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协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2025)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 其他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76851124620251401
二、合同名称:江北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协作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YYCG-2025-1042
四、项目名称:江北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协作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183号
联系方式:0574-89388688
供应商(乙方):宁波安邦基治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宁波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7幢38号7-6
联系方式:1385789211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江北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协作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49739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相关文件

2.合同金额(元):1497398.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江北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协作服务采购合同2025.7.10-2026.7.9.pdf

江北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协作服务采购合同2025.7.10-2026.7.9.pdf

江北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协作服务采购合同甲方: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乙方:宁波安邦基治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及政策的规定,根据江北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协作服务(项目编号:YYCG-2025-1042)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以兹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江北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协作服务。二、服务对象甲方辖区内工贸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具体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提供的名单为准。三、服务期限1.服务总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自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8年7月9日止)。2.第一阶段合同期限: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9日止;备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乙方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考核验收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四、服务费及付款方式1.合同服务费(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柒仟叁佰玖拾捌元整/年(¥1497398元/年)。(2)本项目合同价款已包含完成本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防暑降温费用、过节费、各种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通讯补贴、员工体检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3)乙方应考虑服务期间的因市场因素或政策因素等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费用。2.付款方式:口乙方收取预付款的按以下方式支付款项(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本项目预付款。(2)先服务后付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服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度签约合同价的30%。(3)合同价的20%作为考核费,考核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考核分在90分(含)以上的,1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0%;考核分在75分(含)以上,90分(不含)以下的,甲方仅支付合同价的10%;考核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甲方不支付考核费。备注:以上款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如乙方迟延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放弃收取预付款的按以下方式支付款项(1)先服务后付费,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服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度签约合同价的20%。(2)合同价的20%作为考核费,考核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考核分在90分(含)以上的,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0%:考核分在75分(含)以上,90分(不含)以下的,甲方仅支付合同价的10%;考核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甲方不支付考核费。备注:以上款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如乙方迟延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宁波安邦基治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账号:86011110000990351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六、服务内容及要求1、协助甲方完成辖区工贸企业、危化企业的常普常新工作。2、协助甲方完成辖区工贸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的全年执法检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辅助检查服务、相关业务系统操作等具体工作;3、协助甲方完成辖区“三场所两企业”、“危化品使用”等风险隐患较高的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服务全覆盖(每季度一轮)和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协助甲方完成辖区800家一般工贸企业的安全检查服务全覆盖(每半年一轮)和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辅助检查服务、相关业务系统操作等具体工作;4、根据甲方需求协助完成危化、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状况)检查(检查、核查、评查),提供符合资质的专家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报告。根据甲方需求协助开展事故调查,提供符合资质的专家勘察现场并出具相关事故技术分析报告。5、提供其他专业支撑服务:(1)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咨询服务;(2)指导辅助街镇规范141应急消防应用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统计分析检查质效,审核把关隐患查改质量,抽查检查情况,辅助街镇提升检查效果;(3)参与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4)甲方交办的辅助性、临时性工作和其他任务,如需非工作时间加班的,乙方需配合甲方加2址。上述1-3条款的工贸企业、危化、烟花爆竹企业基数分别以省工业企业在线系统、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等数据为准,其中的重点企业以及甲方需要排查的其他一般工贸企业,企业数量和名单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提供的为准。七、服务质量1.服务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经甲方同意确认。2.服务期间乙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配备足够的专职服务人员和设备。3.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对乙方年度服务成果进行全面考核,并告知乙方考核结果。2.甲方有权对乙方专职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及时阻止,并告知乙方项目负责人。3.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制定规范、专业且具有实效性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并能实现合同目的。4.