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 残疾人助听器适配服务 残疾人助听器采购合同公告(宁强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



一、合同编号: HT-宁强县-2025-00048
二、合同名称: 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三、项目编号: ZCBN-宁强县-2025-00069
四、项目名称: 宁强县残联2025年残疾人助听器适配服务项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宁强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羌州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6-4221526
供应商(乙方):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朱宏路53号院内东楼
联系方式:180911992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台残疾人助听器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20.0000台
主要标的单价:789.0000元
合同金额: 3.0879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省辅具平台合同(宁强).pdf

省辅具平台合同(宁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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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一、协议方基础信息甲方1: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甲方2(基层残联):是人乙方(入围供应商)二、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残疾人辅助器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批)采购项目编号:K6100012024000005三、采购需求和最高限价1.采购品目及标的名称(见附件)2.采购标的技术要求和入围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3.乙方中标的确认报价是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产品的最高限价。四、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因特殊情况,乙方需对入围产品升级换代或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时,应向甲方1递交申请,且在产品功能不减少、质量-7-第60页,共735页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2024第一批)第八部分汉中市不降低、价格不提高、服务不缩水的前提下,甲方1对升级换代产品或新产品审核,并报省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五、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残疾人或甲方2可通过直接选择的方式在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上选择产品。六、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本框架协议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各级残联和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补贴办法”)中规定的补贴对象。七、经费来源及支付(一)经费来源残疾人通过服务平台购买产品,由甲方2和残疾人共同担负产品货款。甲方2承担货款由中、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支出,残疾人承担部分由残疾人购买时直接平台自付。(二)支付1.支付方式:乙方可在产品送货到人、安装调试、使用指导结束后,向甲方2提出支付申请;甲方2收到乙方申请并验收、回访通过后,根据服务平台生成的月度结算单与乙方结算。2.支付条件和时间:支付前,甲方2应完成100%回访,并验收通过;乙方应提供盖章的月度结算单(含明细表和汇总表)和符合甲方2财务要求的发票,在双方协商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支付。如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或票据,甲方2有权拒付,且-8-第61页,共735页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2024第一批)第八部分汉中市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货币单位:人民币。八、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甲方1报省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未签订框架协议的,甲方1应当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签订框架协议的,甲方1应当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被清退者应当完成已产生的服务,终止服务周期内剩余服务;以下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1)恶意串通或提供虚假材料谋求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或拒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合同、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A通知履行后仍不履行或履行不完全的;3)供应产品与中标产品不一致,或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因产品原因造成使用者伤害的(1年内出现3例及以上时);4)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或在规定范围外再次收取费用的,或供应产品价格超过平台供应价格的;5)不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服务、结算,或回访满意率低于75%的;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7)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9-第62页,共735页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2024第一批)第八部分汉中市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入围供应商退出规则无正当理由,入围供应商不得以单个产品或全部产品形式,单方面放弃入围资格或退出框架协议,否则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甲方1报省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平台服务资格,解除协议,且不得参与下两轮服务平台招商;情节严重者,5年内不得参与服务平台招商。九、服务承诺以征集文件(包含框架协议)、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和随服务的相关文件为准。十、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为贯彻落实补贴办法,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甲、乙方就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供应,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合作关系甲方1负责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维护,分析实施效果、绩效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撑等工作甲方2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辅助器具申请、审核、评估、适配、适应性训练、验收、检查、回访和补贴资金兑付等工作。乙方通过服务平台提供入围产品,并提供送货到人、安装调试、使用指导、维修维护、回访等配套服务。-10-第63页,共735页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2024第一批)第八部分汉中市(二)协议方权利和义务甲方1权利和义务1.