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代维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当涂县融媒体中心(当涂广播电视台)2025)
一、合同编号:34052120250715000202
二、合同名称:当涂广电网络代维服务外包(2024至2026年)采购第2包
三、项目编号:340521242412100100003
四、项目名称:当涂广电网络代维服务外包(2024-2026年)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当涂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马鞍山当涂县太白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5-6740729
供应商(乙方):马鞍山卓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名都财富广场2-1001
联系方式:1775559509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当涂广电网络代维服务外包(2024至2026年)采购第2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200000.00元
合同金额:2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当涂县融媒体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马鞍山卓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发出的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1.1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当涂广电网络代维服务外包(2024至2026年)采购;项目编号:MASCG-3-F-F-2024-0437;包别:2);1.2乙方的响应文件;1.3附件: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补充通知;磋商过程中形成的补充资料及最后报价;乙方随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的资料及附图;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1.4甲方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磋商文件执行;③甲方磋商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响应文件执行。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磋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标的3.1标的名称:当涂广电网络代维服务外包(2024至2026年)采购3.2标的内容: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3.2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4、合同总金额4.1合同总金额为:¥600000.00/年(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年)4.2综合费率:100%(大写:百分之百)5、付款方式5.1合同款实行每月度一结,在乙方切实履行了当月度的全部合同义务后,将正规的发票原件、代维情况编制月工作报表等交于甲方,甲方根据考核结果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度合同款。(考核内容包含:成交供应商月考核报表、费用结算表和处罚情况说明文件等,具体考核内容见合同附件)。5.2服务费结算方法:服务费=服务内容中的分项最高限价×综合费率×实际工作量—考核扣款。注:每年累计支付金额不得超过陆拾万元整。6、服务期、服务地点6.1服务期:2年,合同1年1签。6.2服务地点:当涂县(甲方指定地点)。7、项目验收乙方按照磋商文件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磋商文件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甲方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8、知识产权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标的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9、违约责任:9.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延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期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延期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9.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期付款(或延期返还)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或应返还而未返还)款的0.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延期付款(或返还)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9.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情况予以赔偿或补偿。9.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9.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9.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9.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0、其他约定:10.1乙方所有人员均应挂牌上岗。10.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全程监督。10.3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乙方自行办理,书面用工合同的签订由乙方自行办理。10.4乙方向甲方出示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提交甲方备案。10.5履约保证金①磋商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确认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了履约保证金。②履约保证金金额:免收;合同金额的2%;定额收取:人民币/元③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④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⑤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验收合格结束后10日内退还。如为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2、争议的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13、本合同一式5份,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2份、乙方2份、批准本项目预算的财政部门1份。甲方:当涂县融媒体中心乙方:马鞍山卓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中路100号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名都财富广场2-1001邮政编码:243100邮政编码:243000电话:0555-6740729传真:/电话:15555554082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湖东路支行账号:34050165740800000081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订时间:2024年6月13日附件:当涂广电网络代维管理办法(2024-2026年度)一、总则1.1为了加强全县广电网络代维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网络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网络代维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更好的推进代维模式的发展,结合当涂广电网络运维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所称网络代维是指当涂县融媒体中心支付一定的费用将网络线路交给第三方公司维护、相关业务委托第三方受理。