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民用煤采购合同公告(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1281566132025205
二、合同名称: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242025CCS00051
四、项目名称: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虹通北路
联系方式:18536082022
供应商(乙方):山西省地质矿产二一三实验室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宣街26号二一三实验室
联系方式:1593579130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第十包) 数量:1.00 单价(元):95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对应区域食品、产品抽检工作(对抽样品种进行采样、储运、检验、质量分析、信息上报等)及相关配套服务服务要求:食品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检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服务时间:采购方限定时间内完成服务标准:食品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检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2.合同金额(元):95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合同(11N1281566132025205).pdf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合同书委托单位(甲方):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检单位(乙方):山西省地质矿产二一三实验室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3日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同书甲方: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临汾市洪洞县虹通大道乙方:山西省地质矿产二一三实验室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广宣街2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第十包)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第十包)(二)项目内容:乙方(承接主体)应依据项目编号:1410242025CCS00051,包号第十包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完成本次抽检工作中的抽样、检验及结果汇总等工作。本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批次数为200批。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合同履行期限:第1页按甲方要求时限内完成抽样检验工作。(三)服务数量:200批次(四)服务事项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法组织开展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的抽样检测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产品安全抽样检测数据,做好系统填报工作。2.按照甲方委托的明细表制订抽检计划。抽检的范围涵盖洪洞县所有行政区域;釆样品种尽量覆盖不同品牌,禁止抽检同一批次产品。3.根据甲方认可的抽检计划釆集样品。在组织抽样检测过程中,检测产品的种类、品种、项目、抽样地点及样品处理不得随意调整;如因客观情况必须进行调整的,需征得甲方同意。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少检或漏检,不得将委托检测的产品交由其他机构检测。5.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信息,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6.每个抽检周期结束后,立即报送检测结果(合格检测报告一式两份,一份装订成册;不合格报告一式三份,一份装订成册)。7.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做好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的管理和保存等。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万伍仟捌佰元整¥95800.00元)。四、付款方式第2页(一)一次行支付:甲方验收合格后,凭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一次行支付。(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收款人名称:山西省地质矿产二一三实验室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平阳支行开户银行行号:104177006100账号:139204960847五、项目验收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内容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附相关证据资料,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六、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表和委托书。2.甲方应在职责范围内协助乙方解决抽检中遇到的问题。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抽检费用。4.甲方在协议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人员到乙方检测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5.涉及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产品抽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开展抽检工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和拒绝。6.甲方有权利就委托任务提出其他合法、合理的要求。第3页(二)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提供专业的釆样服务,指定不少于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样品采集技术支持工作,提供现场釆样工具等设施,采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2.根据甲方要求开展抽检工作,每个周期抽检工作结束后向甲方提供抽样单、检验报告等资料。3.乙方应当对检验样品、数据保密,不得将抽检计划内容告知被抽样单位;不得对外泄露有关抽检情况和结果;不得利用检验结果开展未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活动。乙方不得伪造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必须保证出具的检验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否则对所产生的后果负法律责任。4.乙方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要求,详细列岀抽检不合格样品的批次数、生产或经营单位、不合格项目并对不合格项目作出解释。5.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报送的数据分析、查验、汇总等工作,并根据检测品种和检验情况将定期质量分析报告提交甲方。5.乙方在承担甲方监督抽检任务期间,不得接受被抽检企业同一批号的同类产品的委托检验;不得接受被抽样人和相关企业的宴请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邀请参加可能影响检验结果公正性的考察交流、捐赠等相关活动。6.乙方所承担的抽样检验任务,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抽检任务进行适当调整。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4页(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三)(若合同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应予以载明。)八、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九、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项目总价款的10%。2.乙方逾期完成工作任务,每逾10个工作日乙方应当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第5页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十一、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洪洞县仲裁委会员仲裁。十三、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行生效。(四)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第6页司司A公A公11(五)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四、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附件: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表(第十包)以下无合同条款。甲方(盖章):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盖章):山西省地质矿产二一三实验室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广宣街26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0357-2034545第7页附件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第十包)序号商品名称检验项目检测标准批次1民用煤(清洁煤)挥发分、灰分、硫/1702民用煤(清洁煤)挥发分、灰分、硫、氟、氯、砷、汞、磷/30合计200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民用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