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省级平台配套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省级平台配套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湖北省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省级平台配套项目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湖北省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省级平台配套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
3、联系方式:87365405
4、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卓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地  址:南山区
6、联系方式:0755-831863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湖北省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省级平台配套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680000元
5、合同金额:26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12月18日;履约地点:武汉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656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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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EZC-2025-ZX0081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城市数字公共项目名称:基础设施省级平台配套项目采购人(甲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卓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地点:武汉签订时间:2025年7月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省级平台配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EZC-2025-ZX0081)的成交结果,确定深圳市卓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供应商,承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甲方)湖北省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省级平台配套升级改造工作。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主要要素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或服务:1.1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1.1经营主体登记系统申报端改造1.1.1.1设立登记改造。对接“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库,新增地址标准化输入与匹配功能。提供智能地址推荐与补全功能,支持地图可视化选点及进行填报或结合不动产库数据共享能力。1.1.1.2变更登记改造。在变更登记阶段,以弹窗提示地址标准化填报要求与一标三实标准库对接,支持地图可视化选点或通过不动产库地址调用进行地址填报,支撑变更登记标准地址提示引导、数据校验及地址便捷化填报。1.1.1.3一照多址备案登记改造。经营主体在办理“一照多址”业务时,地方登记机关可基于地图可视化选点或通过不动产库地址调用进行地址填报,通过调用填报等多种填报方式进行地址选择与备案。1.1.1.4开发迁移登记一件事功能。在跨省、省内迁移时与一标三实库对接,同时将迁移登记数据共享至税务、社保、公安等部门,实现迁移登记“一网申请、一次提交、联动办理”。1.1.1.5统一办件编号对接改造。与统一受理平台、政务网办件、综窗办件对接以及新增办件台账管理和统一办件推送功能等。1.1.1.6“一键通”三联办升级改造。新增11个“三联办”许可事项,优化数据预采集与推送机制。优化改造现有7个“三联办”许可事项,调整前端页面、表单及数据接口,确保与新版审批系统同步。1.1.1.7系统页面提升改造。改造优化名称自主申报、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登记业务的功能表述名称、表单填报校验逻辑、提醒通知等功能。第1页共14页1.1.2经营主体登记系统审批端改造1.1.2.1登记业务预审。在设立、变更、一照多址备案、迁移登记等登记业务环节时,对使用标准地址的经营主体进行展示,实现标准地址辅助查看。1.1.2.2登记业务确认。对使用一标三实库对接标准地址的经营主体进行标注展示,方便登记人员对标准地址辅助查询。1.1.2.3统一机构代码标准管理。对接总局机构标准代码、映射匹配统一机构代码以及新增登记事项权限管理和行政区划匹配管理等功能。1.1.2.4与省政务服务集成审批系统对接。开发标准接口与集成审批系统对接功能,实现事项业务清单的统一维护管理。1.1.3“一标三实”相关服务能力1.1.3.1扫码获取标准地址服务。开发纸质执照二维码扫码对外服务标准接口,可通过扫码获取经营主体地址信息。1.1.3.2异常地址推送服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取地址异常的经营主体信息,将信息推送至有关许可部门,提供接口服务,打造数据共享机制。1.1.3.3标准地址接口服务。开发标准地址接口服务,向甲方其他业务系统提供稳定、规范的标准地址调用能力。1.1.3.4注销登记提醒服务。针对拟注销企业中不属于非标准地址的,满足申请人住所变更诉求。1.1.3.5存量地址救济服务。将非一标三实库的拟标准存量地址推送给一标三实库,实现存量地址标准化救济。1.1.3.6地址标签管理。针对标准、拟标准、非标准地址进行标注标签,以标签形式进行分类标记管理,提升标准化地址入库率。1.1.3.7异常地址管理。获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地址异常的经营主体数据,包括提醒、处置、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异常地址数据提供管理服务等功能。1.1.3.8存量地址分析服务。提供经营主体历史地址分析、变更记录等存量地址分析服务等功能。1.1.3.9智能化报表服务。提供变更统计分析、区域/行业变更分析和地址风险统计分析等智能化报表服务等功能。1.1.3.10地址查重关联服务,提供标准地址查重、非标准地址与标准地址的关联等功能。第2页共14页1.1.4“一标三实”专题数仓1.1.4.1开发数据汇聚功能。包括存量数据推送、异常数据接收、增量实有单位数据推送、存量治理数据接收、地图服务对接、与市州“一标三实”平台对接等内容。1.1.4.2开发数据字典管理功能。包括数据字典总览、创建、标准字典管理、字典服务和字典统计分析等功能。1.1.4.3开发数据目录管理功能。包括系统首页、目录管理、目录统计分析等。通过目录管理功能,可以创建、编辑和删除标准地址,提供标准地址数据的使用情况和访问量等关键指标的统计。1.1.4.4开发数据库设计检测功能。包括数据库检测,检测管理和检测统计分析等功能。1.1.4.5开发数据质量检测功能。包括数据质量概览、基础信息、检测规则管理、质量检测管理等功能。1.2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软件安全编程指南》《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及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标准和规范。1.3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3.1兼容性要求。本项目提供的软硬件产品须满足甲方现有的硬件、软件、网络环境等要求,确保系统平台在现有技术框架下的工作流、业务流和数据流等能正常运行。相关产品和技术开发成果需遵循国家标准规范,不允许出现绑定现象,必须适配甲方指定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浏览器及相关控件等。若重新定义了数据或文件格式,必须支持原有格式并进行更新。1.3.2升级扩容要求。本项目提供的软硬件产品必须预留足够的升级空间,支撑保障业务发展需要,且不额外收取费用。1.3.3安全性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要求,所有对公众提供服务的应用必须具备数据反爬机制和防信息泄露措施。