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安设施养护及新装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2025)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2679918320258201
二、合同名称:温岭市大溪镇2025年-2027年交安设施养护及新装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CX2025-WL09
四、项目名称:温岭市大溪镇2025年-2027年交安设施养护及新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溪
联系方式:17858669796
供应商(乙方):杭州兴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星桥街道远展街1号22幢301室-17
联系方式:1386808811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温岭市大溪镇2025年-2027年交安设施养护及新装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3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13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公示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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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发包人: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承包人:杭州兴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温岭市大溪镇2025年-2027年交安设施养护及新装项目项目地点:温岭市大溪镇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二、养护服务承包范围(一)标志标牌、标线等巡查、看护及日常养护维修工作等,对各级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点第一时间进行整治,安装相应交安设施。三、合同期限自2025年6月30日止2026年6月29日本项目采用1+1(即2年)模式,服务期1年合同期限到期后再根据服务情况由采购人决定是否与中标单位再续签。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合同价1年(大写):陆拾伍万元合同总价2年(大写):壹佰叁拾万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安全协议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6月27日合同订立地点: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清余款后,本合同自然失效。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承包人:(盖单位公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户:传真开户银行:账户日期:2023年6月27日日期:2025年1月1日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GF-1999-0201标准范本《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业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协议书执行。2.语言文字和适应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使用汉字,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3适用标准、规范(包括不仅限于)《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及省市相关规定在执行上述规范和文件中,如各规范、文件有差异,按标准高的执行。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准备。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不采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发包人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现场代表职权: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得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管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量和现场签证进行确认。6.承包人姓名:刘云峰职务:项目经理7.发包人工作7.1每月审核承包人上报的月度计划,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7.2对承包人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承包人负责。7.3每月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80%(含预付款),合同履约完毕后,结算审定后付之100%。7.4对全年的维护结算进行申报,先由发包人初审,再报预决算审核机构终审。8.承包人工作8.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大溪镇执行的相关管理办法完成养管任务。8.2承包人应加强承包区域范围内巡查,做到所有路段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1次以上,重点路段适当增加巡查频率,做好巡查台帐记录。对区域内的违规行为及时发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和处理;对无法处理,及时上报发包人。8.3巡查中发现设施损坏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在第一次时间采取防护措施(设置护栏、做好警示标志等),并及时以流转单形式上报发包人,经审核后实施修复:如果没有安全隐患的应列入下月计划表,经审核后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维修工作。8.4承包人应严格加强承包范围内管理,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赔偿及罚款等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8.5承包人应固定道路巡查和施工专业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外,还应配备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能力进行养护维修管理、指导作业的工长以及适应合同需要的各类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和普工。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由其安排的那些工作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的人员。特种工作人员须持专业上岗证书,承包人施工对安全承担全部责任。8.6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在实施合同内容过程中,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和过往车辆、群众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工程的实施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灰尘、有害气体、噪音对城市环境的污染,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③采取可靠措施,在确有必要时应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以及沿路各种管线的正常运行。④在养护作业时必须落实照明、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日常巡查、养护、管理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带安全反光带)方可实施相关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未能对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有关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坏补偿、指控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8.8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承包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8.9发包人委派的管理人员实施监管行为,承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8.10承包人在养护及维修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现场整洁、施工区域内封闭围挡。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场,恢复道路原状。发包人发现施工设备、剩余材料、余土弃渣以及其他各类工程辅助设施未及时清运的,可委托他人将上述物品觅地存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11发包人根据设施使用年限和设施完好情况制定维修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设施现场现状调查工作。8.12承包人应及时发现区域内针对市政设施人为破坏的违规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和处理。对无法处理的违规行为报执法部门或联系发包人。8.13承包人应建立健全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时报送相关周报、月报、养护计划、养护工作报表的道路技术状况评定表。养护期满后,养管护单位应将全部养护台帐及相关资料移交发包人一份。8.14承包人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突击队,确保人员、设备、材料“三落实”,并做好数据、图片和台帐的记录、存档、及时反映情况,严格服从发包人的统一指挥和安排。8.15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大型活动的服务及安全保障工作,重大活动期间和节假日应加强道路的巡查频率,确保道路完好和交通畅通。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进度计划9.1养护工作实施前,承包人需提交针对养护工作内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开始实施养护工作,承包人未按确认后方案组织施工的,每次罚款5000元;9.2每月20日报送本月工程进度报表、次月工程进度计划表,一式肆份,发包人审核留二份,返二份承包人,延期罚款1000元/次:9.3每周一提供施工周报,包括上周完成情况及本周计划,一式肆份,延误罚款500元/次;所有报表要求按发包人单位的管理办法执行。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回复。四、质量与验收10.工程质量10.1按(包括不仅限于)《《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及省市相关规定。10.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同意共同委托有法定检查资质的机构鉴定。