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教育设备采购合同公告(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76593982K20253604
二、合同名称:汽开区八所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40号-1-采购计划-[2025]-00040号
四、项目名称:汽开区八所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地 址:长春市四联大街131号
联系方式:18943659577
供应商(乙方):吉林省蓝鸿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武夷嘉园19栋1门101号
联系方式:1360442186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公告 数量:1.00 单价(元):679190.8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公告规格型号:详见公告
2.合同金额(元):679190.8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详见合同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二标段.pdf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40号-2项目名称:汽开区八所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购货单位(甲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吉林省蓝鸿科技有限公司供货单位(乙方):2025年6月24月签订日期:1采购合同书买方(甲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卖方(乙方):吉林省蓝鸿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陆拾柒万玖仟壹佰玖拾元捌角人民币,(¥679190.80)元人民币。合同金额应包含本合同内容全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成本、利润、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等相关费用。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1、采购合同生效后30日内,乙方需将全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车。因交付现场不满足安装条件的,交付时间相应顺延,具体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货物交付地点:汽开区杨柳幼儿园。2.乙方车辆和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后,应服从甲方合理调配,遵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如乙方车辆或人员进入甲方现场未服从调配,或者未遵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如因乙方货物数、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收货,乙方须在验收当日进行调换,如无法调换,甲方有权扣除相关产品对应金额不予支付。对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收货产品,甲方可通知乙方在指定日期内提走产品,在指定日期内,甲方可代为保管,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2及发生的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在指定期间内提走产品,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保管费及搬运费或自行处理相关产品,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甲方严格按照附件一中规定的规格、数量、颜色、材质等质量要求和标准进行验收,甲方收货验收为初步验收,仅针对货物的数量瑕疵和外观瑕疵进行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合同产品过程中发现因合同产品在制作、材料工艺等方面存在缺陷或发现产品存在其他隐蔽瑕疵,乙方应承担无条件换货或维修的责任,在此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经验收为由而拒绝退换货或维修。5、双方如对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应以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检测结果为准。若鉴定结论为质量不合格,则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四条付款及支付方式乙方交付的全部采购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乙方向甲方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100%,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甲方需求发票,则甲方顺延支付且不承担超期支付违约责任。乙方收款账号为开户名:吉林省蓝鸿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710426041015200073620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支行第五条质保期限及服务承诺3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国有关部门法律或全国性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和安全要求,如无相关规定,按产品生产厂家保质期要求提供质保服务。2.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保证均为原厂正品,乙方承诺提供产品中无假冒伪劣产品。3.乙方产品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出现一切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2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现场维修或无条件调换新品,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重新计算。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采购产品到货后,甲方确认货物的数量及种类正确、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参数要求后,乙方方可卸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退换货或解除采购合同。供货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乙方负责送货及卸货并承担运输费用、装卸费用。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遵守甲方有关安全规定,在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因财政拨款原因逾期付款的,乙方不得停止供货义务,并不得追究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2.乙方逾期按照本合同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该批次货物4总价值的1%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该批次货物总价值的20%承担违约金。3.乙方交货未通过验收被拒收的,视为乙方未完成货物交付,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退换货,乙方除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调换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如乙方提供产品经甲方核实后为假冒伪劣产品,乙方须无理由立即进行调换,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赔偿。5.因乙方产品导致甲方或与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为甲方所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以及甲方为实现自身权益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费、误工费等)。7.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项内进行扣除违约金及相关损失,不足部分有权另行向乙方主张。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通知与送达1.甲乙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送的维修、更换通知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质量异议书等书面文件按本合同明确的联系方式送达,以传真、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发送的,发送成功即为送达,5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寄出三日后即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联系方式发送即为送达,而不受邮件是否退回和对方是否实际收到的限制。2.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诉讼纠纷,本条规定的通讯地址可作为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人民法院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邮寄诉讼文书,但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人民法院无需另行公告送达。第十一条其他事项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6(签字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吉林省蓝科技有单位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0431-85786052电话:房签约日期:2025年6月24日签约日期:202年6月24日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育教育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