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养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HT-新城区-2025-00091

二、合同名称:西安市新城区养老服务项目评估及验收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新城区-2025-00119

四、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养老服务项目评估及验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
地址:东五路83号
联系方式:87439025
供应商(乙方):陕西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裕丰馨苑
联系方式:136292695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新城区养老服务项目评估及验收
1(项)
¥160,000.00
¥160,000.00
西安市新城区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及运营奖励、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社区养老服务站级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等养老服务项目评审工作。

合同金额: 1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01日至2026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日常督导检查项目合同.pdf
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
2025年07月17日

西安市新城区养老服务项目评估及验收服务合同甲方: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乙方:陕西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5年7月服务合同甲方: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乙方:陕西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就甲方所需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项目评估及验收。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一、委托范围及工作内容(一)委托范围西安市新城区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及运营奖励、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社区养老服务站及日间照料建设和运营补助等养老服务项目评审工作。(二)工作内容1、新城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项目2、新城区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项目3、新城区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和运营补助项目4、新城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补助项目5、新城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运营补助项目6、包括但不限以上工作内容,出具相关评估验收事宜及其他相关评估验收服务的专业报告。二、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后附:项目预算明细表)-1-2、合同总价包括:评估费、其它费用。3、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合同期限1、本次合同期限为:自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2、如需续行签订本服务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按本合同签订书面协议。四、款项结算(一)乙方按甲方要求,圆满完成督导检查任务,并向甲方书面提供工作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分四次支付合同价款。提供具体资料:出具纸质工作报告及开展工作相关资料(照片佐证、专家资质、专家合同、工作人员凭证等)付款节点:(如合同期限经过的每三个月的次月15日前乙方需要提供相应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进行付款)(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收款信息如下:收款账户:61050170525900000021户名:陕西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西安长安区西长安街支行若乙方收款信息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甲方付款失败或付款错误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甲方认可的符合相-2关财务税务相关规定的100%服务费的全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构成违约,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甲方开票信息名称: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纳税人识别号:11610102735068794L税务登记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五路83号民安大厦A座4楼电话号码:87424034开户银行:西安银行新城广场支行银行账号:704011130000000399乙方每次就付款金额与甲方进行确认,乙方就确认的金额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下同,如发票无法分割的,应在第一次付款时全额提供)。乙方不得在付款金额尚未确认时提前开具正规发票;甲方支付款项时,乙方应事先提交经甲方确认的合法的正规发票等付款证明文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付款证明文件后支付相关款项给乙方;乙方必须严格遵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开具合法的正规发票。如因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不符合税收法规与税务机关相关规定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金、附加费、罚金、滞纳金和法律费用。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相关信息台账及名单;-3-2、甲方对整个评估项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2、甲方对乙方评估中或乙方为本合同施行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3、甲方对乙方评估质量进行系统验收。(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评估内容;2、乙方负责评审计划、组织评审工作开展。3、乙方应负责所有资料的保密,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保证乙方单位或单位员工不得私自复制或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资料。4、按时保质完成其他甲方要求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做的必要工作。六、服务条件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评估地点;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起一年(具体项目评估按照新城区民政局要求时限)。七、质量保证乙方所供服务必须执行下列条款:1、选用的服务保证满足采购要求;2、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确保整个服务达到最佳状态;3、各项服务良好。八、违约责任1、按《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不能满足采购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变更调整,提高和完善服务质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4-合同,并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进行相应的处罚。九、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事项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甲方乙方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盖章)陕西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盖章)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五路83号民安大厦A座4楼地址:雁塔区裕丰馨苑2-1204室邮编:710004邮编:710061被授权代表:高被授权代表:电话:87439025电话:13629269586开户银行:西安银行新城广场支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西安长安区西长安街支行账号:704011130000000399账号:61050170525900000021日期:202年7月17日日期:2025年7月17日-5-附件:项目预算明细表-6-附件:项目预算明细表序号费用项目费用明细小计(单位:元)备注1评审专家费用4人*1000元*18次72000包含全年所有养老服务项目评审过程中的专家费用2项目工作人员劳务费5人*500元*24次60000包含全年所有养老服务项目评审过程中的工作人员的劳务费3评审报告出具15000元*1年15000包含全年所有养老服务项目评估报告的撰写、修改等。(具体评估项目依据新城区民政局实际安排的项目数量情况而定)3交通费用5000元*1年5000项目执行过程中公共交通费用及使用车辆加油费等4项目行政费3000元*1年3000项目实施过程中会议交流、行政耗材及相关印刷打印等费用5其他费用(伙食费)5000元*1年5000/合计160000/-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养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