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计量标准器具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2025)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2025年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计量标准器具采购(国产6)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5A006
二、合同名称: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技术装备项目订货合同
三、项目编号:HBYF-2025-A05006
四、项目名称:2025年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计量标准器具采购(国产6)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2、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中路二号
3、联系方式:027-81925181
4、供应商(乙方):晋江井亭科技有限公司
5、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庵上村七一北路19号
6、联系方式:135992243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洛氏硬度标准机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批
4、主要标的单价:1122000元
5、合同金额:112.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14日;履约地点:武汉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636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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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井亭科技有限公司合同.pdf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技术装备项目订货合同(合同编号:2025A006)需方: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甲方)供方:晋江井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中路二号甲方联系人:李腾甲方联系电话:027-81925181甲方电子邮箱:158923675@qq.com乙方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庵上村七一北路19号乙方联系人:吴烨乙方联系电话:13599224306乙方电子邮箱:232581455@qq.com合同签订时间与地点:2025年07月1厂日武汉甲乙双方根据湖北省财政厅420000-2025-06368号计划函批复、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YF-2025-A05006),就2025年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计量标准器具采购(国产6)采购项目供货并提供相应的服务,按下列条款签订本订货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1、本合同货物价格总计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贰仟元整(¥1122000.00元)。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配件备件及承担检定校准技术机构清单见附件。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交付前,如甲方实际所需货物数量较附件清单中约定数量有增减的,则甲乙双方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按附件中相应单价据实结算。1.1货物合同价为货物现场交货价。1.1.1货物现场交货价指货物价、保险费及运杂费等之和。1.1.1.1货物价为含原材料及加工成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各种税费,并包括安装调试、检定、校准、检定检验费、技术指导培训费、进口代理及清关费和随货应提供各种文件资料等以及包装费在内。1除发生甲方需求变更外,任何情况下价格均不予增加,如市场价格浮动、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乙方投标报价时错报漏报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甲方需求变更的,则甲方向乙方下达变更通知。变更涉及到价款变化的,附件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按照相同或类似项目单价计算调整变更;附件报价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由乙方提出变更单价或总价,甲方同意后调整变更总价。1.1.1.2运杂费是指乙方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费和卸货费等。2、货物技术要求2.1乙方所供技术装备的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乙方投标文件中对投标产品质量的承诺。3、交货、质保期及验收3.1交货地点: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或甲方指定地点。3.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的5个月内。3.3质量保证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3.3.1在质保期内,因非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更换设备经验收符合合同规定后,其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维修设备经验收符合合同规定后,其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顺延一年。3.3.2在设备质保期内,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乙方仍有责任负责修复、更换,并只收成本费。3.3.3如果发现设备质量和规格等与合同、技术协议、招标文件等规定不符,或设备在合同质保期内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等,甲方将组织省级以上技术机构进行检校,并有权根据检校结论,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处理方式,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的应当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按甲方要求完成修复或更换,并承担支付甲方合同金额的5%赔偿金及检校费用等违约责任。乙方拒绝按甲方要求更换或维修的或未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更换或修复完好的,按合同总价10%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自行寻找第三方进行维修,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4验收:甲乙双方应按下列要求供货和验收。23.4.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供货,配置不得缺少和改变(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3.4.2交货时要求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各种技术性能指标符合要求。3.4.3所有随机合格证、装箱单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对不需现场检验、检定、校准的设备,应随机附上相应证书、技术报告。3.4.4甲方在收到货物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就货物数量、外观质量、技术资料、装箱单及包装是否完整无损等情况进行初步验收。