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改造建设采购合同公告(金川县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 N5132262025000053-1
二、合同名称: 县人民医院康复科、教培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32262025000053
四、项目名称: 县人民医院康复科、教培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金川县人民医院
地 址: 金川县勒乌镇安顺村四组98号
联系方式:13320679157
供应商(乙方):四川中都腾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420号1层
联系方式:135500661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金川县人民医院康复科、教培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672281.870000元
合同金额: 167.228187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金川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文件.pdf
合同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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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康复科、教培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2262025000053-1履约地点:金川县人民医院签订地点:金川县人民医院签订时间:2025年06月05日采购人(甲方):金川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地址:金川县勒乌镇安顺村四组98号供应商(乙方):四川中都腾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420号1层-第1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县人民医院康复科、教培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2262025000053)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县人民医院康复科、教培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金川县人民医院3.项目编号:N5132262025000053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单价(元):1,672,281.87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1,672,281.87品目编码B08010000品目名称B08010000房屋修缮采购标的金川县人民医院康复科、教培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工程范围康复科提升改造266平方米、教培中心提升改造400平方米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柒万贰仟贰佰捌拾壹元捌角柒分(¥1,672,281.87)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和规范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和工程量达到采购单位的设计使用功能,且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要求。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工程和工程量达到采购单位的设计使用功能。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柒万贰仟贰佰捌拾壹元捌角柒分(小写金额:1,672,281.87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58811.83(¥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第2页-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668,912.752025-06-16四川中都腾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预付款,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2501,684.562025-08-05四川中都腾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按照项目建设施工进度达85%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451,516.102025-09-10四川中都腾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第三方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报告书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0%。450,168.462025-10-30四川中都腾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待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五、项目经理姓名:唐文丹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川2512021202129986证书专业:建筑工程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暂列金额:(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第3页-(11)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①验收主体:采购人②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接到项目验收书面通知后1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单》;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在采购人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再次验收不合格则视为供应商不能履约,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③履约验收时间:自供应商提出验收之日起10日内。④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工程和工程量达到采购单位的设计使用功能,且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要求。⑤供应商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竣工验收后15日内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完整资料分类整理,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必须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9)要求。⑥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⑦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⑧验收方法:供应商在竣工完成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报告》。⑨采购人验收合格不免除供应商对潜在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采购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签订-第4页-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的质量保修。具体质量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结合本项目实施内容按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一)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除绿化外其他项目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二)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质量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质量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质量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8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有设计单位提出质量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质量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四)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本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3%,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不计。质量保修金支付以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相关规定支付。承包人没有完成工程保修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要求延长保修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承包人未完成工程保修责任,由发包人或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应该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超过剩余质量保证金的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承包人未另行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索。(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1.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3%。2.采购人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5天内,承包人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资料并经采购人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将质量保修金无息退还承包人。十、违约责任1.供应商未按期、按质完工(包括因施工质量不合格返工而导致的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照2000元人-第5页-民币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供应商除按约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外,采购人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费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未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和本合同提供售后保修服务的,每出现一次视为一次违约(逾期一天视为违约一次),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整改。售后服务期内出现三次以上违约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即生效,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保修期内供应商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在采购人通知后三天内到场修复,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提供维护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通知保修金不足后三日内补足,逾期补足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待补足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就相关损失向供应商追索。4.供应商应按报价文件附表所报名单委派项目经理,应保证及时到位进行本合同工程的管理,每周应有至少三天在项目施工现场,若供应商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人员不满足合同规定或擅自离开岗位的,采购人每发现一次将向采购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2000元/天计算。5.供应商违反安全保障等义务造成供应商人员、采购人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承担的所有损失,采购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费用、采购人所有损失,以及采购人为处理赔偿及追偿事宜的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以及差旅费等全部合理费用。6.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与商业秘密保密,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供应商方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委托工作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的指示归还或及时销毁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7.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3天不整改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逾期10天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10%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服务款及其利息。8.乙方因施工组织不力导致项目工期严重滞后28天以后或因安全文明施工、民工工资拖欠导致严重社会影响和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与承包人据实结算并有权要求其按照合同总金额10%赔偿违约金。9.乙方负责整个项目所有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应为本项目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本-第6页-项目实施有关的一切保险,做好安全预案,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伤害情形,或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行政责任和相应经济损失。若出现安全问题,造成其他第三方及工作人员损害,或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10.因产品质量、工程问题、施工质量低劣而安全事故问题的,乙方除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费用外,由乙方还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11.如果乙方提供的本工程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甲方要求乙方更换而乙方拒绝更换或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清退乙方,自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时起本合同即行解除。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解除之日3日内退场,且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工程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对于乙方已经提供的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的产品和符合本合同约定施工质量的工程,甲方按实际成本与乙方进行结算,且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其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凡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应逐段的给予认真贯彻落实,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并免费修改完善。如果施工未通过甲方或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与乙方据实结算且不再支付剩余费用,取消乙方履行工作的资格,并可按签约合同价的20%课以乙方的违约金。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一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飓风、流行性疫情、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动乱等情况。以下不可预见因素等同于不可抗力: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发包人上级领导单位发文内容涉及本合同内容并足以造成发包人无法履行或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规划调整的;政府行为、政府政策变更;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中任何一方或双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消失后,本合同仍有必要履行且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没有必要或无法继续履行或者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30天双方仍未达成共同认可的解决方案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第7页-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6月05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金川县人民医院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6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_4__份,乙方执__2_份。甲方:金川县人民医院(盖章)乙方:四川中都腾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周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 韩小星地 址:金川县勒乌镇安顺村四组98号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川县支行大道中段1420号1层账号:2260410104003322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龙支行签订时间:2025年06月05日账号:4402210009100326592签订时间:2025年06月05日-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提升改造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