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行业自律规范及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平符合相关要求,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5.乙方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服务人员数量、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需满足本项目的服务需求,确保全面履行本合同服务义务。6.乙方对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给甲方,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将安全隐患上报给甲方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的专职服务人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遵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操作规程。8.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或单位信息泄漏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9.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者财物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九、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转包他人。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本项目的部分服务分包给他人。3.如有转让、转包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转让、转包和分包无效。十、履约验收1、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乙方和甲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间:甲方以合同周期年度12个月为单位,每合同周期年度验收一次,并在合同周期年度届满前完成验收工作。3、考核验收内容:详见本章“附件:考核验收方案”。(最终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3准)。十一、合同的解除1.甲方需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自第31日起本合同解除;甲方须按乙方实际履行期限结合甲方考核结果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给乙方,另甲方须按一个月服务费(本合同服务费/12个月,下同)支付违约金给乙方。2.本合同服务期限内,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但乙方因自身情况不履行下一年度服务的,应于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剩余年度服务合同,但乙方须同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按一个月服务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继续提供服务至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乙方需完成与第三方交接手续,该期间服务费用按实结算(本合同服务费/365天×服务天数)。3.乙方服务成果考核不合格的,甲方不再与乙方续签剩余年度合同,乙方按照一个月服务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4.本合同期内,乙方出现考核验收方案内累计扣分达40分(含)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须按本合同服务费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服务费的,每逾期1日,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1年期市场贷款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2.本合同服务期内,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方案,或者未按照服务方案全面履行,在甲方通知整改后仍未按约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本合同服务费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本合同服务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4—8项中任何一项约定的,违约次数累计在5次(含)以下的,乙方须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且按照5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次数累计达6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照10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本合同服务费的2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十四、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其他约定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确需增加服务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与乙方协商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5.通知与送达:甲方指定联系人朱孔阳,联系电话0574-89388672,邮箱,送达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183号;乙方指定联系人李自繁,联系电话13857892116,邮箱948754202@qq.com,送达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宁波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7幢38号7-6。任何一方发出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或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寄送法律文书的,送到上述地址、指定联系人的电话(短信)、微信、钉钉、邮箱等均即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其送达地址的,应高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变更通知送达前按原地址送达的视为送达。(以下无正文)甲方:地址:徐浩i法定(授权)代表人权)月10日签字日期::205年/月10日签字日期5附件:考核验收方案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考核标准得分安全生产(100分)协助甲方完成辖区工贸企业、危化企业的常普常新工作。(10分)任一周期内,未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常普常新工作的,每次扣1分。协助甲方完成辖区工贸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的全年执法检查任务(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辅助检查服务、相关业务系统操作等具体工作。(15分)拒不参与相应工作的,每次扣5分;在辅助检查的过程中,不服从统一协调指挥的,视情节程度扣3-5分:未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业务系统操作的,每次扣1分。协助甲方完成辖区“三场所两企业”、“危化品使用”等风险隐患较高的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服务全覆盖(每季度一轮)和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协助甲方完成辖区一般工贸企业的安全检查服务全覆盖(每半年一轮)和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辅助检查服务、相关业务系统操作等具体工作。(50分)未按要求协助甲方完成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服务,或者在任一统计周期(每季度一轮)内安全检查服务覆盖率未达到100%的,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对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导致出现超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起扣1分。未按要求协助甲方完成一般工贸企业的辅助安全检查,或者在任一统计周期(每半年一轮)内安全检查服务覆盖率未达到100%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对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导致出现超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起扣0.5分。重点企业和一般工贸企业以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的名单为准。根据甲方需求协助完成危化、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状况)检查(检查、核查、评查),提供符合资质的专家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报告。根据甲方需求协助开展事故调查,提供符合资质的专家勘察现场并出具相关事故技术分析报告。(15分)每次不提供的扣1分。6其他专业支撑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咨询服务;指导辅助街镇规范141应急消防应用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统计分析检查质效,审核把关隐患查改质量,抽查检查情况,辅助街镇提升检查效果:参与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交办的辅助性、临时性工作和其他任务,如需非工作时间加班的,乙方需配合甲方加班。