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2025)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227031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560057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_广州市_南沙区万顷沙镇光明路49号
联系方式:84944682
供应商(乙方): 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
地址:黄阁镇蕉西路126号(水岸广场西区)1号楼401室
联系方式:137868486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项)
218,000.00
218,000.00

合同金额: 218,000.00元,大写金额:贰拾壹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16日至2026年07月15日
履约地点:南沙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2025年07月16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227031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乙方: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218000.00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捌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包含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一、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日常法律咨询在开展项目招商工作过程中的如招商政策制定、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服务、市场监督合规性、招商协议履行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协助依法依规完成工作。(二)法律文件审查与修订审查、审阅、审订、草拟、修订、修改以采购单位名义签订与项目招商工作相关的法律文件(如招商政策文件、决策文件、函件、通知等)及对外合同(如招商引资协议、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以完-第1页-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善上述文书的条款或内容,避免出现法律漏洞、风险和可能出现的纷争;协助检查、督促各类合同当事人依时、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三)出具法律意见书在开展项目招商工作过程中,有重大内部决策、重大招商项目等遇到的重大复杂法律问题,及时提供全面的法律分析与论证,并获得系统的可行性评估或解决方案,为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推进与落地保驾护航。(四)投资方背景调查协助采购单位对投资方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合作履约的诚意,了解其涉诉及处罚等情况、调查其信誉与商誉、评估其履约能力,避免招摇撞骗,保障采购单位招商项目的预期利益得以实现。(五)提供合同谈判意见为采购单位民商事合同项目(如招商引资协议、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的谈判提供初步意见,从法律角度分析谈判项目的可行性,并对民商事合同项目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查。(六)参与单位会议或项目谈判参与采购单位重大会议或重大招商项目谈判,就会议或谈判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为采购单位提供法律角度的建议和风险评估。(七)法律顾问驻点值班为进一步深化法律顾问对采购单位的日常工作及法律需求的熟悉程度,切实提高法律顾问的工作响应速度,中标单位需安排顾问人员驻点值班。顾问人员需要参与资料检索、投资企业背景调查等办公室日常工1项218000.0000-第2页-人员要求:3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8,000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作。二、服务团队保障(一)人员数量在服务期内按采购单位要求采用驻点方式为采购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以保障顾问团队对采购单位工作内容的熟悉程度以及顾问团队的响应速度,具体为:每个工作日派驻一名顾问人员(非固定人员)到采购单位驻点,工作时间为9:00至18:00。(二)人员组成1.政府法律专家指导律师1名:在服务政府、国企、事业单位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熟悉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诉讼、土地纠纷、企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管理等领域。近3年担任过政府部门法律顾问。2.驻点服务律师3名: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具有政府部门、大型事业单位及境内外服务经验,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3.当日非驻点律师辅助工作:实行“线下驻点+线上协同”的服务模式与实时响应机制,当日非驻点律师通过线上工作平台同步提供专业支持,建立线上线下协同办公体系,团队律师及时协助开展辅助工作。三、其他增值服务措施(一)提供最新资讯及时推送与招商引资、南沙区营商环境相关的最新法律和政策资讯,分享相关案例和实务操作指引,并提供相关解读,帮助采购单位及时作出调整和响应。(二)提供法治培训服务为采购单位内部或投资方开展法治培训服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投资方合法合规经营的能力。法治培训服务一年不少于四次。1项-第3页--第3页-人员要求:3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8,000合计¥218,000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服务费用分三次支付,合同双方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即合同总价款的30%;合同签署满半年,由乙方提交验收材料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即合同金额的40%;服务期满,由乙方提交验收材料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笔款项,即合同金额的30%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第4页-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第5页-甲方(盖章):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甲方联系人:陈裕君联系电话:84944682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7-16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07-15乙方(盖章):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银行账号:82280078801800000720乙方联系人:李昕联系电话:17322063256合同签订日期:-第6页-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227031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乙方: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218000.00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捌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包含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一、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日常法律咨询在开展项目招商工作过程中的如招商政策制定、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服务、市场监督合规性、招商协议履行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协助依法依规完成工作。(二)法律文件审查与修订审查、审阅、审订、草拟、修订、修改以采购单位名义签订与项目招商工作相关的法律文件(如招商政策文件、决策文件、函件、通知等)及对外合同(如招商引资协议、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以完-第1页-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善上述文书的条款或内容,避免出现法律漏洞、风险和可能出现的纷争;协助检查、督促各类合同当事人依时、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三)出具法律意见书在开展项目招商工作过程中,有重大内部决策、重大招商项目等遇到的重大复杂法律问题,及时提供全面的法律分析与论证,并获得系统的可行性评估或解决方案,为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推进与落地保驾护航。(四)投资方背景调查协助采购单位对投资方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合作履约的诚意,了解其涉诉及处罚等情况、调查其信誉与商誉、评估其履约能力,避免招摇撞骗,保障采购单位招商项目的预期利益得以实现。(五)提供合同谈判意见为采购单位民商事合同项目(如招商引资协议、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的谈判提供初步意见,从法律角度分析谈判项目的可行性,并对民商事合同项目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查。(六)参与单位会议或项目谈判参与采购单位重大会议或重大招商项目谈判,就会议或谈判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为采购单位提供法律角度的建议和风险评估。(七)法律顾问驻点值班为进一步深化法律顾问对采购单位的日常工作及法律需求的熟悉程度,切实提高法律顾问的工作响应速度,中标单位需安排顾问人员驻点值班。顾问人员需要参与资料检索、投资企业背景调查等办公室日常工1项218000.0000-第2页-人员要求:3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8,000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作。二、服务团队保障(一)人员数量在服务期内按采购单位要求采用驻点方式为采购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以保障顾问团队对采购单位工作内容的熟悉程度以及顾问团队的响应速度,具体为:每个工作日派驻一名顾问人员(非固定人员)到采购单位驻点,工作时间为9:00至18:00。(二)人员组成1.政府法律专家指导律师1名:在服务政府、国企、事业单位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熟悉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诉讼、土地纠纷、企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管理等领域。近3年担任过政府部门法律顾问。2.驻点服务律师3名: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具有政府部门、大型事业单位及境内外服务经验,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3.当日非驻点律师辅助工作:实行“线下驻点+线上协同”的服务模式与实时响应机制,当日非驻点律师通过线上工作平台同步提供专业支持,建立线上线下协同办公体系,团队律师及时协助开展辅助工作。三、其他增值服务措施(一)提供最新资讯及时推送与招商引资、南沙区营商环境相关的最新法律和政策资讯,分享相关案例和实务操作指引,并提供相关解读,帮助采购单位及时作出调整和响应。(二)提供法治培训服务为采购单位内部或投资方开展法治培训服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投资方合法合规经营的能力。法治培训服务一年不少于四次。1项-第3页--第3页-人员要求:3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8,000合计¥218,000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服务费用分三次支付,合同双方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即合同总价款的30%;合同签署满半年,由乙方提交验收材料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即合同金额的40%;服务期满,由乙方提交验收材料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笔款项,即合同金额的30%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第4页-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第5页-甲方(盖章):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甲方联系人:陈裕君联系电话:84944682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7-16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07-15乙方(盖章):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银行账号:82280078801800000720乙方联系人:李昕联系电话:17322063256合同签订日期:-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