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UPS设备采购及安装(YZLCZ2025-C1-062-CZQT)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YZLCZ2025-C1-062-CZQT
二、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UPS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项目编号:YZLCZ2025-C1-062-CZQT
四、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UPS设备采购及安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龙峡山东路2号
联系方式:0771-7928615
供应商(乙方):南宁市金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6号蓝山上城18号楼0402号
联系方式:198077188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UPS设备采购及安装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采购UPS主机等一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一项
合同金额:叁拾贰万壹仟捌佰元整(¥3218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地点:崇左市江州区龙峡山东路2号。
采购方式: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7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7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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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UPS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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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回否合同类别:货物类采购合同(年度2025)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UPS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编号:YZLCZ2025-C1-062-CZQT甲方(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乙方(供应商名称):南宁市金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7月22日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UPS设备采购及安装2合同编号YZLCZ2025-C1-062-CZQT3合同类型货物类4定价方式固定总价5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甲方地址崇左市江州区龙峡山东路2号甲方采购部门财务管理科甲方相关部门联系人赵爽联系电话15878705069甲方需求部门信息中心联系人黄殷成联系电话0771-79611136乙方名称南宁市金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企业性质口大型企业口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口监狱企业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其他乙方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6号蓝山上城18号楼0402号乙方联系人何钦平联系电话/传真19807718806、0771-5857299开户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922860267合同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壹仟捌佰元整(¥321800.00)。8交货时间和地点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地点:崇左市江州区龙峡山东路2号9合同付款合同以人民币结算: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乙方,项目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70%给乙方。甲方每笔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合同金额有效的增值税9合同付款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10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口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乙方银行账户直接缴入甲方账户。合同期满,乙方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证期满验收意见。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且双方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甲方根据项目验收意见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后,原路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11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1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13合同履约地点崇左市江州区龙峡山东路2号14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口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一合同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磋商方式采购,确定南宁市金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UPS设备采购及安装》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磋商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UPS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书》(合同编号:YZLCZ2025-C1-062-CZQT,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通用条款;(2)项目采购需求:(3)磋商响应函;(4)报价表(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最后报价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技术响应与偏离表。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叁拾贰万壹仟捌佰元整(¥321800.00)。4.付款条件合同以人民币结算: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乙方,项目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70%给乙方。甲方每笔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合同金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5.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七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乙方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被授权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授枚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乙方:南市金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海签字:签字:盖章:盖章:日期:205年7月22日日期:20年7月22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UPS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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