(10分)拒不参与相应工作,每次扣5分:在参与技术支撑服务等协助工作的过程中,不服从统一协调指挥,视情节扣3-5分;对于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力量调配、增援要求予以拒绝,或人员调配不足的,或拖延执行的,视情节扣2-3分。其他扣分项廉政建设乙方的服务人员利用协助甲方开展相关工作的机会或以乙方名义向被监督检查对象介绍业务、推销产品、吃拿卡要等,每发现一起扣5分,经核实系乙方单位行为的,扣20分。加分项表彰乙方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如应急救援等)表现突出,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按表彰单位(国家、省、市、县),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同项工作只给予一次加分)合计L7江北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协作服务采购合同甲方: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乙方:宁波安邦基治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及政策的规定,根据江北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协作服务(项目编号:YYCG-2025-1042)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以兹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江北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协作服务。二、服务对象甲方辖区内工贸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具体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提供的名单为准。三、服务期限1.服务总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自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8年7月9日止)。2.第一阶段合同期限: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9日止;备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乙方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考核验收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四、服务费及付款方式1.合同服务费(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柒仟叁佰玖拾捌元整/年(¥1497398元/年)。(2)本项目合同价款已包含完成本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防暑降温费用、过节费、各种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通讯补贴、员工体检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3)乙方应考虑服务期间的因市场因素或政策因素等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费用。2.付款方式:口乙方收取预付款的按以下方式支付款项(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本项目预付款。(2)先服务后付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服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度签约合同价的30%。(3)合同价的20%作为考核费,考核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考核分在90分(含)以上的,1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0%;考核分在75分(含)以上,90分(不含)以下的,甲方仅支付合同价的10%;考核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甲方不支付考核费。备注:以上款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如乙方迟延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放弃收取预付款的按以下方式支付款项(1)先服务后付费,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服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度签约合同价的20%。(2)合同价的20%作为考核费,考核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考核分在90分(含)以上的,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0%:考核分在75分(含)以上,90分(不含)以下的,甲方仅支付合同价的10%;考核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甲方不支付考核费。备注:以上款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如乙方迟延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宁波安邦基治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账号:86011110000990351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六、服务内容及要求1、协助甲方完成辖区工贸企业、危化企业的常普常新工作。2、协助甲方完成辖区工贸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的全年执法检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辅助检查服务、相关业务系统操作等具体工作;3、协助甲方完成辖区“三场所两企业”、“危化品使用”等风险隐患较高的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服务全覆盖(每季度一轮)和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协助甲方完成辖区800家一般工贸企业的安全检查服务全覆盖(每半年一轮)和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辅助检查服务、相关业务系统操作等具体工作;4、根据甲方需求协助完成危化、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状况)检查(检查、核查、评查),提供符合资质的专家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报告。根据甲方需求协助开展事故调查,提供符合资质的专家勘察现场并出具相关事故技术分析报告。5、提供其他专业支撑服务:(1)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咨询服务;(2)指导辅助街镇规范141应急消防应用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统计分析检查质效,审核把关隐患查改质量,抽查检查情况,辅助街镇提升检查效果;(3)参与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4)甲方交办的辅助性、临时性工作和其他任务,如需非工作时间加班的,乙方需配合甲方加2址。上述1-3条款的工贸企业、危化、烟花爆竹企业基数分别以省工业企业在线系统、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等数据为准,其中的重点企业以及甲方需要排查的其他一般工贸企业,企业数量和名单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提供的为准。七、服务质量1.服务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经甲方同意确认。2.服务期间乙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配备足够的专职服务人员和设备。3.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对乙方年度服务成果进行全面考核,并告知乙方考核结果。2.甲方有权对乙方专职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及时阻止,并告知乙方项目负责人。3.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制定规范、专业且具有实效性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并能实现合同目的。4.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行业自律规范及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平符合相关要求,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5.乙方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服务人员数量、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需满足本项目的服务需求,确保全面履行本合同服务义务。6.乙方对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给甲方,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将安全隐患上报给甲方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的专职服务人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遵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操作规程。8.