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5)



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

 

 

合同编号:
2024AFXAZ02038-001

合同名称:
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
2024AFXAZ02038

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合同甲方编号:
91340100092873967U

中标人(乙方):
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1226399892572K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2101.051153万元

主要人员:
姓名: 许铁牛 证书名称: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证书编号: 皖1342017201723670/皖建安B(2018)0134861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2025年03月19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代理机构: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48分20秒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11-19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1-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9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1-19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29分

附件:

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中标通知书.pdf
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合同.pdf
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保函.pdf

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
2024AFXAZ02038

标段编号:
2024AFXAZ02038

招标人(甲方):
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项目进入验收阶段

合同期限变更 :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120
151

实际履约期限变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120
151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5年03月19日
2025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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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8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4-18

附件:

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
2024AFXAZ02038

标段编号:
2024AFXAZ02038

招标人(甲方):
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变更预计完成时间

合同期限变更 :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151
212

实际履约期限变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151
212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5年04月19日
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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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12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5-19

附件:

履约信息详情第1次

主体代码:
91341226399892572K
主体名称:
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
法人
主体角色:
投标人

交易项目编号:
2024AFXAZ02038
交易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

标段编号:
2024AFXAZ02038
标段名称:
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

合同金额(元):
21010511.53
合同结算金额(元):
21010511.53

合同工期(天):
212
实际工期(天):
212

合同签署时间:
2024-11-19 00:00:00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5-07-18 15:14:35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附件:

