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2025)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公告
一、
合同编号
:
青政采磋商(服务)2025-158号-1-1
二、
合同名称
: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包一)
合同
三、
项目编号:
青政采磋商(服务)2025-158号
四、
项目名称: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
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城南新区庄和路
联系方式:
0971-7665697
供应商(乙方):
青海德融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1号46号楼59-453号
联系方式:
18697197520
六、
合同主体信息
1.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包一
数量:1.000
单价(元):
57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服务范围:
详见合同
服务要求:
详见合同
服务时间:
详见合同
服务标准:
详见合同
2.合同金额(元):
57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
2026年09月04日
前完成供货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
合同签订日期
:
2025年07月21日
八、
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1日
九、
其他补充事宜:
无
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政采磋商(服务)2025-158号2025-(服务)-158采购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人民币):570000.00元采购单位(甲方):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盖章)成交供应商(乙方):青海德融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磋商日期:2025年7月8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青海德融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9月5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青政采磋商(服务)2025-158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570000.00的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刮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单位:元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针对该项目所投入的人员及有关内容数量及单位金额备注1服务所投入人员13人5355002服务所投入器具、设备1项80003服务所投入耗材1批65004税费及其它不可预见费等1项20000担上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70000.00元(大写:伍拾柒万元整)。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开展该项目服务所投入产品、耗材、器械、人员服务费、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服务期限、地点和要求1.服务期限:2025年9月5日-2026年9月4日;服务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城南新区庄和路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具体验收由甲乙双方商定。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5.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服务期开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0%的服务费285000元,收到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质保金28500元:2025年12月,支付50%的第二笔服务费,即人民币285000元,同时乙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物业服务内容或物业服务内容无法达到约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标准向甲方主张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等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调整不及时的,按不履行合同内容进行处罚:因服务内容严重不合格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3.乙方提供服务期间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和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问题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4因乙方操作不当引起的甲方设备损坏,按设备原价格处罚。因7方履职期间不尽责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5除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无过错方可要求按照《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标准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造成的损失按以下方式承担:()甲方和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2)因不可抗力影响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不得扣除乙方服务费。八、服务要求1.物业服务区域内室内墙面、门窗、玻璃、宣传栏、设备器材、垃圾箱、厕所的冲洗、消毒、清洁,以及走廊、楼道、楼梯间路面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干净;2.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3.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操作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4.负责服务区域内绿化的浇水、除草、清理绿化垃圾等工作。九、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木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尺事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湟中多巴东街支行联系电话:0911-766569账号:28140001040003377联系电话:18697197520签约时间:22年7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