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编制 重点干支流现场污染通量调查和污染溯源调查 污染综合治理采购合同公告(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
一、合同编号:[350101]FJHC[GK]2025005-1
二、合同名称:闽江梅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编制(二次)
三、项目编号:[350101]FJHC[GK]2025005-1
四、项目名称:闽江梅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编制(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联系方式:0591-87115812
供应商(乙方):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联系方式:131231743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闽江梅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编制
1(项)
¥1,060,000.0000
¥1,060,000.00
以总磷等污染物削减和管控为对象,开展闽江支流梅溪流域内各类污染源总磷排放情况调查,开展梅溪流域重点干支流现场污染通量调查和污染溯源调查,系统分析总磷污染状况并定量解析污染来源,弄清梅溪主要污染源情况,深入分析国控梅溪口断面总磷超标原因。立足闽清实际和梅溪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聚焦流域中总磷污染控制重点区域,从近期改善和中远期管控角度,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水质提升对策建议,有效支撑福州市和闽清县梅溪及闽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服务期一年。
合同金额: 1,0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18日至2026年07月11日
履约地点:福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07月17日
合同编号:[350101]FJHC[GK]2025005-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住所地: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联系人:林飞影联系电话:0591-87115812传真:电子邮箱:shbjzlc@163.com乙方:福州大学住所地: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联系人:王前锋联系电话:13123174301传真:电子邮箱:1508052614@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01]FJHC[GK]2025005-1的闽江梅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编制(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060,000.00-第1页-品目编码C07019900品目名称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采购标的闽江梅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期一年。服务范围福州市闽清县闽江支流梅溪流域。服务要求1.开展污染源调查;2.提出磷污染责任明晰的管控分区;3.制定详细的现场补充监测方案,开展磷污染通量调查与分析;4.对梅溪流域开展污染源精准溯源调查与分析;5.构建梅溪水环境数学模型,开展流域污染减排模拟分析;6.提出关于磷污染治理技术路线、分阶段目标和项目建议。服务标准须组建一支具有丰富经营的项目团队来开展此项目,项目组成员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熟悉并依照甲方要求和行业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应用科学先进的调查和综合分析研究的技术、理念,及时、高效地完成本项目的技术信息,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等。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零陆万元整(¥1,060,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壹佰零陆万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报告编制费、差旅费、会务评审费、人工费、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闽江梅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编制(二次)4.2服务范围:福州市闽清县闽江支流梅溪流域4.3服务地点:福州市闽清县闽江支流梅溪流域及甲方指定地点4.4服务完成时间:2026年6月30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5.2服务内容:闽江梅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以下:(1)方案整体思路,主要包括工作背景、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实施时间、实施成效等。(2)流域概况,主要包括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经济概况等。(3)流域水环境分析,主要包括流域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4)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分析,主要内容从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种植、工业企业等各类污染源总磷排放调查及核算,主要污染物通量调查及污染溯源调查、定量解析、问题识别。(5)流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主要包括结合调查、监测、水环境模拟等方式,解析梅溪流域主要污染源类型及构成比例、主要污染物磷的贡献区域,各类污染源排放清单、磷鹅污染负荷及分别等方面,形成梅溪流域磷的主要污染来源及负荷调查评估分析及总量控制方案。(6)梅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内容包括总体目标、绩效目标,包括2025年度福建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中闽江流域闽清梅梅溪口国控断面达到Ⅱ类的年度考核目标要求等。(7)梅溪流域污染源防治工程方案,主要包括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治理工程、农业-第2页-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水土流失保植工程、工业企业污染源防治工程,以及污染防治工程污染物削减量汇总等。(8)梅溪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方案,主要包括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等。(9)梅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清单及投资方案,主要包括提出重点污染源、重点区域针对性对策措施以及重点工程、项目安排、投资方案、项目清单等。(10)效益与目标可达性分析,主要包括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目标可达性分析等。(11)编制方案实施计划及实施保障机制。