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11N759895831202418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盈浦街道华伦小商品市场、聚星街大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程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8000240531105259-18122151
四、项目名称:2024年盈浦街道华伦小商品市场、聚星街大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地址:环城东路128号
联系方式:59727449
供应商(乙方):上海亚鸣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跃辉(男)
地址:
联系方式:021-598891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盈浦街道华伦小商品市场、聚星街大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209112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华伦小商品市场:更换防火隔期、增设热成像视频监控系统、设集中控制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聚星街大楼:疏散通道消防改装、增设热成像视频监控系统、设集中控制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改装火灾报警主机控制室、防火门设置等。施工工期:施工工期:80日历天项目经理:王强执业证书信息:沪1312022202305205(00)一级注册建造师
2.合同金额(元):
2091122.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2024年盈浦街道华伦小商品市场、聚星街大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程的合同(11N75989583120241801).pdf
2024年盈浦街道华伦小商品市场、聚星街大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程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75989583120241801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乙方:上海亚鸣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环城东路128号地址:上海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路588弄首创禧悦20号101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1700电话:59727449电话:021-59889121传真:传真:联系人:陆雯雯联系人:连云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年盈浦街道华伦小商品市场、聚星街大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盈浦街道华伦小商品市场、聚星街大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程2.工程地点:青浦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零玖万壹仟壹佰贰拾贰元整元(¥2091122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1.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公司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是否签订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招标文件、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两份。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动获取参数),动获取参数)日期: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2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施工期间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及资料;(2)招标发包文件及附件(造价编制说明、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协议书;(5)本合同专用条款;(6)投标承诺书及其附件;(7)本合同通用条款;(8)质量保修书;(9)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10)补充合同;(11)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1.1.3合同其他相关方1.1.3.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4工程和设备1.1.4.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现场;1.1.4.2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4.3临时占地包括:如需,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法规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名称及份数:/;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施工期间双方签署的书面相关补充协议;(2)施工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承诺书及其附件;(5)施工合同专用条款;(6)施工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招投标文件。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4套(含竣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1.5.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且修改或优化方案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14天内。1.5.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情况紧急的,承包人应当在12小时向发包人送达。1.6.2接受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投标时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除现场现状道路外发包人不另行提供场内外交通条件,承包人自行按现场条件编制施工方案及道路交通组织方案,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发包价中,承包人不得就场内场外交通原因提出索赔及增加费用。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现状道路及周边可利用市政道路等。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知识产权1.8.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_原则上投标单价不做调整___。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或协调各有关方、各部门解决、确认有关设计、施工、技术问题,审核施工进度报表等。除事后经过发包人书面追认外,发包人代表所作的超越授权范围的行为对发包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14天前。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城建档案馆一套(如有)、建设单位一套,接收单位一套),四套资料的具体要求在第一次工程例会中提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城建档案管理规定执行。(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1间免费使用。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负责现场施工人员、材料、设备的组织及施工安排,现场施工协调,以及其他一切与承包人承担的工程相关事务的处理等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应常驻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在工地。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办公的未达到时间要求的违约责任:按投标文件承诺进行处罚。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扣除_2000_元/天;连续_90_日历天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由施工单位赔偿建设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项目经理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2.2承包人变更或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生病住院或病故(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查证属实后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罚履约担保金额的___20__%;情节严重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2.4对于承包人项目经理职责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和取样员等)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或病故(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由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查证属实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更换到位的施工管理人员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施工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施工单位申请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变更的,经建设单位批准变更的,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款中扣除,每变更一次扣除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如施工单位擅自或采取欺骗手段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一经查实,需要向发包人缴纳合同违约经济处罚款,每变更一人次即合同价的_________。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应常驻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在工地,未经批准,擅自或采取欺骗手段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扣除1000元/天,建设单位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4分包、转包或挂靠3.5.1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相关规定执行_。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工程或合同履行中双方确定的工程。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涉及行业需要的专业工程,业主有权利根据行业要求另行发包。3.5.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发包方确认,由承包方支付。3.5.4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或部分以分包、转包、允许他人挂靠,内部承包等形式交于第三人完成的,承包人应当与第三人就本工程工程质量、工期等全部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且发生前述情形时,发包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因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转包、分包、挂靠、内部承包、合作行为,导致发包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发包人给付的赔偿、补偿以及解决争议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评估费、差旅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财产因前述承包人行为被第三人申请法院扣押、冻结、查封的,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工程整体移交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_____否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金额的10%,合同签订后14天内。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涉及工程造价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1.2质量约定(1)一次验收合格。若不能达到前述标准,承包人应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2)验收通过后,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发生业主质量投诉,经证实确属承包人原因造成,除承包人免费修复外,发包人保留对承包人追溯索赔的权利。承包人未及时修复,发包人有权委托维修公司进行维修,所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工程质保金中扣除。(3)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质量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若承包人经发包人多次书面告知(二次以上)后仍拒绝支付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尾款中按赔偿费用的双倍金额予以扣除。(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5)工程质量的验收根据现行规定,由发包人组织,质量监理单位在承包人自评基础上实施,并报质监站检查备案。(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含专项方案)批复及报审手续齐全。