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券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长春市天瑞英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框架协议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61101000022983900
五、合同编号:11N013829176202544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长春市天瑞英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南关区2025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元服务券项目框架协议征集
--
件
80.00
1
8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
联系人:林霞
联系电话:18514362899
传真:
地址:自由大路338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长春市天瑞英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合同.pdf
关于其他社会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11N01382917620254403).pdf
长春市南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协议2025年1月7日长春市南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协议甲方:南关区民政局乙方:长浴市天瑞英态展字养名服务中心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居家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生活需求,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以及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向本辖区内为居家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一、服务内容、范围和项目服务内容:参照《长春市民政局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基本标准》中的相关内容。服务范围:中标范围内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200元服务券条件的老人。服务项目:日常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紧急救援二、服务费用支付形式:术m依据长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统计数据及金额结算,Y异常订单、老年人不满意订单不予结算,未按老人需求下单、服务流程不规范不予结算。结算时服务机构需提供服务明细及发票。02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统计、审核本辖区内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老人,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权利进行监督。3、甲方有责任保守乙方提供的商业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商业秘密。4、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时,甲方有权随时与乙方解除协议5、在协议期限内,如甲方解除本协议,应提前15日告知乙方。6、甲方定期回访服务对象,如发现未按老人需求提供服务或服务流程不规范的不予结算,并约谈相关负责人。情节严重的暂停服务,限期整改。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乙方应按照长春市民政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服务。乙方应尊重和维护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服务项目,热诚服务。2、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服务信息系统内部数据及相关信息保密。3、乙方负责对上岗服务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为服务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标志。服务工作人员应签署服务人员合同并13:持证上岗,证件包括身份证、健康证、养老护理员培训证、特殊资格证(如:电工证、中医按摩等),同时证件上传系统才有资质完成相关服务。4、乙方负责对工作人员及服务员的管理、考评和审核,能力不达标者禁止上岗。5、乙方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案规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并严格按照服务流程进行接单,如实上传服务前后影像资料,不得任意定价,不得用钱、物等生活用品兑换服务,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给其他主体,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竞争。6、乙方有权拒绝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出的一切不合理的服务项目和要求。7、乙方不得提供超出本协议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服务。乙方工作人员确定老人在家的情况下再提供上门服务,如老人情况发生变故不在家,停止服务,并及时上报所在社区及区民政局。8、在协议期限内,如乙方解除本协议,应提前15日告知甲方。9、每人每次服务费用不得超过200元,每人每月服务费用不得超过400元,否则按异常订单处理。10、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上传到监管平台,并按照监管平台的要求开展服务。11、异地服务、服务前后照片不清晰、服务时间不足、超额S服务等现象为异常订单,异常订单不予结算。五、协议的终止、解除:1.本协议期满自动终止,若乙方没有办理续签手续的情况下与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2.协议期履行期间,若一方单方要求解除本协议,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在服务期间,发现乙方存在诋毁、污蔑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老年人投诉较多的,社会影响较差的,对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欠薪的,冒名顶替的,雇佣无合同的,雇佣无资质或无健康证人员服务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同时取消乙方承接南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投标资格。4.如乙方发生违反《长春市民政局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基本标准》规定的情况,或连续年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中低于80%,服务投诉率高于3%,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同时取消乙方今后承接南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投标资格。六、法律责任:乙方属独立法人,必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乙方在为居家品养老服务对象服务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或发生意外使服务对象造>不成损失或伤害,乙方应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七、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壹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财务留档一份,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甲方:南关区民政局固国国负责人:负责人:枷的艳电话:8763752电话:85281198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7日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1382917620254403采购单位(甲方):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供货商(乙方):长春市天瑞英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200元服务券项目-长春市天瑞英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框架协议南关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货款结算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三、履约保证金(如有)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3、四、货物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3、交货期:4、交货方式:5、收货人:南关区民政局;联系方式:186044251356、收货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芳菲路123号1/37、五、安装与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5、六、保修与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5、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没有按框架协议采购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2/3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200元服务券项目-长春市天瑞英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框架协议南关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页无正文,为《框架协议采购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域支行账号:账号: 0710518011015200008409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券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