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淄博市临淄区应急管理局2025)
临淄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服务项目B包合同公示
详细信息
淄博市临淄区应急管理局临淄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服务项目B包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PS37030500013000120250002_001
二、合同名称:临淄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服务项目B包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PS37030500013000120250002
四、采购项目名称:临淄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服务项目B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淄博市临淄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0533-7181820
供应商(乙方):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C座8层9层
联系方式:0533-60761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合同金额(万元)
监督检查中的政策性技术性辅助服务null17.17.1
购买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18
附件:
2025政府购买服务合同(B包).pdf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临淄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服务项目B包项目编号:SDGPPS37030500013000120250002甲方(购买主体):淄博市临淄区应急管理局乙方(承接主体):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5年7月10日甲方(购买主体):淄博市临淄区应急管理局地址:临淄区雪宫路309号法定代表人:徐志信乙方(承接主体):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C座9层法定代表人:孙运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1〕10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1.甲方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非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由乙方根据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提供服务。2.服务内容及数量(可另附明细附件):详见竞争性评审文件第三部分购买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交付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第二条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可另附明细附件)详见竞争性评审文件第三部分购买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为(大写):柒万壹仟元人民币(¥71000)2.报价明细:每家企业服务费用总金额为(大写):叁仟伍佰伍拾元人民币(¥3550)。3.乙方开户名称: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银行帐号:801101301421005940第四条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甲方可以根据企业停产(复产)、新建(注销)、上级检查等客观因素,调整企业名单,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核算第五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2.验收程序及标准:根据评审文件对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承接主体的投标承诺情况、合同明确约定的要求等,对承接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3、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4、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参与工作过程中的监督;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能力、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对提交的方案负法律责任。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第八条保密条款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第十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第十一条税费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二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7月10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淄博市临淄区应急管理局。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代理机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淄博市临淄区应急管理局单位名称: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临淄区雪宫路309号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C座9层电话:05337168059电话:0533-6076170传真:05337163086传真:0533-607617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