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配套设施设备 餐桌 餐椅 折叠桌 单椅 演讲台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2025)


杭州市教育局 | 其他台、桌类

一、合同编号:11NMB07924662025201

二、合同名称: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竣工配套设施设备(餐桌椅等)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ZGJ-XJTL2025-04
四、项目名称: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竣工配套设施设备(餐桌椅等)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
地 址:大奇山路与健康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7169807185
供应商(乙方):杭州恒丰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3号1幢
联系方式:0571-8817388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竣工配套设施设备(餐桌椅等)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851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报价明细表规格型号:详见报价明细表

2.合同金额(元):6851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合同签订次日起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生产、供货,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完成安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餐桌椅合同0706.pdf

餐桌椅合同0706.pdf

合同编号:11NMB07924662025201采购合同(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竣工配套设施设备(餐桌椅等)项目甲方: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乙方:杭州恒丰家具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对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竣工配套设施设备(餐桌椅等)项目进行了采购。2025年7月1日,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确定杭州恒丰家具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名称)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经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和杭州恒丰家具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货物清单一栏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四人连体餐桌1恒丰规格:1200*700*760mm型号:定制1652045.00337425.002★四人连体餐桌2恒丰规格:1200*700*760mm型号:定制812045.00165645.003餐桌恒丰规格:2400*1200*750mm型号:定制21680.003360.004餐椅恒丰规格:540*510*805mm型号:定制20把880.0017600.005折叠桌恒丰规格:1800*600*760mm型号:定制121800.0021600.006单椅(提供样品)恒丰规格:555*550*795mm型号:定制36把920.0033120.007演讲台恒丰规格:700*530*1050mm型号:定制1个8350.008350.008椅子(提供样品)恒丰规格:685*700*1190mm型号:定制150把600.0090000.00/9文件柜恒丰规格:1199*400*2005mm型号:定制8个1000.008000.00/总价/小写:¥685100.00/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伍仟壹佰元整1.3价款本合同总价(含税)为:¥685100.00币)。分项价格表详见1.2。1.4履约保证金元(大写:陆拾捌万伍仟壹佰元整元人民乙方是(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7.1交付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第3页共13页1.7.3交付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和财政预算调整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第4页共13页甲方: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乙方:杭州恒丰家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91330105746333880Q住所:住所: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3号1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1107电话:电话:0571-88173886传真:传真:0571-88173885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73253660@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余杭农商银行仁和支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杭州恒丰家具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201000231559336第5页共13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第6页共13页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延迟交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第7页共13页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甲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第8页共13页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8.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8.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9页共13页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21.本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形式:□①乙方基本账户的银行转账或支票、银行汇票;☑②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2.提交时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在预付款中直接扣留。1.5.1合同签订且履约保证金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凭正规发票,向甲方办理合同总价(40)%预付款的支付手续(若财政资金未到位,则支付时间顺延至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的同时,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若未按要求提交预付款保函,则视为乙方无需预付款)。1.5.2预付款不扣回。1.5.3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的同时,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若未按要求提交预付款保函,则视为乙方无需预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1)预付款见1.5.1条规定;(2)第二期付款:供货安装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50)%,乙方凭正规发票、甲方确认单向甲方办理支付手续。(3)第三期付款:项目通过履约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凭正规发票、验收书、结算书等向甲方办理剩余款的结算手续。1.7.1交付期限:(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次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生产、供货,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完成安装。1.7.2交付地点: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1.7.3交付方式:安装完毕现场交付。1.8.6其他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或项目完成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在7日内负责包换或返工,并承担调换、退货或返工而支付的实际1.8.6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或不予返工的,按不能完成采购项目处理。2.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3.未按本专用合同约定提供质保及售后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采购项目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1.9本项目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制造商。2.4.1其他约定: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2.8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由乙方承担。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发生后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发生后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6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16.1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3(1)检验和验收标准:①满足采购需求及技术文件的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②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2)验收程序: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方法:按一次性验收方式进行履约验收。2.16.3(3)以上内容以及验收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内容有冲突时以较严格的要求为准。2.20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第12页共13页附:4.14.1.1.1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竣工配套设施设备(餐桌椅等)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1.本项目所有产品质保期从履约验收合格次日起(5)年,原厂质保大于(5)年的按原厂质保。2.其他承诺:如下1.质保期内,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非人为质量问题,我方负责免费维修或调换。质保期后继续提供维护服务,仅收取材料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等费用。2.