(7)有合格的测量、计量、试验设备和设施。标准养护室配置齐全。(8)测量文件记录与场外同步。施工原始记录与场外同步,记录真实,有可追溯性。(9)原材料、构配件有合格证明,有检测报告,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材料台账齐全,检测报告及时,所有进场原材料必须先检测再使用。(10)关键节点验收的及时性和合格率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11)工程质量评定文件记录与外场同步数据真实,工程实体外观质量符合要求,工程实体实测实量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12)及时执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口头或书面提出的整改意见。(13)有质量事故处置预案,发生质量事故应做好事故处置记录。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工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执行。6.1.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6.1.3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安全生产协议签订符合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期限及使用按本合同工程款支付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6.1.7临设搭建手续、搭建方案、搭建标准;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按标准设置施工铭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等主要管理人员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公示栏。6.1.8管理人员佩卡上岗,作业人员着装统一。6.1.9施工区、办公(生活)区及易燃易爆场所有消防设施,配备合理且完好,危险区域有禁火、禁烟标志,危险品进库分类按规定存放,远离办公(生活)区,有专人管理。6.1.10土方集中堆放,高度按规定要求,加网覆盖;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车辆,在驶出施工现场前,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6.1.11食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员经过健康检查、上岗培训;食堂有冰箱,生熟分开,按规定留留样菜,有消毒、防尘、灭害措施,施工现场有合格的饮用水,茶水桶符合卫生要求,且有保护措施。承包人应对食品安全负责,如因此产生纠纷或食品安全事件,责任方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妥善处理。6.1.12外来务工人员进出施工区域记录齐全,建立一人一档,登记名册齐全,建立台账并报发包人和监理备忘。6.1.13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定期组织演练。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14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开工前14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承包人未接到发包人开工通知擅自动工的,相关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款应当从结算中扣除,因此发生的成本不得向发包人主张,且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停工通知后立即退出现场。承包人擅自施工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以总造价万分之二/天违约金处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1提前竣工的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接收后由承包人承担。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___(如有要封存样品,明确具体样品名称)。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_________由承包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_按合同通用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需调整时,按专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中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执行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提供工程效益的奖励方法和金额:_____。10.4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但属于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暂估价项目由招标人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采购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10.4.3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暂估价项目。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是招标人自行设立的,承包人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发生且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额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本工程工期较短,结算时不做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1)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要素价格的调整范围及变化幅度:①人工工日价格变化幅度:±3%;②钢材价格变化幅度:±5%;③除钢材以外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幅度:商品砼、沥青混凝土±8%;(2)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3)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单价合同。(1)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投标价。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一次性包定:(1)综合单价;(2)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增值税税率;(4)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c.土方开挖及外运、处置及泥浆外运、处置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d.对于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明显高于市场合理价的,该综合单价合理性由本项目财务监理重新核定。(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已包含在合同价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1.2总价合同(1)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2预付款(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预付款在施工合同签订并提交银行预付款保函后28天内按中标金额的10%支付(不含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50%)_。(2)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方提交合格的预付款保函及付款申请,监理、投资监理、发包方代表签发后14天内。(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一次扣回。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但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过程进度款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施工监理验收合同范围内的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待本工程验收达到质量标准、交齐工程竣工档案资料通过验收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可向承包人累计支付到审定合同价的80%;办理完竣工结算审价,提供全套竣工文件后,向承包人支付到审定工程造价的85%;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完成审计后付至审计造价的97%;余款3%保修结束期后2周内支付。具体支付金额需根据财政资金安排决定。每次付款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经财务监理审核和甲方确认后,向甲方开具并提交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_________按发包方要求___________。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申请(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__________14天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________14天________________。(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通用条款第12.4.4款不适用,发包人根据财政拨款进度进行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____24_____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__24_____小时。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13.2验收13.2.1验收程序关于验收程序的约定:______执行通用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13.2.3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______________执行通用条款_________。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计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4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后__90__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三套。超过__90_天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14天内,承包人还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的资料办理竣工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结果。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工程结算书;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及清单;工程签证单及材料、设备材料核价单;开竣工报告及验收结果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复印件;其它涉及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如有);上报资料齐全完整真实的承诺书。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____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后14天内。_________。发包人完成竣工支付款的期限:___见专项条款12.4.3(1)________。结算特殊要求:工程结算委托中介机构或相关部门审核的,审核费按上海市造价咨询的有关规定计算,其中结算超过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若在验收合格后90天内不能上报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竣工结算审核核减率超过15%的把承包人纳入发包人的不良信用名单。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竣工结算的规定执行。根据《上海市审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本项目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工程结算依据及办法,要求如下:1.工程结算依据与原则①施工图纸、变更、工程签证、竣工图纸等。②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投标文件。③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④本工程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措施费总价闭口包干。⑤已约定的建设工程要素价格波动风险因素的调整,按本合同约定执行。2.综合单价因工程变更需调整时,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①合同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②合同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其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其中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价格、下浮率和综合费率取费按原投标文件报价计取(工料机单价若无投标报价参照的,按上海市建设工程价格市场信息并下浮10%计取),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参照“2016相关定额”提出,报送施工监理、财务监理审批,发包人认可后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___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质量保证金余额在保修期满无息返还,若保修期内维修费用超出扣留质保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承包人承担。