中标道通知书编号:HFZTB-GC-2024-027184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于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编号:2024AFXAZ02038)项目招标中,经定标委员会综合评定,被确定为中标人。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项目编号:2024AFXAZ02038中标金额:(大写)贰仟壹佰零壹万零伍佰壹拾壹元伍角叁分(小写)21010511.53元质量标准:合格中标工期:120日特此通知。请你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特此通知。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2日重要提示:1.为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创优工作,招标项目应依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请中标人与招标人尽快对接,就合同签订事宜通力合作,缩短签订时间,为合肥市营商环境工作创造优质条件。2.本项目需交纳如下费用:√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中标服务费:123242元清单编制费:61771元3.转账信息:开户名: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开发区支行账户号码:179767580798联系人:朱文静电话:0551-6577766110KV供配转账备注: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电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中标服务费公开·公平·公正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合同买方: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卖方: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协议书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相关服务,已接受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相关服务计划;(10)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贰仟壹佰零壹万零伍佰壹拾壹元伍角叁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安装(¥21010511.53)。其中:设备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0kV外线电源点至红线内总配电房以及总配电房至各分配电房的高压电缆、工井、排管,总配电房至红线内预留35kV变电站的工井、排管,各配电房内高低压柜、直流屏、变压器、高压电缆及照明接地、设备基础、备品备件等采购安装。5.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6.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第1页7.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拾份,合同双方各执伍份。8.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买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其托什,人(签字)年月___日2024年11月19日18卖方: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0g法定代装人片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64(签字)2024年11月19日年月日第2页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离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1.1.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第3页1.1.4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1.1.7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8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1.1.9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1.1.10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培训等,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1.1.11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1.1.12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1.1.13工程1.1.13.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4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5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第4页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第5页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3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1.6联合体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1.7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3.2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预付款第6页3.2.1预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60%:(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2.3验收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3.2.4结清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如果依照合同第9.1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3.3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监造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1.1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第7页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1.3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4.1.4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1.5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2交货前检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2.1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2.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3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第8页7.技术服务7.2卖方技术人员的费用承担:8.质量保证期8.1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关键部件质保期的特殊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8.3出具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的时间:8.4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签署结清款支付函的期限:/。o8.5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未进行考核或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签署结清款支付函的期限:/o9.质保期服务9.1质保期服务响应、到达现场和解决问题的时间:9.2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9.4质保期服务情况记录:10.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1.保证11.4合同设备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特殊要求:11.7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备品备件停止生产时卖方的通知和配合义务:12.知识产权12.2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第25页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12.4卖方应当对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导致的主张、索赔或诉讼进行处理的期限:。14.违约责任14.2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4.3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C15.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16.不可抗力16.1不可抗力的其它情形:16.3可以解除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期限:o17.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附件附件1:供货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2:分项报价表(见投标文件)附件3:履约保证金附件4:廉政协议第26页附件二:履约保证金合肥新站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履约保函编号:2024年新站担保保函字第121号致: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益人)鉴于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被担保人”)拟与你方签订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编号:2024AFXAZ02038),我公司愿就被担保人履行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一、本保函项下我公司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肆拾贰万零贰佰壹拾壹元整(大写)¥420211.00(下称“保证金额”)。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三、我方承诺,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担保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公司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原件及书面索赔代偿通知后_15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承担担保责任。四、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担保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公司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担保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公司均有权主张。七、本保函适用的法德为中华人民大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受益人所花地有级别辖权的人居法院。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2024年11月19日人:合肥新站高新融资担保有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智慧产业园A14号楼9层开立日期:2024年11月12日然何印洁3401330209031第27页附件三:廉政协议廉政协议发包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包人: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28页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第29页方务安发也人:(公章)地址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地地置区北侧综合楼同冷月法代农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用章委托代理人:3(签字)委托代理人:60912649(签字)2024年1119日电话:0558-4436819传真传真0558-4436393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安徽颍上农村商业行份石限公司账号:账号:2000039839748388888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36200\\第30页中标通知书编号:HFZTB-GC-2024-027184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KV供配电你公司于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编号:2024AFXAZ02038)项目招标中,经定标委员会综合评定,被确定为中标人。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项目编号:2024AFXAZ02038中标金额:(大写)贰仟壹佰零壹万零伍佰壹拾壹元伍角叁分(小写)21010511.53元质量标准:合格中标工期:120日特此通知。请你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特此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交盖章)4年1月城日10月22草业务专用章4013301411332559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2日重要提示:1.为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创优工作,招标项目应依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请中标人与招标人尽快对接,就合同签订事宜通力合作,缩短签订时间,为合肥市营商环境工作创造优质条件。2.本项目需交纳如下费用:√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中标服务费:123242元√清单编制费:61771元3.转账信息:开户名: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开发区支行账户号码:179767580798联系人:朱文静电话:0551-65777661转账备注: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中标服务费公开·公平·公正约谈记录单(施工类)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10KV供配电设备采购与安装被约谈人:方建询城牛联系电话:82266工作单位: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务:足理工作单位: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务:足理约谈地点: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约谈地点: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约谈时问:2024年10月24日约谈时问:2024年10月24日为严格履行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职责,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招标人约谈中标人时,除工程合同相关约定外,另强调告之以下中标人易违约及工程重难点等内容:1、在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0天内,中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履约担保要求,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30天内办理合同签订和备案手续。逾期不能满足的,中标单位将面临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风险。2、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3、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新站区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廉政效能巡查工作暂行办法》、《新站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反馈管理实施办法》、《新站高新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相关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4、变更签证:原则上工程“零变更、零签证”。如果发生变更签证,待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实施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签证备案手续,逾期将视为中标单位自行放弃。5、超合同工期风险及后果: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为严格履行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职责,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招标人约谈中标人时,除工程合同相关约定外,另强调告之以下中标人易违约及工程重难点等内容:1、在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0天内,中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履约担保要求,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30天内办理合同签订和备案手续。逾期不能满足的,中标单位将面临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风险。2、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3、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新站区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廉政效能巡查工作暂行办法》、《新站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反馈管理实施办法》、《新站高新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相关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4、变更签证:原则上工程“零变更、零签证”。如果发生变更签证,待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实施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签证备案手续,逾期将视为中标单位自行放弃。5、超合同工期风险及后果: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6、欠付工人工资的风险及后果:除合同约定处罚外,执行《合肥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办法》合人社(2017)393号)第二条第十一款,对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或相关责任人,纳入“黑名单”,外地注册用人单位或相关责任人信息在“信用中国”公示;执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7〕37号)第五条第一款,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公安机关受理、采取控制犯罪嫌疑人、冻结企业账户等措施。7、主要设备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采购本人代表被约谈中标单位已清楚无异的获知上述约谈提示、风险及严重后果。被约谈人:(签名)动健年铁牛(签名)约谈人记录人:期(签名)20年10月28日备注:被约谈人应当在每页记录单签名。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0KV供配电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