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基础调查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白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33312025000075-1

二、合同名称:白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3312025000075

四、项目名称:白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白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白玉县白玉大厦9楼
联系方式:18919547042
供应商(乙方):四川省金属地质调查研究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简镇凉水井街118号
联系方式:138804726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白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技术服务
1(项)
¥1,686,000.00
¥1,686,000.00


合同金额: 1,68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20日至2026年06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采购合同(1).pdf
白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7月17日

白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2技术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履约地点:白玉县签订地点:白玉县签订时间:2025年6月20日采购人(甲方):白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地址:自玉县建设镇白玉大厦9楼供应商(乙方):四川省金属地质调查研究所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凉水井街118号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白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白玉县水资源基础调查技术服务项目2.项目位置:白玉县3.项目情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7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2024)-421)等文件要求,白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包括水域空间调查测绘、地表液态水储存量调查、地下水资源调查和数据库建设等工作。二、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及要求(1)水域空间调查。以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水域范围为基础,调查白玉县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丰水期和枯水期的水面范围、面积等情况,坑塘的范围、面积等情况。(2)水储存量调查。包括地表液态水储存量、地表固态水储存量和地下水储存量。开展水下地形(水深)测量;调查白玉县江河、湖泊、水库、坑塘水储存量,以及全县地下水储存量。2(3)水资源量调查。从水利部门共享地表水资源相关数据,获取全县地表水资源量。开展白玉县地下水资源周期和年度调查评价,h掌握全县的地下水资源量。(4)水资源质量调查。根据实际情况收集评价全县地下水资源质量。(5)年度变化调查。对水资源主要指标开展年度变化调查评价,包括湖泊、水库等水体储存年度变化量,地下水储存年度变化量,河湖库塘水面面积年度变化等,掌握水资源年度变化情况并形成年度成果。(6)数据库建设。根据国家统一标准,按照分建共享原则,建设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收集共享的数据成果也纳入数据库。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纳入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具体工作内容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为准。若上级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2.成果要求同行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的县级成果资料为准。F5110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服务费(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1686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捌万陆仟元整)。该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差旅、设备投入、服务费、保险、风险、税边金、利润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费用。m\2、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生效且人员进场,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00%,即人民币505800.00元(大写:伍拾万零伍仟捌佰元整)。3(2)2025年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提交水资源调查评价年度成果报告经州、省、部级审查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0.00%,即人民币674400.00元(大写:陆拾柒万肆仟肆佰元整)。(3)完成验收并提交最终成果经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00%,即人民币505800.00元(大写:伍拾万零伍仟捌佰元整)。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推迟付款,甲方不承担责任。四、履约保证金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调查成果质量与验收、付款挂钩;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甲方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1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如因乙方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因调查成果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合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内若争议经双方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执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6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贰份,p乙方持有贰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自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四川省金属地质调查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地址:白玉县建设镇白玉大厦9楼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筒镇凉水井街118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都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51001518108050064253签订日期7025年6月2日签订日期:22年6月2日工程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资源基础调查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