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5)
[LHACG2024000406-A]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合同公示
[LHACG2024000406-A]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拟对[LHACG2024000406-A]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LHACG2024000406-A]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 合同金额(元):0.65 中标供应商: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项目招标方(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中标方(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合作协议》。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标方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提请终止《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合作协议》的请求,招标方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经研究,综合考虑不可抗力等情况,同意与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解除《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合作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广场沿河路1号龙华区委办公大楼一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0755-2333854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解除协议书.pdf
变更情况说明.wps
变更公示.pdf
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合作协议.pdf
解除协议书甲方(原协议甲方):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乙方(原协议乙方):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于2025年1月3日签订《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原协议解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解除(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权利义务终止,双方不再享有原协议约定的权利,亦不再承担原协议约定的义务。(二)原协议项下未履行的内容,双方均不再继续履行。二、责任条款(一)原协议解除后,原协议约定的保密相关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双方仍需严格遵照执行。(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确认原协议解除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原协议或本协议涵盖的任何事项,向任何一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其他法律行为,或主张任何责任。三、其他条款-1-(一)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原协议自行终止。(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7月10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2年7月1°日-2-[LHACG2024000406-A]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拟对[LHACG2024000406-A]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采购项目名称:[LHACG2024000406-A]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合同金额(元):0.65中标供应商: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经项目招标方(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中标方(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合作协议》。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根据中标方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提请终止《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合作协议》的请求,招标方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经研究,综合考虑不可抗力等情况,同意与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解除《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龙华会堂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合作协议》。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广场沿河路1号龙华区委办公大楼一楼传真: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联系电话:0755-23338540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interface return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伏和储能系统建设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