-84%,扣2分。以此类推。5.制度建设与执行(5分)(1)制度建设(2分):建立了与服务项目相关的人员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得2分,建立了相关办法但关联度不高的得1分,未建立不得分。(2)制度执行(3分):①财务管理(1分):用于“两项服务”项目管理经费不超过本项目经费的15%,人员工资经费不超过本项目经费45%,活动成本支出不低于本项目经费40%。不在此区间的,不得分。②其他方面(2分):人员配备、经费报销按规定执行得2分,发现一处未按规定执行扣1分,扣完为止。如发现费用单据不真实的,发现一处扣除3分,3处以上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处罚措施。备注:青少年活动服务项目不得与未爱护航-未成年人保护社区活动交叉重复,否则视为无效场次。监督验收:按季度据实结算前由采购人对各包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测评,依据本项考核细则进行打分。考核在90分(含)及以上的,按该项经费100%拨付:考核在85分(含)-90分之间的,按该项经费95%拨付:考核在80分(含)-85分之间的,按该项经费90%拨付:考核在70分(含)-80分之间的,按该项经费80%拨付:考核在60分(含)-70分之间的,按该项经费70%拨付:考核在60分以下的,不予拨付资金。(二)大型活动考核细则(100分)1.基本指标(20分)(1)活动人数要求(5分):每场参加人数不低于200人,少1-20人,扣0.5分:少20-50人扣2分,少50人以上不得分。(2)活动时长(5分):活动时长不得少于2小时,2小时及以上得5分,1-2小时得2-4分,1小时以下不得分。(3)活动主题(5分):活动主题以宣传移风易俗(婚俗改革、抵制高额彩礼、文明祭祀等)、关爱“一老一小”、弘扬地名文化等与民政领域相关内容。未结合主题的,酌情扣1-5分,扣完为止。(4)活动物资(5分):活动后提供物资明细表及发票单据、领用和发放清单等。资料全部齐全有得5分,不全的一场扣0.5-1分:没有的不得分。2.活动现场(50分)采购人抽取一定比例实地查看活动开展情况。(1)活动主办(5分):活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主办的得5分:联合主办的一场扣2分,扣完为止:如果活动未实质性参与主办,视为无效场次。(2)活动内容(10分):活动内容与活动主题关联度高、具有多样性(不得少于3类),同一包一个季度内活动主题不得重复。关联度高、活动内容多、无重复活动得10分,一般得5-8分,较差3-5分,很差不得分。(3)工作人员人数(5分):现场参与工作人员不得少于8人,8人及以上得5分,6-7人得3分,5人得2分,5人以下不得分。(4)活动效果(10分):活动效果好、参与度高、评价满意得10分,一般得6-8分,较差3-5分,很差不得分。(5)现场组织(5分):组织有序、安全有保证,有专人负责维持秩序等得5分,一般得3分,较乱不得分。如出现安全事故,采购人解除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6)与资料的一致性(10分):现场活动开展与活动方案、预算、签到、人数、主题、物资、群众反馈等活动资料内容一致得10分,发现一处不一致扣2分,扣完为止,一场活动发现3处以上不一致视为无效场次。(7)活动报备(5分):活动按民政局要求提前确定好主题,并经乡镇民政办主任签字确认后报备,并在确定后及时通知采购人。提前3天报备并通知的,得5分,2天的得3分,1天及以下的不得分。3.活动资料(20分)(1)宣传动员(3分):提供活动预通知材料:少1次扣0.5分。以此类推。(2)活动策划(3分):要有活动的详细方案和活动预算:少1次扣0.5分。以此类推。(3)活动中要有签到、图片(须使用水印相机APP标注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信息)、群众意见反馈表、物资领取表等佐证资料(3分):少1次扣0.5分。以此类推。(4)活动中现场电子屏或横幅应明确“肥西县民政局主办”,印有主办单位的横幅应大于其他横幅(3分),少1次扣0.5分,以此类推。(5)活动宣传(8分):活动后须十天内立即开展宣传报道,不得在季度考核时突击宣传,应在省级及以上媒体上宣传报道,重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项目。同一内容稿件只算一次发布,一稿多投不重复计算。不符合要求的或少报道的1篇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4.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采购人使用问卷星微信小程序在服务乡镇范围开展不记名式问卷调查,问卷量每扬活动在50份以上。大型活动满意度均应在90%以上。85-89%之间,扣1分:80-84%,扣2分。以此类推。5.制度建设与执行(5分)(1)制度建设(2分):建立了与服务项目相关的人员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得2分,建立了相关办法但关联度不高的得1分,未建立不得分。(2)制度执行(3分):①财务管理(1分):活动后要有经费使用明细,活动经费各类成本支出不低于60%,活动经费少于60%的,不得分。②其他方面(2分):人员配备、经费报销按规定执行得2分,发现一处未按规定执行扣1分,扣完为止。