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物品采购合同公告(民丰县叶亦克乡人民卫生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民丰县叶亦克乡人民卫生院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信念电脑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民丰县叶亦克乡人民卫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01101000022943632
五、合同编号:11N45820560620254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物品,横幅,制度牌,宣传栏制作
详见附件

1.00
17890
1789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民丰县叶亦克乡人民卫生院
联系人:阿依古再丽·麦提如则
联系电话:17690641102
传真:/
地址:民丰县叶亦克乡人民卫生院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20560620254401).pdf

合同编号:11N45820560620254401采购单位(甲方):民丰县叶亦克乡人民卫生院服务单位(乙方):新疆信念电脑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物品,横幅,制度牌,宣传栏制作--增值服务:-,品牌:,设计类型:-,型号:,服务有效期:-,产品材质:-1批17890.0017890.00合同总价(元)1789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柒仟捌佰玖拾元整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及完整、合格的服务成果验收资料后,于30日内将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万柒仟捌佰玖拾元整,即17890.00元)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三、服务条款1.质量把控:乙方严格依据行业优质标准及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开展宣传物品(横幅、制度牌、宣传栏等)制作。选用符合约定、质量可靠的材料,确保成品工艺精细,画面清晰、色彩精准,文字内容准确、排版合理,尺寸规格合规,保障各类宣传物品质量稳定、美观耐用,满足甲方长期宣传展示需求。2.设计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专属设计服务,安排专业设计团队,深入沟通甲方宣传需求、风格偏好等,围绕横幅、制度牌、宣传栏等宣传物品,提供多版创意设计方案供选。方案确定后,根据甲方合理意见优化调整,直至甲方满意,确保设计贴合甲方宣传场景与形象。3.现场安装:涉及宣传栏、制度牌等需现场安装的项目,乙方提前与甲方协调安装时间、场地条件。安排专业安装人员,携带适配工具、材料,按时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中遵循安全规范,做到安装牢固、位置精准、布局美观,与周边环境协调。安装完毕,清理现场杂物,交付整洁环境。4.服务响应:服务周期内,甲方因实际使用需对宣传物品修改、增补,或有其他合理服务需求,乙方接到通知后1-2个工作日内响应,快速沟通确定调整方案,高效组织实施,不耽误甲方宣传工作推进。5.物料交付:横幅等无需现场安装的物料,乙方制作完成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安全妥善配送。交付时附物料清单,与甲方共同核对数量、质量、规格,确认无误后完成签收流程。6.售后维护:在甲方正常使用、非人为损坏情形下,自宣传物品交付或安装完成日起3个月内,乙方提供免费售后维护。若出现材质脱落、画面褪色、安装松动等问题,乙方接到反馈后及时上门修复,保障宣传物品正常使用状态。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和田玉都支行账号:账号: 6505017286410000230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物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