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采购合同公告(十堰市铁路建设办公室2025)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湖北段)站后工程“三电”迁改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420301202506000191
四、项目名称: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湖北段)站后工程“三电”迁改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十堰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2、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25号
3、联系方式:8683661
4、供应商(乙方):长沙城通基础管网建设有限公司
5、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滨河北路280号兴旺科技园A栋1808房
6、联系方式:0731-825698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湖北段站后工程三电迁改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677000元
5、合同金额:167.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10月15日;履约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境内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5-0045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湖北段)站后工程“三电”迁改项目合同书.pdf

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湖北段)站后工程“三电”迁改项目甲方(采购人):土堰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乙方(成交供应商):长沙城通基础管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地:湖北省十堰市签订日期:2025年7月15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湖北段)站后工程“三电”迁改项目;2.项目编号:420301202506000191;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5-00455;4.项目概况:对铁路沿线牵引变电所、中继站、AT所范围内的既有电力线路、通信光缆及附属设施进行迁改,包括拆除、迁移及新建符合各产权单位建设标准的设施,并移交各产权单位使用。主要为消除站后工程建设障碍,保障站后工程建设及铁路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确保项目按计划竣工投用,满足高铁运营需求。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电力线路序号铁路里程四电设施名称线路电压等级(kv)规模单位数量价格(元)备注1DK178+450东河牵引变电所10砼处11850002D11K187+730中继站90.4电缆处1950003DK190+580AT所70.4电缆处195000小计1375000通信线路序号铁路里程四电设施名称产权单位等级规模类别交叉或平行数量价格(元)备注1DK178+330中继站8广电24D条架空线路交越31960002中继站8电信24D条架空线路交越31960003中继站8移动24D条架空线路交越53220004DK178+450东河牵引变电所广电24D条架空线路交越31960005东河牵引变电所电信24D条架空线路交越31960006东河牵引变电所移动24D条架空线路交越3196000小计21302000合计(小计1+小计2)1677000三、工程(服务)质量1.乙方必须执行国家法律、条例、细则,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完成项目管理及迁改工程,杜绝工程质量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等。2.乙方负责实施的迁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相关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迁改工程不仅应满足建设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同时应满足项目建成启用后运营安全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1.合同履行时间:自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10月15日止(90日历天);2.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境内。五、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柒仟元整(¥:1677000.00);2.本合同价款为承包工程的综合费用,包含实施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以及修复任何缺陷(含保修期)所需的全部费用。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被计入所列各项目中。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合同价款均已包含了设计费、建安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一般风险费用和所有相关保险等费用;3.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六、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5天内,甲方按合同价款的40%(即:¥67.08万元)支付给乙方预付款。2.乙方完成合同内全部工程并经铁路建设单位、甲方及产权单位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剩余的60%(即:¥100.62万元)。七、竣工验收1.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按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及相关行业竣工验收办法执行2.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及相关行业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八、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1.质保(服务)期:自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2.质保(服务)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3.质保(服务)要求:凡不符合国家、湖北省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本合同对工程质量要求的行为或瑕疵、缺陷均视为质量缺陷。乙方负责质量缺陷的修复工作,并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验工计价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款,及时支付所需建设资金;(2)向乙方提供迁改相关基础性资料,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3)审查乙方报送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方案,并督促实施;(4)申请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5)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协助办理组固和移交工作。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电力、通信等迁改项目的施工、调试及移交等所有与迁改工程有关的工作。其中,征地拆迁工作由乙方负责,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2)按投标承诺,如期配足工程所需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重要岗位易人,必须事先向甲方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3)按期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工程统计报表,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4)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5)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6)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工作,提交竣工文件,与产权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7)及时提报验工计价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8)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9)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协调会议,遵守有关工程现场管理的管理制度;(10)按甲方要求,做好项目迁改资料组卷,配合做好审计、第三方审价等工作。十、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2.乙方的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双方约定的期限完成迁改施工的,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2)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因乙方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经三次告知后,乙方未执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施工期间若乙方发生安全、质量较大及以上事故,或者甲方认为乙方工期严重滞后,将影响到全线工期时,甲方有权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关系,另行择定施工单位,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违约处理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4天通知对方。当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在30天内保护好施工现场。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一方违约而未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十一、保密条款十二、其他补充条款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五、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竞争性磋商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十七、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十八、其他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副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他回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