乙方提供的第三方软件产品应同时提供原厂正版软件第3页共14页授权,采用的商业密码产品须具备符合国密要求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在项目验收前和运维服务期内,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和商用密码测评及整改工作。1.3.4系统对接要求。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必须满足与甲方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数据中台等系统,以及甲方指定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技术对接,且不收取任何费用。1.3.5系统接口要求。必须提供标准化接口,在高并发和大容量的基础上提供安全可靠的接入服务,为相关系统的对接提供全方位支持,确保在总体系统框架下实现互联互通。1.3.6统一数据库服务。按照甲方信息化系统国产化和集约化建设的要求,使用甲方指定的数据库和中间件等产品,进行相关整改工作;配合云资源供应商进行数据库等集约化整合,并负责完成相关的数据库迁移工作。1.4标的的数量、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4.1进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开工申请》,并与甲方就进度计划安排沟通达成一致后,根据甲方或者项目监理方的开工进场指令要求,进场实施。乙方开发人员应恪尽职守履行其在服务计划中所规定的义务,按时向项目管理小组交付每阶段的计划书,并按时完成计划书确定的内容。1.4.2项目实施管理。甲乙双方指派代表组成项目实施管理小组,乙方应按照响应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派驻项目实施小组人员。乙方代表:查丽,联系方式:13751178176。1.4.3信息与资料。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1.4.4需求分析。1.4.4.1以招标需求及建设方案等为基础,甲、乙双方共同制作详细的需求分析方案。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1.4.4.2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规格说明书》的编制,《需求规格说明书》需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1.4.5交付。第4页共14页1.4.5.1乙方应在交付前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甲方此时接受交付并不能视为是对乙方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认可,乙方仍负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保障服务成果的责任。1.4.5.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1.4.5.3交付文档。乙方在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将项目相关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列出清单,并对照清单向用户提供相关文档,各种文档应当以电子和书面两种形式交付。包括《实施方案》《项目总体进度计划》《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系统接口说明》《测试方案》《测试报告》《用户操作手册》《第三方检测报告》《试运行报告》《培训方案》《培训记录》《完工总结报告》《运维方案》等相关实施文档。交付文档应包括源代码及其他甲方和项目监理单位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文档。1.5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乙方应在项目约定的交付时间前完成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联调测试及系统上线准备工作,直至达到交付甲方可以正常使用的标准。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交付的,甲方可要求终止合同履行。1.6验收标准。1.6.1验收准备。1.6.1.1项目验收之前,需具有CMA或者CNAS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必须包括安全检测、功能检测、性能检测等,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通过后方可组织项目最终验收。1.6.1.2项目验收之前,乙方应取得项目试运行对应地区相关部门出具的《用户意见书》同意项目进入验收流程,方可提交项目验收申请。1.6.2验收要求。1.6.2.1乙方负责在本项目用户验收前,将整个项目相关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安装程序,以及有关产品和系统说明书、安装手册、维护手册、技术文件、程序源代码、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全套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以便甲方组织验收。1.6.2.2对整个项目进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整个系统是否实现了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第5页共14页1.6.2.3为确保系统的功能、性能和安全等方面满足使用要求,甲方可在项目正式验收前对项目及相关功能及运行情况进行测试,并组织开展功能性初验,乙方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正式验收。1.6.3在验收之后出现故障或问题按本合同第三部分第5条“质量保证”中相关规定予以解决。1.7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7.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7.1.1协调并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乙方进行需求分析、方案设计,以便双方在系统需求上达成共识,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供的需求分析方案和功能技术方案。1.7.1.2根据项目需要,负责收集并提供乙方设计、系统初始化所需的所有单位的全部数据、资料、表格样本及业务要求等信息。1.7.1.3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工作条件,包括实施场地、有关单位联系方式,以及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软件进行测试、培训及验收等工作。1.7.1.4其他职责。(1)组建项目工作小组并责任落实到人,负责项目推进具体工作,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2)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确认乙方提供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以及《系统上线申请单》等相关过程文档,作为本合同的验收依据。(3)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及时提供系统的运行环境,包括服务器、网络资源环境等。(4)试运行结束后,在乙方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后5天内,组织人员对系统进行用户确认测试验收。(5)根据系统设计和实施需要,调整现有业务工作模式,确保过渡阶段业务流程的顺利实现。1.7.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7.2.1成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并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中的协调工作,以保障顺利实施项目。1.7.2.2确保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稳定。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如发生人员变动,乙方应以书面申请形式,在第6页共14页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未经甲方同意更换相关人员,则视为违约。