3.4.5对无需现场安装调试的设备,经培训后,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收单》后反馈给乙方。3.4.6对需要进行现场调试的仪器设备,乙方应告知并协助甲方按相关技术要求做好实验室及相应环境条件要求。3.4.7对需要进行现场安装调试的仪器设备,由甲方按该产品的合法有效技术标准、仪器使用说明书及相关产品样本进行技术性能指标验收,其中属计量器具产品的,须经本合同附件指定的技术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并经培训完成后,4甲方方可进行正式验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正式验收完毕后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收单》后反馈给乙方。3.4.8甲方签署的检查验收合格意见,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因产品缺陷或质量问题应负的任何责任。4、货款结算方法4.1资金来源及支付:财政部门预算;4.2货款结算:4.2.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完成办理合同备案,通过财政支付预付款30%,人民币叁拾叁万陆仟陆佰元整(¥336600元)。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履约担保。4.2.2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由乙方将合同、设备溯源证书、合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合同金额的形式发票(进口)交甲方,甲方确认后通过财政支付全部合同余款共计人民币柒拾捌万伍仟肆佰元整(¥785400元)。乙方仍需履行其合同所列之质保期责任和义务。4.2.3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付款方式,乙方需同意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34.2.4甲方负责提供进口设备的免税资料,乙方负责办理进口设备的进口手续并承担清关等所有费用。5、售后服务:5.1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乙方投标文件中对售后服务的承诺执行。由制造商或进口设备代理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货物具体见附件。5.2按照投标文件提供承诺的优惠条款备品备件见附件。5.3乙方免费提供人员培训。5.4甲方对售后服务人员应提供食宿的方便,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应在接到甲I方通知4小时内按甲方要求提供售后服务。5.5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按合同总价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6、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6.1本合同6.2招标/议标过程资料:包括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BYF-2025-A05006)、会议纪要、答疑文件、澄清文件、补遗文件及承诺函等往来函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6.3技术规范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本合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解释顺序,如同一顺序的合同文件、资料出现不一致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7、合同转让7.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设备、拒付货款,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已付的预付款,乙方应无条件于7日内返还给甲方。8、违约责任8.1甲乙双方若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并应承担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相应损失。8.2如乙方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每逾期一4天,按逾期货款额的万分之三计算,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减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和(或)另行指派其他第三方供货,甲方选择第三方供货的,第三方价格高于乙方价格的差价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8.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延期付款,应向乙方偿付拖欠款项的滞纳金,其金额为每拖欠一天按拖欠货款额的万分之三计算。8.4由于不可抗力,乙方延误交货或不能交货,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甲方履约,可不执行违约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对不可抗力的解释,依中国法律有关规定执行。8.5如因政策调整,财政监管部门政策变化影响甲方履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实施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8.6索赔8.6.1如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根据省级以上技术机构出具的检校证书向乙方提出赔偿,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进行赔偿:8.6.1.1同意甲方退货,所退设备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将所退设备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人民币)偿还甲方,并承担甲方因退货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检校等所退设备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8.6.1.2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甲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设备贬值。8.6.1.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设备替换有瑕疵设备时,并承担甲方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8.6.2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书后2周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乙方接受索赔,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权利。8.6.3因乙方设计、制造质量原因造成合同设备不能正常连续使用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责任界定和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8.7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若乙方为代理销售方、则应持有所有权人出具的委托代理凭证,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保证其所供应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担保权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58.8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任何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9.合同变更、中止与解除9.1合同履行中,甲方有权减少或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9.