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评估采购合同公告(新疆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市博锐兴价格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41101000020412136
五、合同编号:11N45839308820257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评估
详见附件
次
1.00
90000
9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晓萍-1
联系电话:15299381991
传真:/
地址:阿勒泰地区公园路2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评估委托合同.pdf
价格评估委托合同甲方: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乙方:乌鲁木齐市博锐兴价格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甲方拟处置企业内部资产进行价格评估,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价格评估目的:为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拟处置企业内部资产所涉及的单项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公允反映,为该经济行为提供市场价值参考依据。二、价格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对象为委托人所指定的应用于本次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市场价格。评估范围为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位于阿勒泰市公园路29号的资产项目。三、价格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20日四、价格类型:市场价格五、价格评估报告使用人及使用范围:委托人为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价格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为除委托人外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实现本次评估目的相关经济行为而需要使用本报告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六、价格评估期限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价格评估所需文件和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后30日内完成价格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价格评估报告书。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或提前完成价格评估工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七、乙方指派价格鉴证师等2人承办该项业务;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要求。乙方指派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评估机构收费标准及此次价格评估目的,经双方协商收取价格评估服务费9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本合同总价款包含返工费、鉴证师食宿费等因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该合同总价款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2、本次评估服务费款项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价格评估报告书及增值税电子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户名:乌鲁木齐市博锐兴价格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号:91650105MA77J4Q9X2开户银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402881008888开户账户:802080012010119289502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约定的日期配合乙方将所有需评估资产实物进行评估。2、按约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3、乙方在价格评估工作中需甲方配合的,甲方应指定相关人员协调各方面关系,保证价格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价格评估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对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书负相应的法律责任;2、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3、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价格评估报告书,若因甲方不能按固定时间提供文件资料,乙方有权延长交付报告书时间;4、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延长出具价格评估报告书时间。十一、违约责任1、如乙方无故违约,所收评估费用应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违约,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工作并不退还评估费用;2、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评估服务费的30%支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若乙方评估错误,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因甲方无法按照乙方正常评估需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有误造成乙方评估错误的除外。4、若乙方未按时提供报告书,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10天仍未提供,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甲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评估费用。十二、争议的解决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十三、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上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议定。附:评估申报明细表。甲方: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2025年3月20日乙方:乌鲁木齐市博锐兴价格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朱晨电话:159991323212025年3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