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乙方应熟悉并依照甲方要求和行业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应用科学先进的调查和综合分析研究的技术、理念,及时、高效地完成本项目的技术信息,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乙方若出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在采取措施补救的同时,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乙方需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会议,及时汇报调查及报告编制情况,根据需求及情况实时进行调整。乙方遇到与本项目相关的问题,需在24小时内响应处理。(2)服务人员组成:乙方须组建一支具有丰富经营的项目团队来开展此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研究团队主要成员序号姓名专业背景学位职称1许玉东环境工程博士教授2蔡芫镔环境科学博士副教授3温小乐环境工程硕士副教授4杨丽阳环境管理博士副教授5潘文斌水生生物学博士教授6熊传祥水利工程博士副教授7王前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博士副教授8黄健环境工程硕士讲师9熊万永环境工程硕士讲师10罗鑫环境工程硕士讲师11郑鹏生态学博士副教授(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乙方投入的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应满足项目需求。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5.4.3其他要求:-第3页-(1)开展资料收集与现场调研:摸清梅溪流域水文水质、气候条件、工农业概况、污水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污染物排放等基础信息;建立各类污染源排放清单,全面分析总磷污染负荷及分布等。(2)污染源调查:开展资料收集与现场调研,摸清梅溪流域水文水质、气候条件、工农业概况、污水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污染物排放等基础信息;建立各类污染源排放清单,全面分析总磷污染负荷及分布。(3)污染源管控分区要求:对流域进行控制单元管控分区,按照流域与行政区划划分控制单元,为后续区分污染贡献责任提供支撑。(4)污染通量调查与分析要求:制定详细的现场补充监测方案,在梅溪科学合理布设监测断面,监测流量、水温、pH、悬浮物、总磷、磷酸盐等指标,核定详细的污染通量贡献,全面摸清梅溪磷主要污染通量贡献。(5)污染溯源调查与分析要求:结合三维荧光光谱溯源技术、深度学习技术等,制定流域污染溯源调查方案并开展调查,形成磷污染源特征指纹数据库;分析梅溪主要污染来源;同时对水温、pH、悬浮物、总磷、磷酸盐等指标进行监测,分析不同形态磷与各类污染源之间的响应关系,追溯磷的污染来源。6)流域污染减排模拟分析要求:构建梅溪水环境数学模型:基于污染源溯源调查结果,模拟不利情况下磷污染分布特征,并通过情景模拟分析,测算各类污染源对于梅溪国控断面的响应关系,突出重点污染源,定量分析各种污染源削减情形下的改善效果。(7)污染治理技术路线和项目建议:结合梅溪流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问题的复杂性的特点,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方案近远期结合、逐步推进。制定分阶段目标,提出关键区域污染治理的技术路线和项目建议。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1、期次1,说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形成《闽江梅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送审稿)》等初步成果。2、期次2,说明:提交送审稿后一个月内,通过专家验收并修改后的《闽江梅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报告文本等成果。3、期次3,说明:完成(1)《闽江梅溪流域主要污染来源及负荷调查评估分析报告》;(2)《闽江梅溪流域水质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带有效的CMA/CNAS);(3)《闽江梅溪流域水质荧光指纹图谱》等成果报告并提交乙方。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林飞影为联系人,联系方式0591-87115812,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5年08月05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无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王前锋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123174301,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等要求开展技术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第4页-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无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424,000.002025-07-30福州大学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2318,000.002026-01-10福州大学乙方提交的《闽江梅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等工作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验收,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318,000.002026-07-10福州大学乙方提交合同约定的《闽江梅溪流域主要污染来源及负荷调查评估分析报告》等成果报告,并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1日(至本合同内容履行完为止)。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乙方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和保密管理制度,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采用、引用或接触到的所有需要保密的数据严格进行保密,不得随意发布调查数据、成果。有关的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为项目的开展需要向第三方提供资料,必须提前得到甲方批准。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第5页-(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照中标金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还应据实予以赔偿。(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肆份;副本零份,/17.5其他-第6页-无十八、合同附件/十九、合同融资支付约定19.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甲方(采购人):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福州大学(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林飞影法定(授权)代表人: 黄国辉纳税人识别号:113501000036046438纳税人识别号: 12350000488002092Y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滨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凤凰支行账号:100012406430010002账号:1402013409004600645签订地点:福州市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编制 重点干支流现场污染通量调查和污染溯源调查 污染综合治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