负责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维护;监督、检查、指导辅助器具适配工作;检查入围产品质量及配套服务;汇总分析补贴办法和服务平台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估。2.根据协议要求对乙方违规行为做出相应处理;甲方1做出的绩效评估和检查结果将影响乙方下一轮服务申请。3.存留所有入围产品样品,并线下展示;在服务周期结束或退出后3月内,如无疑问,退还样品;逾期不取回者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样品所有权。甲方2权利和义务1.初审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资格,开展辅助器具需求评估。2.根据评估结果和残疾人实际选择,按照服务平台产品价格、乙方提供的有效结算单,和双方约定的方式,及时兑付资金;资金兑付前,甲方2应完成100%验收回访。3.全程监督辖区内服务过程,发现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报甲方1处理。4.负责本辖区内补贴办法和服务平台政策宣传、服务推广、工作引导、技术指导等工作。5.每年12月10日前,以市为单位向甲方1提交本辖区年度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绩效评估报告。6.对乙方的服务内容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报甲方1;该检-11-第64页,共735页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2024第一批)第八部分汉中市查结果将影响乙方下一轮服务申请、补贴资金兑付。乙方权利和义务1.年度订单服务完成率达100%,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送货到人、安装调试、使用指导、维修维护、跟踪回访等配套服务,并完善服务记录;服务记录包括配送记录,安装调试、使用指导、维修维护、回访、适配前后对比照片等;年度服务满意率达85%以上(以甲方2回访记录为依据)A2.按服务平台要求和标准,足量、按时完成订单配送。产品型号和质量需与中标产品一致,产品须从生产厂商原厂生产地发货。不得以任何方式外包或转让产品供应资格。3.在平台运营过程中乙方需提供其他服务和技术支持时,需报甲方1,经甲方1报省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平台可提供相应支持,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4.根据补贴办法、甲方2审核结果和服务订单,对享受全额补贴的直接配送产品;享受按比例补贴和定额补贴的,在收到残疾人个人自付部分后,配送产品。5.在约定服务期内提供相应服务。产品配送和配套服务应自收到订单1个月内完成(假肢和矫形器在收到订单1个月内完成取型,人工耳蜗和助听器在收到订单7日内发货),未按约定提供产品及服务,订单数量超过10单者,暂停该供应商全部产品供应;如收到订单2个月内未完成配送及服务者,将停止其全部产品供应,直至产品供应商完成订单产品配送和服务,并书面申-12-第65页,共735页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2024第一批)第八部分汉中市请,承诺可按期履约。停止超过2次者,清退该产品供应商,解除协议,且不得参与下两轮服务平台招商。6.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15天,超过规定时间者,甲方2有权聘请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7.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产品及配套服务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在15日内整改,如未按要求整改者,该产品暂时下架,直至整改.完毕。协议期内,如单个型号产品出现10次及以上质量问题,或单个型号产品配送不足10单时出现的质量问题占该产品配送总数的20%时,该产品下架,并该产品2年内不得参与服务平台招商。8.在服务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配套服务不达标引起安全或法律纠纷、人身伤害等,由乙方承担解决;情节严重者,将暂停乙方所有产品供应,直至解除协议。9.应严格按照补贴办法提供产品和服务,不得利用通过服务平台获取的残疾人信息强行搭售、推销,诱导购买其他产品和服务,或进行其他违规、违法活动。10.接受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评估及验收等,评估结果将会影响下一轮服务申请。11.指定(姓名、职务)为联系人,对接本协议项下一切事务。联系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前述联系方式亦为各方产生-13-第66页,共735页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2024第一批)第八部分汉中市争议时的各项法律文书送达途径。乙方前述联系信息变更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1,否则按前述信息送达至乙方的,视为送达成功,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一、税费本框架协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协议期限与终止1.本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1年内,即2024年10月1P日至2025年9月30日。2.协议解除与终止(1)协议期满,甲、乙方未续签的,协议自动终止;如甲、乙方依照协议约定解除协议的,乙方自收到甲方1送达的解除通知后协议解除。(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无法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前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被申请强制执行或列入失信人名单、乙方被申请破产、出现经营异常等一切可能影响服务能力的情况。(3)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当次招商公告中规定的应具备的服务供应条件,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4)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因上述原因解除协议时,乙方不得持任何异议。-14-第67页,共735页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2024第一批)第八部分汉中市十三、信息安全在协议履行期间,甲、乙方应对服务平台上所有信息保密(包括产品单价、补贴额度、残疾人个人信息等),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未经同意,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主体或个人。泄密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泄密造成损失的,由泄密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四、其他1.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1所在地提起诉讼。2.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十五、附则1.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补充内容作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补贴办法、征集文件、服务平台产品信息、乙方申报材料等作为协议内容参考,与协议同等重要、不可分割。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1(单位名称及公章):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法定代表人: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宏路53号电话:029-86243662-15-第68页,共735页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2024第一批)第八部分汉中市签订日期:204年0月门日甲方2(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地址:宁业汉源道力关州中路电话:0916-41326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7日乙方(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16-第69页,共73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辅助器具产品及服务 残疾人助听器适配服务 残疾人助听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