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0115-NJRD-G2025-0009004
二、合同名称: 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分包3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115-NJRD-G2025-0009
四、项目名称: 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 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66号
联系方式:18913892798
供应商(乙方):江苏国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8号舜天产业园2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176259370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3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09400.00
合同金额: 30.94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1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分包3.pdf
分包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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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号: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分包3合同编号:JNSJJ2025071803项目名称: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采购人: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应商:江苏国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7月18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南京市财政局~~臼`u日\':子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翌分包号垒~兰业~公玉亟潼凶型凶担氢显纽佥鱼上合同编号:~TNSJ~T2025071803,\'l刑~‘1F划项目名称2025年企业公示息中介协查服务,I∶捶到:,r=!采购人:直直立望重上口已型国墅邕里旦,N供应商:匹迹」里德.会立上卫Ⅱ直至L医直皿L亘l签订日期:2025年7月18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本项目最终签订的合同由合同双方协商后确定)江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甲方: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期乙方:江苏国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分包号: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分包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1服务内容:乙方对被抽查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公示信息的合法性、及时性、真实性、合理性进行查证核实。重点对企业缴纳出资、投资情况、资产经营状况、从业人员等情况按照与招标人约定的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合法合理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完成服务内容。乙方应当在独立原则、客观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的前提下提出专业性意见,并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企业公示信息协查报告》,被抽查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企业公示信息协查报告》中应当载明具体的协查结论;未取得必要的协查资料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协查报告中无法载明具体协查结论的,协查报告中应载明具体情况。1.2服务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境内。1.3协查企业数量:按甲方实际分配的企业数量进行服务,不超过最多协查户数。1.4乙方服务内容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价款本合同项下公示信息协查服务价款为叁拾万零玖仟肆佰元(大写)人民币。(¥309400)。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除该费用外,甲方对乙方不负有任何支付费用的义务。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下列关于JSZC-320115-NJRD-G2025-0009(项目编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2)技术(服务)规格响应表;(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6、(5)考核管理办法;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出现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3、乙方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4、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审计、调查审核等约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不得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材料和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5、乙方服从甲方统一指挥和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6、乙方所做的工作底稿及协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清楚。7、乙方在工作结束后应出具符合执业规范的协查报告,对协查报告和协查结果负责。第六条服务期限和验收标准1、本合同的履约期限即有效期1年。2、甲方根据工作计划下达协查任务名单,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交付内容。3、验收标准:按甲方的制定的考核标准及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七条履约保证金3.1下列关于~追匹32(卫~堕.垫IEn∶王⒛2:L丛型:L(项目编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2)技术(服务)规格响应表;(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考核管理办法;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出现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招标文件、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偏离l、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乙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2、和程序。乙方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审计、调查审核等约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4、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不得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材料和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服从甲方统一指挥和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5、乙方所做的工作底稿及协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清楚。乙方在工作结束后应出具符合执业规范的协查报告,对协查报告和协查结果负责。7、第六条服务期限和验收标准(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本合同的履约期限即有效期1年。l、甲方根据工作计划下达协查任务名单,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交付内容。2、第四条权利保证验收标准:按甲方的制定的考核标准及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3、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在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合法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因乙方未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暂缓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3、付款方式及条件:供应商可以根据出具的有结论报告数量分两批结算,交接的有结论报告数占“有结论报告最低数量”超50%以上的,按50%结算。全部服务任务履约完成并验收考核后,根据验收考核结果据实结算剩余合同款项。第九条违约责任及处理(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如乙方交付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甲方同意乙方整改,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或由甲方从应付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赔偿金。6、乙方未能完成约定的协查户数,未完成部分超过甲方分配户数1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从应付款中按未完成户数扣除1500元/户,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或由甲方从应付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未完成部分不足10%(含10%)的,甲方从应付款中按未完成户数扣除1500元/户,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或由甲方从应付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7、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2、其他违约责任。乙方违反前述任何一项条款的,应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二)解除合同的情形及处理2、且违约金可以直接从应付款中予以扣除:1、执业过程中,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4、利用协查工作推销业务,情节严重的;5、从被查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6、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7、拒绝接受甲方业务指导和监督的8、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服务,情节严重的;9、在投标中作出虚假承诺的,情节严重的;10、其他导致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指定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7、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乙方违反前述任何一项条款的,应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二)解除合同的情形及处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且违约金可以直接从应付款中予以扣除: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执业过程中,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l、隐瞒协查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查单位串通舞弊,导致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未尽到协查义务,出具虚假报告的;3、利用协查工作推销业务,情节严重的;4、5、从被查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6、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7、拒绝接受甲方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服务,情节严重的;8、在投标中作出虚假承诺的,情节严重的;9、10、其他导致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l、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指定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l、2、隐瞒协查发现的问题或者与被查单位串通舞弊,导致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l)种方式解决争议:3、未尽到协查义务,出具虚假报告的;(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市江宁区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5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盖章)江苏国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电话:025-52193636电话:025-83205799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南京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期:2025年7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