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必须有发包人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书面签字认可,如未认可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五、安全文明施工12.按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其全费用综合单价中考虑。六、结算办理和支付13.结算办理13.1有单价项目按中标价即乘附件14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乘以(1-下浮数35%)执行,没有单价的项目,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人工、材料执行施工期当月《台州市工程造价信息》主刊(温岭),没有的项目由双方核定计算,结算单价为下浮后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该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织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相关的所有费用。如新增组价的综合单价应乘以(1-下浮数35%)。13.2支付方式:合同的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20%,每月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80%(含预付款),合同履约完毕后,结算审定后付至100%。七、工程材料设备供应14、材料设备14.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资料,且需经发包人现场代表认证后填写认证单方可使用,如未经过审核私自使用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更换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14.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现场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14.3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八、质量保修15、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15.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所有工程内容均属于保修范围,保修期壹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2贡量保修责任:A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B、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该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C、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涉及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保修。D、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15.3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4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保修范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承包人承担一切因质量而造成的损失。九、违约、索赔和争议16、违约16.1本工程如服务情况特别差,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清退承包人,没收履约保证金。16.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变更项目经理,发现一次扣罚承包人5000元。16.3承包人私自分包经发包人发现的有权终止合同,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有损失。16.4承包人未按发包人审批制度同意实施维护的,发包人不予计价。16.5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未落实养护基地、机械设备的,发包人向承包人处罚违约金100000元。16.6在合同期安全措施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无论是承包人还是事故第三方人员,发包人向承包人处罚10000元。16.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实际结算金额有可能远远小于合同控制金额,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进行索赔。十、争议17、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十一、其他18、保险承包人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9.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金额均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任元(¥13000)元。提交方式由为银行提供的保函或者现金转账,提交时间为合同签订前。本担保金退还时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承包人。20、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二份。21、补充条款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温岭市大溪镇2025年-2027年交安设施养护及新装项目工程项目地址:温岭市大溪镇建设单位(甲方):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乙方):杭州兴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若乙方存在行贿行为,则甲方将拒绝其参加甲方建设的其他工程的投标活动。第六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八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m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2地址:电话:2025年6月7日电话:2025年6月2日礼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发包人: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承包人:杭州兴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温岭市大溪镇2025年-2027年交安设施养护及新装项目项目地点:温岭市大溪镇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二、养护服务承包范围(一)标志标牌、标线等巡查、看护及日常养护维修工作等,对各级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点第一时间进行整治,安装相应交安设施。三、合同期限自2025年6月30日止2026年6月29日本项目采用1+1(即2年)模式,服务期1年合同期限到期后再根据服务情况由采购人决定是否与中标单位再续签。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合同价1年(大写):陆拾伍万元合同总价2年(大写):壹佰叁拾万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安全协议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6月27日合同订立地点: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清余款后,本合同自然失效。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承包人:(盖单位公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户:传真开户银行:账户日期:2023年6月27日日期:2025年1月1日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GF-1999-0201标准范本《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业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协议书执行。2.语言文字和适应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使用汉字,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3适用标准、规范(包括不仅限于)《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及省市相关规定在执行上述规范和文件中,如各规范、文件有差异,按标准高的执行。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准备。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不采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发包人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现场代表职权: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得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管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量和现场签证进行确认。6.承包人姓名:刘云峰职务:项目经理7.发包人工作7.1每月审核承包人上报的月度计划,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7.2对承包人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承包人负责。7.3每月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80%(含预付款),合同履约完毕后,结算审定后付之100%。7.4对全年的维护结算进行申报,先由发包人初审,再报预决算审核机构终审。8.承包人工作8.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大溪镇执行的相关管理办法完成养管任务。8.2承包人应加强承包区域范围内巡查,做到所有路段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1次以上,重点路段适当增加巡查频率,做好巡查台帐记录。对区域内的违规行为及时发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和处理;对无法处理,及时上报发包人。8.3巡查中发现设施损坏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在第一次时间采取防护措施(设置护栏、做好警示标志等),并及时以流转单形式上报发包人,经审核后实施修复:如果没有安全隐患的应列入下月计划表,经审核后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维修工作。8.4承包人应严格加强承包范围内管理,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赔偿及罚款等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8.5承包人应固定道路巡查和施工专业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外,还应配备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能力进行养护维修管理、指导作业的工长以及适应合同需要的各类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和普工。