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或单位信息泄漏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9.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者财物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九、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转包他人。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本项目的部分服务分包给他人。3.如有转让、转包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转让、转包和分包无效。十、履约验收1、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乙方和甲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间:甲方以合同周期年度12个月为单位,每合同周期年度验收一次,并在合同周期年度届满前完成验收工作。3、考核验收内容:详见本章“附件:考核验收方案”。(最终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3准)。十一、合同的解除1.甲方需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自第31日起本合同解除;甲方须按乙方实际履行期限结合甲方考核结果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给乙方,另甲方须按一个月服务费(本合同服务费/12个月,下同)支付违约金给乙方。2.本合同服务期限内,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但乙方因自身情况不履行下一年度服务的,应于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剩余年度服务合同,但乙方须同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按一个月服务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继续提供服务至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乙方需完成与第三方交接手续,该期间服务费用按实结算(本合同服务费/365天×服务天数)。3.乙方服务成果考核不合格的,甲方不再与乙方续签剩余年度合同,乙方按照一个月服务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4.本合同期内,乙方出现考核验收方案内累计扣分达40分(含)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须按本合同服务费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服务费的,每逾期1日,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1年期市场贷款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2.本合同服务期内,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方案,或者未按照服务方案全面履行,在甲方通知整改后仍未按约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本合同服务费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本合同服务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4—8项中任何一项约定的,违约次数累计在5次(含)以下的,乙方须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且按照5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次数累计达6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照10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本合同服务费的2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十四、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其他约定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确需增加服务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与乙方协商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5.通知与送达:甲方指定联系人朱孔阳,联系电话0574-89388672,邮箱,送达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183号;乙方指定联系人李自繁,联系电话13857892116,邮箱948754202@qq.com,送达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宁波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7幢38号7-6。任何一方发出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或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寄送法律文书的,送到上述地址、指定联系人的电话(短信)、微信、钉钉、邮箱等均即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其送达地址的,应高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变更通知送达前按原地址送达的视为送达。(以下无正文)甲方:地址:徐浩i法定(授权)代表人权)月10日签字日期::205年/月10日签字日期5附件:考核验收方案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考核标准得分安全生产(100分)协助甲方完成辖区工贸企业、危化企业的常普常新工作。(10分)任一周期内,未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常普常新工作的,每次扣1分。协助甲方完成辖区工贸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的全年执法检查任务(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辅助检查服务、相关业务系统操作等具体工作。(15分)拒不参与相应工作的,每次扣5分;在辅助检查的过程中,不服从统一协调指挥的,视情节程度扣3-5分:未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业务系统操作的,每次扣1分。协助甲方完成辖区“三场所两企业”、“危化品使用”等风险隐患较高的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服务全覆盖(每季度一轮)和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协助甲方完成辖区一般工贸企业的安全检查服务全覆盖(每半年一轮)和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辅助检查服务、相关业务系统操作等具体工作。(50分)未按要求协助甲方完成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服务,或者在任一统计周期(每季度一轮)内安全检查服务覆盖率未达到100%的,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对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导致出现超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起扣1分。未按要求协助甲方完成一般工贸企业的辅助安全检查,或者在任一统计周期(每半年一轮)内安全检查服务覆盖率未达到100%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对隐患问题闭环整改验收,导致出现超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起扣0.5分。重点企业和一般工贸企业以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的名单为准。根据甲方需求协助完成危化、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状况)检查(检查、核查、评查),提供符合资质的专家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报告。根据甲方需求协助开展事故调查,提供符合资质的专家勘察现场并出具相关事故技术分析报告。(15分)每次不提供的扣1分。6其他专业支撑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咨询服务;指导辅助街镇规范141应急消防应用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统计分析检查质效,审核把关隐患查改质量,抽查检查情况,辅助街镇提升检查效果:参与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交办的辅助性、临时性工作和其他任务,如需非工作时间加班的,乙方需配合甲方加班。(10分)拒不参与相应工作,每次扣5分:在参与技术支撑服务等协助工作的过程中,不服从统一协调指挥,视情节扣3-5分;对于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力量调配、增援要求予以拒绝,或人员调配不足的,或拖延执行的,视情节扣2-3分。其他扣分项廉政建设乙方的服务人员利用协助甲方开展相关工作的机会或以乙方名义向被监督检查对象介绍业务、推销产品、吃拿卡要等,每发现一起扣5分,经核实系乙方单位行为的,扣20分。加分项表彰乙方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如应急救援等)表现突出,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按表彰单位(国家、省、市、县),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同项工作只给予一次加分)合计L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协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