1.7.2.3根据项目招标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调研、设计、开发、测试、上线、试运行等一系列实施工作。1.7.2.4负责完成并整理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相关文档。1.7.2.5在合同期内,按照招标要求及时响应甲方维护要求。1.7.2.6其他职责。(1)项目验收时,向甲方移交全部项目设计技术文档和相关软场件系统的源代码和相关系统、数据库权限。(2)负责所有与项目有关软件权限等的移交工作。(3)项目开发期间所使用的工具和环境、软件原型代码的合法1性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权利归属的合法性和真实性。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50日历日内交付。3.交付地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交付部署到可正常运行的环境。4.交付状态:经验收合格后交付。5.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元整(¥2,680,000.00元整),与交付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该合同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6.付款方式。6.1首笔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安排项目人员驻场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第一笔费用,占合同总额百分之三十(30%),即人民币捌拾万肆仟元整(¥804,000.00元整)。6.2第二笔款,项目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5%),即人民币壹拾叁万肆仟元整(¥134,000.00元整)的银行保函,以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第二笔费用,占合同总额百分之七十(70%),即人民币壹佰捌拾柒万陆仟元整(¥1,876,000.00元整)。6.3银行保函的担保期限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标的物运维服务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若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主张实现保函权利。6.4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000MB1686999B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第7页共14页电话:027-65398007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何家垅支行账号:5651762915466.5乙方收款信息。单位名称:深圳市卓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5595345F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901电话:0755-83186309开户行及行号(12位):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308584001196)账号:755926726710601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2.本合同书。3.本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5.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6.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7.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三、合同条款。1.质量标准和要求。1.1乙方所交付标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1.2乙方所出交付标的还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之有关规定。1.3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甲方所选择质量标准为依据。1.4此项目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对相关功能的使用享有最终解释权,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业务要求对其使用的软件版本进行功能定制,以适应自身业务和管理的需要。第8页共14页1.5甲方有权在指定范围内使用本项目软件系统,乙方负责对甲方所使用的软件系统,按售后服务条款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1.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本项目中非第三方软件的所有源代码及其技术文档,以及最终客户的相关资料。2.权利瑕疵担保。2.1乙方保证其是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机构,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其交付标的享有合法的权利。2.2乙方应保证在其交付的标的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不存在会造成甲方任何合同外义务的负担。2.3乙方应保证其交付的标的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所提供的基础软件均为正版软件,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拥有本项目权利的未决诉讼,或甲方行使乙方所授予的软件权利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等情况。2.4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软件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行的代码。2.5如甲方使用该标的构成上述侵权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验收。3.1甲乙双方在完成本项目试点推广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工程验收申请表》。3.2所有成交内容均需按照合同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申请验收,不满足合同内容和响应承诺的,甲方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乙方对不满足要求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3.3甲方在收到各方签字确认后的《工程验收申请表》15个工作日内,应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或者验收后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但对标的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3.4甲方根据标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交付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第9页共14页3.5项目验收完毕后,系统进入质保期和运维服务期。4.伴随服务。4.1乙方应提交所提供标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4.2乙方还应按照甲方的需求和乙方的承诺对系统不同权限职能的使用人员提供至少两场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4.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4乙方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为甲方提供相应售后服务。4.4.1为保障本项目应用系统软件的正常使用,乙方负责相关数据的汇集、导出和导入,和对所提供业务软件的培训、升级、维护等,并提供所有应用系统完整的技术资料、源代码和文档。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参照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标准。