我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且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立即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修复为止。维修点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采购人维修需求。3.质保期内,所用的替代用品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采购人提供书面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新的)配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杭州恒车家具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日第13页共13页合同编号:11NMB07924662025201采购合同(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竣工配套设施设备(餐桌椅等)项目甲方: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乙方:杭州恒丰家具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对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竣工配套设施设备(餐桌椅等)项目进行了采购。2025年7月1日,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确定杭州恒丰家具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名称)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经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和杭州恒丰家具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货物清单一栏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四人连体餐桌1恒丰规格:1200*700*760mm型号:定制1652045.00337425.002★四人连体餐桌2恒丰规格:1200*700*760mm型号:定制812045.00165645.003餐桌恒丰规格:2400*1200*750mm型号:定制21680.003360.004餐椅恒丰规格:540*510*805mm型号:定制20把880.0017600.005折叠桌恒丰规格:1800*600*760mm型号:定制121800.0021600.006单椅(提供样品)恒丰规格:555*550*795mm型号:定制36把920.0033120.007演讲台恒丰规格:700*530*1050mm型号:定制1个8350.008350.008椅子(提供样品)恒丰规格:685*700*1190mm型号:定制150把600.0090000.00/9文件柜恒丰规格:1199*400*2005mm型号:定制8个1000.008000.00/总价/小写:¥685100.00/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伍仟壹佰元整1.3价款本合同总价(含税)为:¥685100.00币)。分项价格表详见1.2。1.4履约保证金元(大写:陆拾捌万伍仟壹佰元整元人民乙方是(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7.1交付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第3页共13页1.7.3交付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和财政预算调整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第4页共13页甲方: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乙方:杭州恒丰家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91330105746333880Q住所:住所: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3号1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1107电话:电话:0571-88173886传真:传真:0571-88173885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73253660@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余杭农商银行仁和支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杭州恒丰家具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201000231559336第5页共13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第6页共13页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延迟交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第7页共13页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甲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第8页共13页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8.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8.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9页共13页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21.本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形式:□①乙方基本账户的银行转账或支票、银行汇票;☑②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2.提交时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在预付款中直接扣留。1.5.1合同签订且履约保证金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凭正规发票,向甲方办理合同总价(40)%预付款的支付手续(若财政资金未到位,则支付时间顺延至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的同时,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若未按要求提交预付款保函,则视为乙方无需预付款)。1.5.2预付款不扣回。1.5.3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的同时,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若未按要求提交预付款保函,则视为乙方无需预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1)预付款见1.5.1条规定;(2)第二期付款:供货安装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50)%,乙方凭正规发票、甲方确认单向甲方办理支付手续。(3)第三期付款:项目通过履约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凭正规发票、验收书、结算书等向甲方办理剩余款的结算手续。1.7.1交付期限:(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次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生产、供货,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完成安装。1.7.2交付地点: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1.7.3交付方式:安装完毕现场交付。1.8.6其他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或项目完成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在7日内负责包换或返工,并承担调换、退货或返工而支付的实际1.8.6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或不予返工的,按不能完成采购项目处理。2.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3.未按本专用合同约定提供质保及售后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采购项目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1.9本项目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制造商。2.4.1其他约定: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2.8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由乙方承担。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发生后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发生后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6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16.1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3(1)检验和验收标准:①满足采购需求及技术文件的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②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2)验收程序: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方法:按一次性验收方式进行履约验收。2.16.3(3)以上内容以及验收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内容有冲突时以较严格的要求为准。2.20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第12页共13页附:4.14.1.1.1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竣工配套设施设备(餐桌椅等)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1.本项目所有产品质保期从履约验收合格次日起(5)年,原厂质保大于(5)年的按原厂质保。2.其他承诺:如下1.质保期内,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非人为质量问题,我方负责免费维修或调换。质保期后继续提供维护服务,仅收取材料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等费用。2.我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且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立即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修复为止。维修点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采购人维修需求。3.质保期内,所用的替代用品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采购人提供书面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新的)配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杭州恒车家具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日第13页共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竣工配套设施设备 餐桌 餐椅 折叠桌 单椅 演讲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