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千人会场等改造设计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400-FW2025-03447
二、合同名称: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千人会场等改造设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5-03447
四、项目名称: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千人会场等改造设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联系方式:18961189230
供应商(乙方): 苏州九城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8621828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千人会场等改造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5-03447
比选方式: 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项目预算: ¥79000.0
项目地点: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采购单位: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联系人姓名: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联系电话: 18961189230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785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22 10:47
20250714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千人会场等改造设计项目设计合同(3).pdf

GF-2000-0209,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千人会场等改造设计项目,工程名称: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千人会场等改造设计项目,工程地点,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工程地点,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合同编号,2025SZFS08设计证书等级:,甲级(A132004472)发包人:,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设计人:苏州九城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07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11,发包人: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发包人: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设计人:苏州九城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千人会场等改造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费总额(万元)层数建筑面积(㎡)方案施工图1千人会场约1350√√7.85总计7.85说明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最终设计费不作调整。2.设计内容包括: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室内装修施工图设计(含给排水、电气、暖通、普通照明、装饰消防专业)。3.设计内容不包括:建筑设计;建筑消防设计;结构加固设计;地勘;概算;人防;红线内景观设计;智能化;专业照明;变配电所;燃气;标识标牌;厨房深化;幕墙的二次深化;海绵城市;装配式构件深化;绿色建筑;灯光秀;专业声学设计;校园文化主动节能;灯光秀等。2/11,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1规划红线图(规划部门批准的用地范围)方案开始3天前2CAD地形图(有标高和坐标点的地形图)方案开始3天前3规划设计要点(规划部门批出的针对该项目在设计中落实的技术要点)方案开始3天前4设计任务书(甲方对该项目的设计要求)方案开始3天前5立项批文(主管部门对该项目下达的投资批文)方案开始3天前6用地批文(国土局批准用地的有关文件资料)方案开始3天前7方案批文(规划部门对方案批准的文件)或方案设计确认单(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开工令)施工图设计开始3天前8施工图批文(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或施工图确认单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天内9原始资料(工程地质勘探及水文勘察资料以及供水供电等有关资料)各设计阶段开始3天前10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5天内备注:提交资料时间应不影响设计进程。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报批设计文本6/2方案报批设计文件电子光盘1随方案报批文本同时提交3全套施工图8/4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光盘1随施工图同时提交说明: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2.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定金或预付款后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日期7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3.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始设计的日期起算。3/11,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7.85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7.85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付费内容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90%7.065内装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或施工现场根据设计人提交的设计图纸进行现场施工建设后10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10%0.785竣工验收证明书盖章后或项目实际投入正常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说明:,,说明:,1.发包人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90日内,由于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施工图各项审批工作未及时完1.发包人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90日内,由于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施工图各项审批工作未及时完成,则视作设计人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设计费至总设计费的90%。2.工程建设完成或发包人已实际启用本工程后30日内,由于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工程未能正式办2.工程建设完成或发包人已实际启用本工程后30日内,由于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工程未能正式办理竣工手续,则视作设计人完成本合同约定之全部设计工作,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设计费全部余款。3.发包人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一年内未施工或施工期间中途暂停施工一年后以及施工基本完成但由于发包人原因120日内仍无法进行竣工验收,则视作设计人完成本合同约定之全部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设计人设计费全部余款。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以,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降低工程质量。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降低工程质量。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7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7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资料及文件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涉及工作量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4/11,6.1.2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6.1.2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相关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6.1.3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协调,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发包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发包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6.1.4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6.1.5发包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相应责任。6.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6.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7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8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5/11,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1.9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6.1.10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受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确认期不超过7天。审查确认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程设计文件审查确认期不超过7天。审查确认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确认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6.1.1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6.1.12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内容和设计阶段。否则,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原合同价执行项目。6.2设计人责任: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基准日期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6.2.1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基准日期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发包人要求设计人高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设计的,应书面告知设计人。6.2.2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及技术标准,均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始工作的书面通知书日期作为基准日期,基准日期当月,,6/11,有效的法规、建设工程规范标准作为设计标准。合同履行期间,前述版,有效的法规、建设工程规范标准作为设计标准。合同履行期间,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条文)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条文)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交付资料及文件。发包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应当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6.2.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7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8因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7/11,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7.3条约定,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7.3条约定,承担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金额由双方另行商定。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金额由双方另行商定。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7.6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308/11,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第八条其它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9/11,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子邮件、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其它约定事项:(以下无正文)10/11,发包人名称:江苏省常州高设计人名称:苏州九城都市(盖章),级中学,(盖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盖章),级中学,(盖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苏州工业园区住所:,住所:,翠薇街9号月亮湾国际中心9F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0512-62564999电话:,电话:0512-62564999传真:,传真:0512-625641999,传真:,传真:0512-62564199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苏州分行32201988236银行帐号:,银行帐号:05250008911/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千人会场等改造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