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流互感器更换 电流互感器 20KV干式变压器 20KV干式变压器更换采购合同公告(太仓市人民法院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585-HXCG-G2025-0004001
二、合同名称:变压器容量及高压充电桩等设备更新变压器容量及高压充电桩等设备更新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85-HXCG-G2025-0004
四、项目名称:变压器容量及高压充电桩等设备更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仓市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太仓市半泾南路19号
联系方式:13962607171
供应商(乙方):昆山市腾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周市镇新浦路178号
联系方式:138128130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变压器增容及高压充电桩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250千瓦变压器及配套设备和60千伏高压充电桩
联系方式:13812813048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88975.00元
合同金额:98.897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5月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1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16 15:0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变压器容量及高压充电桩等设备更新合同.pdf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变压器容量及高压充电桩等设备更新合同编号:甲方:太仓市人民法院乙方:昆山市腾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07月1日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太仓市人民法院(采购人)乙方(全称):昆山市腾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变压器容量及高压充电桩等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HXCG-G2025-0004(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序号品牌: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120KV进线柜电流互感器更换1、名称:G101/G201高压柜内20KV进线电流互感器更换2、规格:LZZBJ9-20100/5A0.5/10P20详见设计图纸3、工作内容:电流互感器、盘面表计更换和铜排拆装及二次线改接等套2220KV计量柜电流互感器更换1、名称:G102/G202高压柜内20KV进线电流互感器更换2、规格:LZZBJ9-20550/5A0.2S/0.2局供详见设计图纸3、工作内容:电流互感器、盘面表计更换和铜排拆装及二次线改接等套2320KV馈线柜电流互感器更换1、名称:G104/G204高压柜内20KV进线电流互感器更换2、规格:LZZBJ9-2050/5A0.5/10P20详见设计图纸3、工作内容:电流互感器、盘面表计更换和铜排拆装及二次线改接等套2420KV干式变压器T1/T2更换1、名称:20KV干式变压器更换(原800KVA更换为1250KVA)台22、型号:SCB13-1250kVA,20/0.4kV,D,ynl1,Ud=6%;无励磁调压20±2×2.5%;变压器自带外壳,自带温控装置,风机等,自带通信接口:本体安装、温控器安装。3、容量(KV·A):1250KVA4、电压(kv):20KV/0.4KV5、网门、保护门材质、规格:变压器自带外壳6、温控箱型号、规格:温控装置与风机需带通信接口5低压总柜1P1/2P1、联络柜1P6框架断路器更换1、名称:框架断路器2、规格:E2N2500DLI4PWHR+欠压脱扣器YU220-240Vac/dc+KLC-SN.20006锁带相同的钥匙3、额定电流(A):2500A台36低压柜主母线及联络柜母线主铜排更换1、名称:1P1~2P1低压柜主母线及联络柜母线主铜排更换2、规格:铜排TMY--4*(10*125)及配套母线框详见设计图纸3、材质:镀锡紫铜排m72.87T1/T2变压器侧进线铜排更换1、名称:T1/T2变压器侧进线铜排更换2、规格:TMY--4*(10*125)详见设计图纸3、伸缩节、过渡板材质、规格:变压器低压桩铜质软连接接10*125*5004、工作内容:原铜排拆除,新铜排制作、安装等套28低压电容器柜改造1、名称:1P2/2P2低压电容器柜改造2、规格:补偿容量原320Kvar增至500Kvar3、工作内容:原柜内塑壳断路器、控制器、电抗、电容、线缆等拆除,新补偿装置安装、接线等套29低压开关柜(屏)新增1P7/2P71、名称:低压馈线柜新增1P7/2P72、型号:GGD3、规格:详见设计图纸4、种类:出线回路带表计台210低压封闭式密集型母线槽1、名称:低压密集型母线槽(含连接器、吊装支架、连接铜排等)2、规格:XLC-II-1600A/5P3、容量(A):1600A4、线制:三相五线制m1011始端箱、分线箱1、名称:始端箱(配电柜上部)2、容量(A):1600A台412电力变压器系统试验1、名称:干式变压器试验2、型号:SCB13-1250/203、容量(KV·A):1250系统213送配电装置系统试验1、名称:20KV断路器试验及综合保护装置试验及参数设置2、电压等级(kv):20KV3、类型:包含上一级中置柜试验、定值计算、保护校验、联动调试等系统414送配电装置系统试验1、电压等级(kv):1KV系统215自动投入装置试验1、名称:低压双电源投入装置试验及核相2、类型:三锁二钥匙逻辑测试、切换调试等系统(台、套)116母线试验1、名称:20KV高压柜绝缘、耐压试验2、电压等级(kv):20KV段217母线试验1、电压等级(kv):1KV段218电容器试验1、电压等级(kv):1KV组219接地装置试验1、类别:接地电阻、接地导通电阻试验系统120凿(压)槽1、名称:新增低压柜设备基础2、类型:地面开凿、人工开挖及垃圾清运、沟槽砼浇注、预埋槽钢、接地点引入、电缆沟盖板等项121模拟屏更换1、名称:配电房20KV一次模拟屏更换2、规格:1.5米*2米台122供电手续办理相关费内容:供电申请、流程办理、验收装表等事宜项123直流充电桩1、名称:直流充电桩2、规格:60KW双枪3、基础型钢形式、规格:砼现浇并油漆4、含安装、调试;二年系统平台服务费台224电力电缆1、名称:低压电缆2、规格:ZR-YJV-1KV-4*50+1*25mm2m6825电力电缆头1、名称:1KV户内热缩式电缆终端2、规格:4*50+1*25mm2个426防火堵洞1、部位:配电柜下方2处、充电桩进线2处处427桥架1、名称:热镀锌防火桥架(含弯头、支撑架)2、规格:200*1001.5mmm1528接地母线1、名称:镀锌接地扁铁2、规格:-50*5m1229接地装置试验1、类别:接地电阻、接地导通电阻试验组130其他项1、名称:地面标识、标牌和安全用具项1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口政府集中采购口部门集中采购回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口是口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回是口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口是口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口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口否(7)合同是否分包:口是回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口大型企业口中型企业口小微型企业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监狱企业口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回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回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口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口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口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口是口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988975.00元大写:玖拾捌万捌仟玖佰柒拾伍元整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回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口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回分期付款:合同签订、交付通电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质保期结束后付清余款。乙方应在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并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每期付款前,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2、付款时应出具下列材料:A、甲、乙双方签章认可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B、增值税专用发票。