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蔚县陈家洼乡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 HTDZB2025-032
二、合同名称: 蔚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025年度陈家洼乡营子堡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 HB2025064950010001
四、项目名称: 蔚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025年度陈家洼乡营子堡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蔚县陈家洼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陈家洼乡
联系方式:0313-7282008
供应商(乙方):河北益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南留庄镇公路大街一号
联系方式:0313-70128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蔚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025年度陈家洼乡营子堡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街道水泥混凝土路面硬化6927.56平方米,主街道两侧铺设面包砖1205.52平方米,新建混凝土路侧石1366.23m,主街道浆砌石护坡487.95平方米,六棱块护坡185.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36098.16
合同金额: 153.60981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9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地点:陈家洼乡营子堡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蔚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2025 年度陈家洼乡营子堡合同协议书.pdf

蔚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2025 年度陈家洼乡营子堡合同协议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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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025年度陈家洼乡营子堡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甲方:蔚县陈家洼乡人民政府(采购人)乙方:河北益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1、工程编号:HTDZB2025-0322、工程名称:蔚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025年度陈家洼乡营子堡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3、工程内容:主要街道水泥混凝土路面硬化6927.56㎡,主街道两侧铺设面包砖1205.52㎡,新建混凝土路侧石1366.23m,主街道浆砌石护坡487.95㎡,六棱块护坡185.76㎡,铁艺护栏133.76m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4、合同金额:人民币1536098.16(大写:壹佰伍拾叁万陆仟零玖拾捌元壹角陆分)二、付款方式及期限1、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进场3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30%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审计金额支付成交供应商其余工程款。成交供应商按照结算金额的3%向采购人缴纳工程质量质保金。2、质量保证金:(1)质保金金额: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2)质量保证金的形式:质保金的缴纳形式: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质量保证金。(3)质保金的退还: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经采购人确定无质量问题,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质保金的予以退还;以保函、保险提交质保金的,质保期满后自动失效。(4)农民工保证金:按照《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执行,足额兑现农民工工资。三、项目工期、建设地点及质量标准1、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9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注: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4、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5、项目经理:于辉四、履约验收项目验收时,由采购人组织有关机构及人员会同成交供应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等相关文件标准共同检验。若不符合成交时工程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验收,并要求返工。采购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验收或无故刁难、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验收,并在政府采购验收单上签字。如有工程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成交供应商在7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五、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竞争性磋商要求的工程(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申请支付相应合同款项;3、乙方有义务按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及甲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良好的服务。4、乙方施工期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安全施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成交资格,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将在延迟交付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期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甲方履约验收完成后,到期未支付款项的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七、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合法利益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八、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九、其它1.本合同共4页,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此页无甲方:(单位盖章)蔚县陈家洼乡人民政府乙方:(单位盖章)河北益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陈家洼乡地址:河北张家口蔚县南留庄镇公路大街一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蔚县支行账号:账号:13050167760800002055电话:03137282008,电话:0313-7012828签订时间:2025年7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