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调查工作采购合同公告(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县林业局.)2025)
一、合同编号:20250606001
二、合同名称:江陵县水资源调查工作项目
三、项目编号:421024-2025-01312
四、项目名称:江陵县水资源调查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68号
3、联系方式:15272388736
4、供应商(乙方):湖北省宇清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潺陵大道8号电信大楼8楼
6、联系方式:135451680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江陵县水资源调查工作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99500元
5、合同金额:19.9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9月06日;履约地点:江陵县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5-0131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水资源合同.pdf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江陵县水资源调查工作项目委托方(甲方):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托方(乙方):湖北省宇清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06月06日签订地点: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所地:江陵县江陵大道16号法定代表人:彭江陵项目联系人:刘铸鹏联系方式:18986717912通讯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16号电话:0716-4729028传真:受托方(乙方):湖北省宇清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荆州市公安县孱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8楼法定代表人:邹清波项目联系人:颜巧巧联系方式:13545168011通讯地址:荆州市公安县孱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8楼电话:13545168011传真2、项目款项支付方式:1)乙方安排人员进场并完成该项目所有成果,成果数据提交至省厅经省厅检查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付款金额为:199500.00元,即人民币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4)以上付款行为甲方都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款项支付申请和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进行足额的金额支付。第四条双方保密条款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原始资料、中间及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2、乙方应对从事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成果保密。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发表或向第三方披露提供,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3、乙方不得复制、丢失或涂改甲方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数据。4、甲方应对乙方的商业成果进行保密。第五条项目成果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1)GB50026-2020工程测量标准2)GB/T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3)GB/T50138-2010水位观测标准4)CH/T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的自然原因或政策因素等影响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中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提交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返工周期为30天。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工程款总额的5%赔偿损失,并承担因转让行为造成泄密的法律后果。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刘铸鹏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颜巧巧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项目协调;2)项目沟通;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七条其其他条款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如因上级部门对项目技术要求进行调整的,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变更技术要求,乙方不得拒绝。2、因自然灾害以及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资源调查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