如发现费用单据不真实的,发现一处扣除3分,3处以上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处罚措施。监督验收:按季度据实结算前由采购人对各包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测评,依据本项考核细则进行打分。考核在90分(含)及以上的,按该项经费100%拨付:考核在85分(含)-90分之间的,按该项经费95%拨付:考核在80分(含)-85分之间的,按该项经费90%拨付考核在70分(含)-80分之间的,按该项经费80%拨付:考核在60分(含)-70分之间的,按该项经费70%拨付:考核在60分以下的,不予拨付资金。未爱护航-未成年人保护社区活动服务项目考核细则(第1包、2包、3包)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考察角度基本指标(70分)活动台账管理(30分)能够根据招标要求有针对性的建立社区活动台帐,台账内容全面、完整、真实,包括:活动计划、活动主题、活动通知、活动签到表、活动照片、活动宣传报道等相关材料。(30分)1.活动台账非常完整,资料齐全,活动主题符合招标需求(20-30分);2.活动台账基本完整,资料基本齐全,活动主题基本符合招标需求(10-20分):3.活动台账不完整,资料不齐全,杂乱(0-10分)。日常服务(40分)根根据磋商文件之“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单项分值扣完为止1.按招标要求年度内完成社区安全教育活动和防溺水活动,得25分,每少一场活动,扣1分。扣完为止。2.按招标要求年度内完成社区儿童权利保护知识宣讲及家庭教育指导等内容的活动,得15分,每少1场活动,扣1分。扣完为止。成效指标(10分)服务关联方满意度(10分)项目服务属地单位(各乡镇)对项目实施满意度情况:(10分)1.非常满意(10分);2.满意(8分):3.一般(6分):4.不满意(0分)。财务指标(20分)管理制度(10分)是否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建账,确保项目有经费使用明细。未按照要求扣10分,扣完为止。票据真实规范(10分)财务票据真实,与服务记录匹配。发现一处不真实或不规范,扣5分,扣完为止。监督验收:按季度据实结算前由采购人对各包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测评,依据本项考核细则进行打分。考核在90分(含)及以上的,按该项经费100%拨付:考核在85分(含)-90分之间的,按该项经费95%拨付:考核在80分(含)-85分之间的,按该项经费90%拨付:考核在70分(含)-80分之间的,按该项经费80%拨付:考核在60分(含)-70分之间的,按该项经费70%拨付:考核在60分以下的,不予拨付资金。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HFZTB-CG-2025-029145安徽省社家老年服务中心:0551-68825073。你单位于肥西县民政局“朝夕相伴”老幼关爱服务(项目编号:4、办理合同备案时须上传以下资料:2025AEEFN00131)招投标中,经评定,被确定为第1包中标人。中标价口合同原件(电子版)口中标通知书原件(电子版)口招标文件(电子款为(人民币)771600.00元(大写柒拾柒万壹仟陆佰元整)。版)请你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5、本项目需交纳如下费用:签订合同。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口履约保证金回中标服务费口交易服务费口其他(元)备注:以上选项按实际需要进行勾选。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6、需要办理中标贷(政采贷)的中标企业,可与以下银行联系2025年7月10日(1)徽商银行肥西支行,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8655129076;2025年07月10日(2)中国农业银行肥西支行,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7355436778;重要提示:(3)中国银行肥西支行,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51566906891、中标人应当按照本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将被追究违约责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记录并予以披露。附则: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此内容不得变更应作为台同的组成部分;2、中标人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须登录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合同至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办理合同见证并备案,咨询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幼关爱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