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招标投标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9.3合同的解除(1)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明确约定了违约情况及违约责任的,按其他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在甲方催告的期限内仍不按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因乙方违反合同相关约定,导致合同解除或甲方需要另行指派其他第三方负责合同范围内标的物供货的,第三方价格超出乙方价格的部分、造成的其他各项损失,由乙方赔偿。(3)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除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外,还需承担合同总价20%违约金。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发出后648小时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另行指派其他第三方供货。(4)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选择接收或不接收乙方的货物:甲方不接收乙方货物的,乙方除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须于合同解除后7天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费用;如甲方接收乙方已交付合格货物的,则双方对已交付的合香格货物进行核算,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赔偿金后据实结算。10、合同生效及其它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0.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为中国的法律。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办理。10.3在不违背上述条款的原则下,若本合同需要补充时,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3盖章后有效,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0.4如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10.5送达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适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的送达,以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及其他程序中相关文件的送达。合同一方如需变更上述送达地址,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因本合同内约定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或其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协议、法律文书等各类文件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件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对于上述送达地址,仲裁机构、法院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未能收到仲裁机构、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件,由于上述约定,也视为送达。10.6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处持四份。7甲方单位名称: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乙方单位名称:晋江井亭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人):法人代表(授权人):电话:027-81925181电话:13599224306传真:027-81925110传真:开户银行:农行武汉江夏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滨城支行账号:17-0892010400023522025年07月1厂日账号:350501654207000021472025年0月日交货清单见附件。8附件:交货清单及技术要求采购项目:2025年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计量标准器具采购(国产6)9交货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出具检定/校准证书的机构技术依据1洛氏硬度标准机1套省级及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有效溯源证书JJG112-2013金属洛氏硬度计(A.B.C.D.EF.G.H.K,NT标尺)81.9设备和价格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制造商名称国别/地区数量单位单价(元)备注1洛氏硬度标准机钻石型号:ZUANSHI-BZ100R制造商:泉州市丰泽东海仪器硬度块厂中国/泉州1套1122000.00:;110技术要求序号设备名称配置型号设备参数数量1洛氏硬度标准机ZUANSHI-BZ100R1、测量标尺范围:HR(0-100)A,C,D,N:②HR(0-130)B,E,F,G,H,K,L,M,RP,S,V,T,W,X,Y共30个标尺,在同一台主机上同时满足ASTM-E18、ISO6506、GB/T231、JJG113、JJG884等标准对试验标尺的要求。2、装置不确定度:K0.3HR=2。3、试验力要求:试验力应覆盖下列范围:洛氏(塑料洛氏)(60-150)kgf;表面洛氏(15-45)kgf;全洛氏(15-150)kgf。4、力值精度:洛氏:初试验力:优于±0.1%;总试验力:优于±0.08%;表洛:初试验力:优于±0.3%;总试验力:优于±0.2%。5、压头(1)金刚石圆锥压头在8个等间隔轴向截面测量时,顶角平均角度(120±0.1)°;在最小长度0.4mm内,邻近结合处的金刚石圆锥母线的直线度的平均偏差应不超过0.0005mm;顶端的平均半径应为(0.200±0.005)mm;金刚石锥体轴线与压头支架轴线的倾斜角≤0.3°;(2)压头柄座硬度W27HRC。(3)球压头的碳化钨球直径误差:±0.002mm(球径1.5875mm),±0.003mm(球径3.175mm);球硬度大于1500HV,其指标满足GB/T230.2-20221套1洛氏硬度标准机ZUANSHI-BZ100R《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2部分:硬度计的检验与校准》的要求;压头柄座硬度W50HRC。6、压痕深度测量装置:与主轴连接符合阿贝原则,测量范围W300μm,分辨力0.1μm,不确定度0.2μm(=2)。7、压头接触速率:川1mm/s。8、试验循环时间:初试验力加载时间≤2s,保持时间(1~4)s;主试验力加载时间≤4s,保持时间(2~6)s;卸除主试验力后初试验力保持时间为(1~5)s;计时最大允许误差小于±0.2s。9、试验力采用静重式原理直接加载,砝码配置符合全部试验力要求,所有标尺试验力在同一台装置上,试验力应能根据标尺选择自动切换。10、机架平台应为铸造件,以保证刚度好、变形量小、稳定性高、迟滞性变形小的要求,加载前后水平度变化量小于0.5mm/m,迟滞性试验结果优于(100±0.5)洛氏单位(A、C、D、N、T标尺)和(130±0.5)洛氏单位(B、E、F、G、H和K标尺)11、加载机构为伺服控制,具有实时力值监测、上下限位保护和高精度导向机构。12、主轴具有低摩擦直线导向机构,与加载框架间具有柔性自动调心结构;13、具有自动按国标、美标、ISO标准在线检测标准块厚度功能,误差≤±0.5mm;14、可按均匀分布、阿基米德螺旋线等多种模式全自动规划压痕位置,自动移动硬度块,自动打点。15、控制系统(1)实现自动化检测的软件和控制机应可在主界面上操作切换标尺、开始和停止工作;(2)应具有自动工作和手动工作两种模式;应具有参数调整功能;应具有急停保护。(3)控制软件具有自动计算结果、自动填写报告功能,可设置不同标准和规范要求,并按国标、美标等不同要求自动评定不确定度。(4)软件能实时显示试验力曲线、压痕深度曲线、硬度块厚度等实时状态。(5)显示屏应不小于20寸全彩色的高清屏幕。1套5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量标准器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