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由其安排的那些工作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的人员。特种工作人员须持专业上岗证书,承包人施工对安全承担全部责任。8.6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在实施合同内容过程中,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和过往车辆、群众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工程的实施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灰尘、有害气体、噪音对城市环境的污染,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③采取可靠措施,在确有必要时应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以及沿路各种管线的正常运行。④在养护作业时必须落实照明、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日常巡查、养护、管理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带安全反光带)方可实施相关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未能对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有关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坏补偿、指控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8.8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承包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8.9发包人委派的管理人员实施监管行为,承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8.10承包人在养护及维修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现场整洁、施工区域内封闭围挡。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场,恢复道路原状。发包人发现施工设备、剩余材料、余土弃渣以及其他各类工程辅助设施未及时清运的,可委托他人将上述物品觅地存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11发包人根据设施使用年限和设施完好情况制定维修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设施现场现状调查工作。8.12承包人应及时发现区域内针对市政设施人为破坏的违规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和处理。对无法处理的违规行为报执法部门或联系发包人。8.13承包人应建立健全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时报送相关周报、月报、养护计划、养护工作报表的道路技术状况评定表。养护期满后,养管护单位应将全部养护台帐及相关资料移交发包人一份。8.14承包人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突击队,确保人员、设备、材料“三落实”,并做好数据、图片和台帐的记录、存档、及时反映情况,严格服从发包人的统一指挥和安排。8.15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大型活动的服务及安全保障工作,重大活动期间和节假日应加强道路的巡查频率,确保道路完好和交通畅通。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进度计划9.1养护工作实施前,承包人需提交针对养护工作内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开始实施养护工作,承包人未按确认后方案组织施工的,每次罚款5000元;9.2每月20日报送本月工程进度报表、次月工程进度计划表,一式肆份,发包人审核留二份,返二份承包人,延期罚款1000元/次:9.3每周一提供施工周报,包括上周完成情况及本周计划,一式肆份,延误罚款500元/次;所有报表要求按发包人单位的管理办法执行。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回复。四、质量与验收10.工程质量10.1按(包括不仅限于)《《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及省市相关规定。10.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同意共同委托有法定检查资质的机构鉴定。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必须有发包人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书面签字认可,如未认可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五、安全文明施工12.按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其全费用综合单价中考虑。六、结算办理和支付13.结算办理13.1有单价项目按中标价即乘附件14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乘以(1-下浮数35%)执行,没有单价的项目,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人工、材料执行施工期当月《台州市工程造价信息》主刊(温岭),没有的项目由双方核定计算,结算单价为下浮后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该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织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相关的所有费用。如新增组价的综合单价应乘以(1-下浮数35%)。13.2支付方式:合同的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20%,每月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80%(含预付款),合同履约完毕后,结算审定后付至100%。七、工程材料设备供应14、材料设备14.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资料,且需经发包人现场代表认证后填写认证单方可使用,如未经过审核私自使用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更换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14.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现场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14.3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八、质量保修15、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15.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所有工程内容均属于保修范围,保修期壹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2贡量保修责任:A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B、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该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C、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涉及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保修。D、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15.3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4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保修范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承包人承担一切因质量而造成的损失。九、违约、索赔和争议16、违约16.1本工程如服务情况特别差,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清退承包人,没收履约保证金。16.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变更项目经理,发现一次扣罚承包人5000元。16.3承包人私自分包经发包人发现的有权终止合同,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有损失。16.4承包人未按发包人审批制度同意实施维护的,发包人不予计价。16.5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未落实养护基地、机械设备的,发包人向承包人处罚违约金100000元。16.6在合同期安全措施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无论是承包人还是事故第三方人员,发包人向承包人处罚10000元。16.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实际结算金额有可能远远小于合同控制金额,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进行索赔。十、争议17、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十一、其他18、保险承包人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9.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金额均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任元(¥13000)元。提交方式由为银行提供的保函或者现金转账,提交时间为合同签订前。本担保金退还时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承包人。20、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二份。21、补充条款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温岭市大溪镇2025年-2027年交安设施养护及新装项目工程项目地址:温岭市大溪镇建设单位(甲方):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乙方):杭州兴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若乙方存在行贿行为,则甲方将拒绝其参加甲方建设的其他工程的投标活动。第六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八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m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2地址:电话:2025年6月7日电话:2025年6月2日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安设施养护及新装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