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承包人怠于履行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或业主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7)其他:___________。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18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分包;(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_2__%;(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保证金的___10___%。(5)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________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17.知识产权17.1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7.2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8.保密条款18.1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8.2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19.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_____/_____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20.保险20.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争议解决21.1争议评审21.1.1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________/______。21.1.2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事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1.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1.4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2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当负担守约方为解决争议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全费等。22.其他约定(若双方约定不包含以下内容,可予以删除)22.1本工程造价控制部分由财务监理公司负责,财务监理公司由发包方另行委托确定,财务监理具体工作内容见投资监理合同。22.2本工程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计。22.3涉及经济签证,承包人需及时通知财务监理公司、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签字确认。22.4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通知、其他通讯应为书面形式,并且提交、发送到相关各方第一部分协议书签章处所列的地址或邮件或联系人。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化,该方应立即通知本合同的另一方。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方承担,相关信息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22.4.1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22.4.2如以邮寄方法发出,则为投递方邮局加盖邮戳之日。22.4.3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则为邮件首次进入收件方邮箱系统之日。第四节合同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附件1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附件14: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附件15: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____5___年;3.装修工程为___2____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2____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1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2____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本工程保修期1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竣工前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修订对工程质量保修期作延长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_______12_________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无息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年月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年月日)止两年。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发包人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由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调查费、律师费等。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后两年。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发包人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由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调查费、律师费等。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暂估价表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附件12: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1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各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三、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500至5000元,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1万至5万元。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包人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发包工程安全抵押金实施细则》(见附件)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五、承包人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深基坑开挖必须按科技委审查批准的方案实施。七、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2000年10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2至3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承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发包人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三、承包方应该接受发包方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门发出的整改指令。十四、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发包人:(单位公章)承包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日期:附件14: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一、各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二、各方要认真贯彻“发包人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发包人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文明工地。发包人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承包人负责。三、承包人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3、在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如遇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6、施工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7、为配合实施国家和上海市开展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的要求,承包人必须在每年5-8月委托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进行一次测试,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并提交发包人备案。8、如发现承包人未进行上述环境保护测试工作,此测试工作由发包人代为办理,其费用由承包人加倍承担。四、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五小”生活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五、发包人对承包人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承包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有权以承包人责任违约,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500至5000元,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1万至5万元不等,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安全抵押金中扣除,最高上限为10万元。六、因承包人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发包人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七、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附件15: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规定,经协商,明确各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在与承包人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发包人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后附)书面交于承包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2.发包人应将上级***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承包人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承包人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3.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承包人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500至1000元/次)。4.承包人的违章违法行为,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2)未严格按本公司《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动火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4)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后附)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5.承包人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承包人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承包人进行2000至50000元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6.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发包人开具书面通知单给承包人认可。处理款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发包人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发包人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承包人不得推委。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人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发包人备案。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3.承包人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公安分局和发包人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发包人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门和发包人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门和发包人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发包人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6.承包人应该接受发包人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门发出的整改指令。三、其他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