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辅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辅助服务_第1包(项目编号:TJRD-2025-B-0115)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5〕361667号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辅助服务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TJRD-2025-B-0115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辅助服务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

联 系 方 式 :022-27182052

供应商(乙方):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一路15号5幢6、7、8、9层

联 系 方 式 :135124045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辅助服务_第1包

规格型号: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2(万元)

合同金额: 14.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2190701040011150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长虹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6906724360

企业办公电话:1351240459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合同TJRD-2025-B-0115第1包.pdf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07月15日

合同一般条款合同编号:202wispscco甲方: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乙方: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5月14日2025年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辅助服务(项目编号:TJRD-2025-B-011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特殊条款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一、项目内容:2025年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辅助服务(第一包)合同总价款:人民币:¥14.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元整二、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三、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四、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起至2025年12月31日,遇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所有工作要求2025年11月底完成,所有报告要求12月初完成),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适当延长或调整服务期限,直至完成检查任务。五、款项支付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本项目全部完成,乙方将全部本合同约定项目相关检查材料原件交与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5日内开具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40%。乙方单位名称: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长虹支行账号:02190701040011150。乙方开具的发票内容应与本合同约定的信息一致,且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若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本项目甲方的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乙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签订人:签订人:的2025年06月13日2025年06月13日合同特殊条款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乙方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一)检查对象及数量:甲方确定的国家或市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风险监测检出问题样品、舆情关注、投诉举报及其他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乙方按照甲方统一安排对不少于22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乙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需要参加不少于7家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二)检查工作要求:乙方应遵守市市场监管委2025年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方案(见附件)的相关要求。乙方作为飞行检查技术服务辅助单位,需按照甲方要求辅助完成飞行检查、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反馈及检查情况汇总报送等工作,按时上报检查报告及总结分析等材料,并对检查工作负责。作为飞行检查检查项目辅助制定单位,需按照要求承担飞行检查检查项目制定及整体报告汇总等工作。(三)检查时间安排以及时间节点:计划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2025年12月7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委报送检查材料及总结报告。如遇特殊情况调整检查计划,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延长或调整服务期限,直至完成检查任务。乙方需按甲方实际要求的规定期限完成检查任务,不得逾期。(四)项目验收方式:采用资料审阅、实际情况检查等方式,由甲方对乙方检查工作时效性、检查过程及检查结果的规范性、总结分析报告编写质量等情况进行审查验收。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负责工作任务的下达和资金的及时拨付;(二)提供检查工作所需企业名单及相关文件;(三)对乙方的辅助检查工作质量行进考核;(四)对乙方完成任务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遵守相关规定要求,具备检查任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授权或相关部门认可认证的检验资质与检测能力,确保相关资质、能力的有效性,确保检查结论的准确性,不得分包检查任务。(二)具备完成检查任务所需的设备、车辆、检查人员等条件。(三)协助甲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制定检查方案。(四)检查前对被检查企业情况充分了解,保证能够顺利完成检查任务。(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检查工作。1.不得随意改变被检查企业。2.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公正。3.按时上报检查情况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通过邮箱“scjgspscaqjgc@tj.gov.cn”提交甲方。(六)严格遵守甲方关于检查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及时按要求完成材料报送,无法按时完成需提前5日向甲方书面说明情况。(七)接受甲方对工作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查工作有关纪律要求。1.不得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检查企业;2.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馈赠,不得发生利用检查工作牟取利益的其它行为;3.遵守保密纪律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甲方外的第三方泄漏任何检查相关情况以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五年。四、违约责任(一)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二)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成交金额3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三)乙方如出现以任何形式泄露检查工作信息的行为,甲方将解除合同,乙方需退回已拨付费用,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成交金额3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乙方在检查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检查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如未按要求履行规定告知程序;检查发现问题依据错误;出具虚假、错误检查结论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对甲方或被检查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并在相应媒体上澄清事实,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乙方未按时完成辅助检查工作,未完成约定的检查数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只支付完成部分工作的检查费用的70%,扣除30%作为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六)乙方不得私自转包、分包检查工作,否则取消乙方三年内参与甲方检查工作资格,并扣除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七)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对方损失。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八)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九)如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各项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调查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赔偿、补偿、行政机关处罚及差旅费等。五、争议解决及未尽事宜(一)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文件,补充签订的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5年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方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签订人:签订人:的2025年06月13日2025年06月13日附件: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5年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方案一、检查组检查组由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组成,技术服务辅助单位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检查组组长由行政执法人员担任,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人员分工由组长统筹安排。二、检查对象及数量国家或市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风险监测发现问题、舆情热点关注、投诉举报及其他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家数不少于150家。三、检查进度检查工作于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原则上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2025年12月7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委报送检查材料及总结报告。四、检查计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市场监管委下达的工作任务要求,在“智能执法终端”制定企业飞行检查计划。五、检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2.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3.总局及市政府发布的规章;4.《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规程》(DB12/T1106-2021);5.企业执行标准。六、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相关要求,根据检查需要,重点检查要点表中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来源相关项目;2.检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情况以及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等情况;3.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4.根据需要对重点产品、原料、半成品抽样检验。七、日程安排在本方案确定检查进度时间范围内,检查组统筹安排检查日程,飞行检查时间一般为1-3天,可根据检查任务需要而调整。八、检查程序1.市市场监管委在飞行检查前1天通知相关区市场监管局、技术服务辅助单位做好检查准备,检查当日出发前告知被检查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提前通知企业。2.组长召集检查组召开预备会议。会议内容应包括:对被检查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掌握的关键证据等进行研究,确定检查工作重点和检查项目;部署检查组成员具体任务分工和检查前的准备事项。专业技术人员签署《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无利益冲突声明》。需要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范围等事项进行调整的,组长应当立即报告市市场监管委。3.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填写《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知书》,检查当日持该通知书开展检查工作。进入企业后,应出示有效证件,宣布检查任务来源并召开首次会议,介绍双方人员,说明检查工作目的、程序、时间及相关工作要求,告知被检查企业应当配合的事项。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署《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廉政承诺书》。检查组全体成员、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4.检查组根据检查工作要求,采取听取企业汇报,查阅企业记录及账目、票据等相关资料,询问企业员工,核查生产现场,必要时抽取样品检验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5.现场检查完成后,检查组组长组织召开内部会议,研讨、汇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商定检查结论,填写《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检查组成员对问题的判断分析和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应当予以记录。6.检查结束后,组长组织召开末次会议。检查组应当将现场检查情况反馈沟通被检查企业,并与其充分沟通。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在《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等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行政执法人员在《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上签字确认。《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一式四份,一份反馈企业,一份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留存,一份技术服务辅助单位留存,一份用于张贴公布。7.飞行检查技术服务辅助单位,在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后10日内,协助检查组汇总本次检查工作整体情况,并向市场监管委提交《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报告》。8.飞行检查技术服务辅助单位将本单位辅助开展的检查工作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按要求于2025年12月1日前将检查材料及检查工作报告报飞行检查项目辅助制定单位;检查项目辅助制定单位汇总分析年度飞行检查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于2025年12月7日前报市市场监管委。九、检查要求1.飞行检查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行,检查要依法依规,要保证工作客观、公正、独立、规范、高效开展。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飞行检查的保密要求及有关纪律要求。2.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详尽地记录在现场检查记录表上。对事后容易产生歧义、以及相关证据可能灭失的,检查组应当及时采用录音、录像、摄像、复印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检查时复印的资料应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注明“此件由XXX提供,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字样。3.检查组检查中发现涉嫌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应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飞行检查辅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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