1.3本办法适用于当涂县广电网络代维的采购、管理、考核、结算等工作。二、代维项目2.1代维的项目根据当涂县融媒体中心(广电台)事业发展的需要,由网络管理中心牵头并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商议后,报融媒体中心党组审议确定。2.2代维项目包括:线路维修、线路巡查、业务办理、费用催收、设备回收、资料核实、暂停封头等。2.3因市场变化或网络发展的需要,在协议签订后须对代维项目做出调整时,应由需求部门递交报告至分管领导,经审议通过后与代维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三、代维采购代维公司的确定应依据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条款和其它相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择优选定代维公司。四、代维要求4.1代维公司须拥有一支维修经验丰富、人员固定、专业能力较强的人才队伍,人员结构调整及数量变动应向分管部门报备。4.2代维公司须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及时处理用户报修故障和其它代维任务,每起故障应按照规范要求认真排查,杜绝因故障处理不到位造成用户二次故障报修。积极配合分管部门的网络维护工作,接受分管部门的统一调度。4.3代维公司的网络巡查工作应日常化、制度化,巡查时应重点关注架空缆线、道路管井、设备箱体等重要网络资产的安全状况。遇到片区内出现房屋拆迁、道路改造等严重影响到网络资产安全的情况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部门,不得滞后拖延。对于其它出现的异常情况,能在现场处理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处理后再上报分管部门。4.4代维公司应按照代维协议和其它相关的规范要求全力完成代维片区的用户费用催收、装维服务和终端设备回收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对未交费或未归还设备的用户应立即封头处理。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期完成的任务,需要延期处理时,必须向分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4.5代维公司营装维人员与用户交流时要使用礼貌用语,接受用户咨询时要耐心,不盲目回答自己不了解或不能立即答复的问题。4.6代维公司的作息时间必须与分管部门保持一致,在岗人数应充足。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遇到突发事件随时接受分管部门的统一调度。4.7代维公司应把每天的代维工作情况进行统计,通过报表或其它文字形式及时上报分管部门。4.8代维公司应妥善保管融媒体中心(广电台)提供的有线电视器材,代维公司领用的器材纳入运维成本核算,严禁浪费和变卖。日常网维器材损耗依据代维区域用户规模(当年应收费户加免费户)按照每户每年2元进行核算,新入网初装材料成本为每户50元。合同期末考核依据领取器材总额,超支或节余部分按照50%予以处罚或奖励。未经当涂县融媒体中心(广电台)许可,代维公司不得擅自安装、拆卸及变更有线电视网络线路及设备,因违反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代维公司承担。4.9代维公司有义务与其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因代维公司人员劳动争议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代维公司自行承担。4.10代维公司应切实做好办公场所防盗、防火、用电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客户经理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五、代维管理5.1当涂县融媒体中心不参与代维公司内部的管理,具体的代维工作考评由网络管理中心会同财务室及有关部门负责。5.2分管部门应对代维公司上报的工作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代维公司进行改进。5.3分管部门负责用户数据的统计,对代维公司费用催收数据进行审核,并及时向代维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数据进行考核结算。5.4宣传媒体、市长热线等单位反馈的涉及到代维工作的抱怨与投诉事件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跟踪并对情况属实的投诉与抱怨事件纳入当月考核。5.5为确保当涂广电网络各项运营收入应收尽收,代维公司须按规定缴纳考核保证金,合同期末考核达标全额返还。六、代维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承诺兑现率、客户满意率、维修质量、线路巡查、欠费催缴、用户抱怨与投诉等项目。七、代维经费7.1代维费核定标准:每户每年18元(参考上年度在网缴费用户数核定,按照每户每月1.5元支付);7.2代收业务费标准:当月视听费收缴总额按比例支付。数字视听费:城网按5%,农网按10%;模拟视听费按15%;7.3信号迁移:按照实际收入的50%(工料费100元/户);7.4信号复通:按照实际收入的50%(工料费50元/户);7.5户名变更:按照实际收入的50%(业务费10元/次);7.6装机补助:主终端50元;副终端每端口10元;7.7集客业务:集体开户业务(标准:272元/户)按照入账金额10%,支付服务费(经代维单位全程协调,促成相关配套工程施工材料费入账的,可参考此标准);7.8其他:无固定类型的营销及其他业务活动,按双方协商约定的服务费予以结算。八、奖惩措施8.1营收考核奖惩制度,依据主管部门(网络管理中心)下达的各乡镇年度营收目标进行考评。8.1.1超额奖励:完成协议约定年度营收目标的超额部分(不含机顶盒、智能卡及遥控器等),按照每增收10%为一个计算档次,分别以30%、40%、50%比例分段计算,分档结算奖励比例最高50%。8.1.2欠收处罚:年度考核未完成营收目标造成欠收的,按照下列标准予以处罚。欠收1-10%的按欠收总额的10%;欠收10%以上-15%的按欠收总额的20%;欠收15%以上-30%的按欠收总额的50%,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完即止)。8.2联络畅通:供应商人员必须使用指定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无故不接听呼叫中心、用户电话或无法联系,超过10分钟每次扣100元。8.3营业、办公场所或城区任一地点发生严重业务纠纷,接到通知20分钟内,无正当理由不能赶到现场处理,供应商人员不分片区每次扣100元。8.4来访、来电及市长热线等反馈的涉及到代维工作的抱怨与投诉事件,经查属实,每次扣发当月代维费100-500元(视情节轻重)。8.5代维公司违反财务规定,代理业务不开具发票、代收费用未按规定及时入账,发现一例扣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扣完为止),情节严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按照代维公司单方违约中止协议。8.6代维公司未能有效履行协议,出现重大代维责任事故或考核欠收达30%的,中止协议取消代维资格,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及暂未支付的各项经费。九、结算规定9.1结算日期与结算方式按签订的协议执行。9.2合同款实行每月度一结,在代维公司切实履行了当月度的全部合同义务后,将正规的发票原件、代维情况编制月工作报表等交于当涂县融媒体中心,当涂县融媒体中心根据考核结果7个工作日支付该月度合同款。(考核内容包含:成交供应商月考核报表、费用结算表和处罚情况说明文件等)。9.3服务费结算方法:服务费=服务内容中的分项最高限价×综合费率×实际工作量—考核扣款。9.4代维分管部门应提供代维公司月考核报表、费用结算表和处罚情况说明文件,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台领导批准方可结算付款。十、附则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当涂广电网络代维管理办法(暂行)》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代维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