C、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口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口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计划起始日期:2025年07月15日,计划完成日期:2025年10月13日。(2)履约地点:太仓市(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回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L(4)分期履行要求:1(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回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口是口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口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口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口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口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制定验收方案、供应商提供验收所需资料、成立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档案保存。(5)履约验收的内容:货物数量、质量、材质、规格、性能、外观(有破损或划痕的均不予验收通过)、包装、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装箱单进行查验(所送产品必须为生产厂家原厂包装,包装箱上须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及商标,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不予接收)(6)履约验收标准:合格(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口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招标代理机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7月14日合同订立地点:太仓市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1222.1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新浦路178号联系人联系人吕彬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861783729通信地址通信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新浦路178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153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6180400@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382518348开户名称昆山市腾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震川支行银行账号7066500621120100188185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权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相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2、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解决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15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3)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在数量、质量、规格、技术标准等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数量及内容不符),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按甲方要求补足数量不足的部分或更换质量、规格、技术标准不符的部分,交货期不予顺延。若乙方对质量及标准等不符合的货物予以补足更换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到货,应承担延期交货违约金。(4)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设计缺陷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安全事故、经济损失、财产损失的,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按通用条款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除有特殊要求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指定现场甲方指定地点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通电之日起壹年。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一旦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采购方报修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需更换或送修,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如果乙方无法及时完成维修及修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及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对质保期外的产品只收取材料成本费,免收人工费。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交付通电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质保期结束后付清余款。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太仓市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安装施工要求1.乙方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小组和工作计划,做到职责明确,人员明确固定,责任到位。并将项目组织网络及项目计划安排、防范措施提交甲方。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2.乙方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对每一位上岗的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帐。3.在安装期间,乙方应无条件的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施工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4.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5.按照采购人的施工要求以及确定的施工方案(项目工期进度计划)有序组织施工,配合展其他工作。6.所有安装设备、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采购文件、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乙方负责服务过程中的全部设备材料的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7.乙方负责将本项目的订制品、成品和材料运送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须拆除、清理、搬迁因施工而产生的杂物和垃圾等,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材料及订制品、成品的现场搬运均为乙方负责。8.乙方在项目范围内应做到文明施工,应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负责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并保障业主通行和人身安全。9.乙方应对安装施工质量、安全全面负责,如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10.安装期间,乙方应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甲方备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流互感器更换 电流互感器 20KV干式变压器 20KV干式变压器更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