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色垃圾清运机械租赁 汽车吊采购合同公告(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N5114012025000150-1-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园林绿色垃圾清运机械租赁采购(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14012025000150
四、项目名称:2025年园林绿色垃圾清运机械租赁采购(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址:东坡区眉州大道苏辙公园
联系方式:028-38503917
供应商(乙方):四川杰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东坡区秦家镇建设街299-301号
联系方式:185838326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5年园林绿色垃圾清运机械租赁采购
1(项)
¥2,000,000.00
¥2,000,000.00
无
合同金额: 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1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年园林绿色垃圾清运机械租赁采购合同.pdf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025年07月17日
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园林绿色垃圾清运机械租赁采购采购人(甲方):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供应商(乙方):四川杰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2025zfcg002签订地点: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签订时间:005年7月15日14y采购人(甲方):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供应商(乙方):四川杰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园林绿色垃圾清运机械租赁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5000150)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本项日属于机械作业采购项日,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分批按时向甲方提供吊车、货车、水车、装载机、挖掘机、高空车的作业。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2025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4日。第三条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一、采购内容序号服务名称机械的型号、规格等参数单位控制单价(元)结算单价(控制单价的68%)元)备注1汽车吊1、10T2、按实际到场时间至离场时间计算小时158107.44应急抢险、起吊树木、带吊篮高空作业等2汽车吊1、25T2、按实际到场时间至离场时间计算小时220149.6应急抢险、起吊树木、带吊篮高空作业等3水车1、10T,含水费,含操作工,≥8车/8小时*天2、按实际到场时间至离场时间计算小时228155.04高温抗旱等通宵应急使用4货车额定载质量≥1.3T;货箱尺寸:长》3235mm;宽》1850mm;高》380mm;货箱须加装栏板,栏板+货箱高=1米;车次162.5110.5长期跟随园林作业队伍,清运道路或公园绿化垃圾,大风雷雨雪天气、夜间等应急抢险使4货车额定载质量≥1.3T;货箱尺寸:长》3235mm;宽》1850mm;高》380mm;货箱须加装栏板,栏板+货箱高=1米;车次162.5110.5用5货车双排驾驶室、带空调,核载≥5人;额定载质量》1.3T;货箱尺寸:长》3235mm;宽》1850mm;高≥380mm;货箱须加装栏板,栏板+货箱高=1米;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算;小时10068临时夜间应急抢险,须搭载采购人的园林工人、油锯等机具以及产生的绿化垃圾;6轮式装载机1、型号302、按实际到场时间至离场时间计算小时150102用于转运绿化垃圾上车7轮式装载机(钩车)1、型号302、按实际到场时间至离场时间计算小时165112.2主要用于园林植物修剪时带吊篮高空作业8挖掘机1、斗容量0.6立方米2、按实际到场时间至离场时间计算小时165112.2用于园林绿地开挖作业9高空车1、最大作业高度16.2/14.7m;最大作业幅度8.8m2、按实际到场时间至离场时间计算小时14497.92主要用于园林植物修剪高空作业备注:所有车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24小时响应;响应任务并到达采购人指定位置不得超过30分钟;所用货车专供采购人使用(锁定车牌号,录入ETC计量系统);供日常清运绿化垃圾的货车不少于5台(含临时夜间抢险双排货车不少于2台)、装载机不少于1台,其余车辆随叫随到。除货车外要求同时提供的最大量:汽车吊不少于3台、高空车或轮式装载机(钩车)不少于2台。二、服务要求1、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公安、行业部门的有效证件,车辆为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车辆,应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具备相关手续:所有车辆驾驶人员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31-意外伤害险等:成交供应商应按相关安全作业规范执行,在履约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侵害、安全事故等责任,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人提前告知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需求后,应按时将车辆开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作业。如遇大风、暴雨等紧急情况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电话通知后在30分钟内将车辆开到指定地点进行作业。供应商应积极服从配合采购人临时性的工作调整。3、成交供应商负责清运并对绿色垃圾进行处置,处置应符合国家省、市各类环保安全、卫生等标准和要求。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按各级行业相关规范进行处置,接受相关行业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4、绿色垃圾临时堆场场地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应按安全、消防、环保、环境卫生等相关规范的要求管理、使用。第四条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1、合同费用为按实结算,结算单价为控制单价的68%(见上表),合同期内结算总价不能超过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即RMB¥2000000元,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人员的工资、作业机械的折旧、燃油费、作业时的安全责任与规范作业的措施费用、运输费、绿色垃圾的规范处置费、保险、利润、税收等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如有漏项,合同价不作调整,采购人除合同价格以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量总价款大于合同最高总价限价,则在实际采购总价款达到合同最高总价限价时本合同自行终止。2、费用支付方式:根据项目进度,经履约验收合格后每3个月支付一次,分4次支付合同金额。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支付票据后15日内(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前3个月金额(合同最高金额的1/4)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抵扣后仍有剩余,继续顺延至下次服务费中扣除。第五条履约验收1、履约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和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履约验收。2、履约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履约验收报告,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及时向乙方提出每批次需求计划。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内享有的管理权及售后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乙方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人身伤害、第三人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害等,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6、乙方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对清运的绿色垃圾等进行规范处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环境污相关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7、乙方应及时发放施工机械驾驶员工资,并保证所有驾驶员已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伤害意外保险。乙方提供货物过程中,出现一切劳务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贵,与甲方无关。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向乙方提出履行合同要求时,乙方拒绝提供3次以上,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注:乙方明确表示不提供服务,或无正当理由未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紧急情况)、未按甲方提前告知的时间到场(常规情况)的,均视为‘拒绝提供服务’。)5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未按时履约,每次扣除5000元,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累计达到3次未按时履约的,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4、乙方应按环保安全、卫生等相关规范提供服务,如未履行相关安全规范,每次扣除5000元,累计达到3次未按相关安全规范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5、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市政设施和其他公私财产进行保护,如出现损坏等情况的,由乙方赔偿相关损失。6、乙方应认真服务,在服务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车辆、人员、服务等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若不整改或仍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除5000元,累计达到3次不整改或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7、双方确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守约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合理维权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地进行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6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两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徐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五自用行事银仰公可a花账号:账县,堡分支丁r100m4/ooooio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02005年月1日签订日期:2005年7月15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园林绿色垃圾清运机械租赁 汽车吊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