4.4.2乙方应当对本项目承担法律规定的保修责任。4.4.3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乙方应在质保期内为本项目提供一年的免费运维服务。要安排专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服务热线电话服务、定期巡检服务和现场支持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系统维护、功能调试、内容修改等),确保本项目建设内容软件功能持续正常使用。质保期内,乙方应确保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发生严重故障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派合格的工程师到现场解决,问题整改完成后要向甲方出具问题处理报告。4.4.4在运维服务期内对于甲方提出的不超过项目工作总量20%的软件修改(不含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软件修改),不收取任何费用。4.4.5提供本地的技术和维护服务团队和本地化服务保障。4.4.6运维服务期满后,终身提供及时、优质、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在运维服务期外如果甲方需要新增系统功能开发,仅适当收取成本费用,费用额度不超过投标文件中可比部分报价。4.4.7在服务期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软件系统整合优化、数据库运维及安全管理方面做好配合工作。4.4.8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运维管理要求,在项目提交验收前,提供免费运维服务期的运行维护方案,应包含项目核心功能点的描述、运维团队人员的保障、日月季度项目故障巡检情况等内容。4.4.9在项目质保期内,对于与本项目相关的系统功能模块,按第10页共14页照甲方信息化系统国产化和集约化建设的要求,使用甲方指定的数据库和中间件等产品,进行相关整改和数据库等集约化整合,并负责完成相关的数据库迁移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5.质量保证。5.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功能、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并按照甲方要求对缺陷进行修改,保证系统正常运行。5.2在质保期内,如果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6.补救措施和索赔。6.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6.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标的价格并退回差价。(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重新计算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6.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7.履约延误。7.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第11页共14页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7.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7.3项目实施进度因甲方客观原因导致进度延迟的,经双方协商可对项目进度应做相应的延期。8.误期赔偿。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五个工作日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9.不可抗力。9.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争端的解决。10.1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2可对任何争议提起裁决,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11.违约终止合同。11.1在甲方针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第12页共14页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标的。(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11.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标的类似的标的,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标的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1.3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3.合同转让和分包乙方应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4.合同生效。14.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4.2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14.3本合同中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为双方文书、信息的送达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的相关诉讼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15.合同附件。15.1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5.2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16.合同修改。16.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7.保密约定。17.1信息传递。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第13页共14页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应谨慎地在合同范围内使用并注意保密。17.2保密。获取对方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的一方仅可将该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严格按照约定使用、存储、处理数据,不得未经授权而传播或公开。本合同及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资料,乙方均应保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访问、修改、披露、利用、转让、销毁数据,否则,甲方有权提出索赔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对乙方有效。乙方所有参与项目人员入场时需提交保密承诺。17.3权限管理。乙方在服务期内如需接触和访问甲方的操作系统、数据库、机房等拥有保密性质的资产和信息时,应遵守甲方关于访问权限管理的相关要求,项目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权访问机制进行项目相关操作,相关访问权限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他人,在访问授权期满后及时交回访问权限。《以下部分无正文》甲方:单位名称(盖章):洞:省市场监督单位地址:湖北省武式昌为湖路1甲方代表(签名盖章)、签署日期:765年7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深圳市卓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7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901乙方代表(签名盖章):5签署日期:2025年711日第14页共1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省级平台配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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